住房租赁市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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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施行,让租房不再是麻烦事
齐鲁晚报网· 2025-09-11 09:31
行业监管新规出台 - 国家《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发布,将于9月15日起施行,旨在针对性治理住房租赁市场的各种乱象 [1] - 新规服务于中国城镇超过2亿的租房人口,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已达40%以上 [2][3] 市场现存问题 -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面临问题包括: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不充分,机构主体发展不足,经纪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3] - 市场供给主体以个人为主,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主体发展不足,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仍需强化 [3] 新规对出租住房的规范 - 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以治理“串串房”等装修质量差、存在甲醛污染的房屋 [5] - 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以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隔断房” [5] - 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 新规对租赁签约与履约的规范 - 在租赁前阶段,新规细化了押金的相关规定,要求租赁合同必须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禁止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 [8] - 明确出租人需经承租人同意或依法方可进入出租房屋,强化了承租人对租赁空间的控制权,减少纠纷 [8] - 规范租客行为,禁止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禁止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等 [8] 新规的监管与落地措施 - 有关部门将制定并公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10]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10] - 房产管理部门将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和服务,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0]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与展望 - 新规加强了对租赁市场的全流程监管,短期内部分依赖‘隔断房’、‘资金池’的中小租赁企业可能因合规成本上升而退出市场,房源可能向头部企业集中 [11] - 长期看,新规将推动租金透明化、提升居住安全感,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 [11] - 长远看,《条例》实施有利于保障各方权益,将提升租房意愿,提高房屋租赁稳定性,激励市场主体积极投资住房租赁,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存量运营转型 [11]
9月15日起,国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新规正式施行——让租房不再是麻烦事
新华网· 2025-09-11 07:36
新规出台背景与市场现状 - 中国城镇租房人口超过2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达40%以上[3] - 住房租赁市场存在市场秩序待规范、租赁双方权益保障不充分、机构主体发展不足、经纪机构行为不规范、监督管理需强化等问题[3] 新规核心内容与针对性治理 - 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以治理"串串房"[5] - 明确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以治理"隔断房"[5][6] - 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6] - 细化押金规定,要求租赁合同必须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禁止无正当理由扣减[6] - 明确出租人需经承租人同意或依法方可进入出租房屋,强化承租人对租赁空间的控制权[6] - 规定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以保障房东权益[7] 新规实施影响与市场展望 - 新规将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全流程监管,有关部门将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服务[8] - 短期内,部分依赖"隔断房"和"资金池"的中小租赁企业可能因合规成本上升而退出市场,房源可能向头部企业集中[9] - 长期看,新规将推动租金透明化、提升居住安全感,促进租赁市场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9] - 新规实施可能促使部分非住宅租赁房源和二房东筹集的房源退出市场,导致部分区域租金波动,需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9] - 长远有利于提升租房意愿和房屋租赁稳定性,激励市场主体投资住房租赁,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存量和运营转型[9]
让租房不再是麻烦事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9-11 06:13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并将于9月15日起施行,旨在针对性治理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存在的各类乱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最终实现“住有所居、租有宜居”的目标 [1][4][10] 市场现状与问题 - 中国城镇租房人口规模庞大,达到2亿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已超过40% [3] - 市场面临诸多问题:存在“虚假房源”、“串串房”、“隔断房”、“高收低租”、“提灯定损”等乱象 [1];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不充分 [4];供给主体以个人为主,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主体发展不足 [4];经纪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4];对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仍需强化 [4] - 具体痛点包括:房源信息虚假或与描述不符 [1];合同不稳定,房东随意涨价或中途毁约 [3];合同纠纷多,如家电维修责任不清、优先续租权被无视、费用分摊不明等 [3];押金被无故扣押、租金不透明 [7];房东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或带人看房 [8];租客擅自改装房屋结构或违规转租 [8] 新规核心治理措施 - **针对出租住房本身**: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以治理“串串房”等质量问题 [5];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以治理“隔断房” [5] - **针对房源信息发布**: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地址、面积、租金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将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 - **针对租赁签约与资金**:要求租赁合同必须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禁止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 [7] - **针对租赁期间权利与义务**:明确出租人需经承租人同意或依法方可进入出租房屋,强化承租人对租赁空间的控制权 [8];规定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等,以保护房东权益 [8] 监管与落地机制 - 有关部门将制定并公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9]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9] - 房产管理部门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和服务,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9] - 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9] 对行业与市场的影响 - **短期影响**:部分依赖“隔断房”、“资金池”模式的中小租赁企业可能因合规成本上升而退出市场,房源可能向头部企业集中 [10];可能会促使一些租金较低的非住宅租赁房源、二房东筹集房源、“隔断房”等退出市场,可能导致部分区域租金波动,低收入群体租赁选择减少 [10] - **长期影响**:将推动租金透明化、提升居住安全感,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 [10];有利于保障各方权益,提升租房意愿,提高房屋租赁的稳定性,让租赁现金流趋于稳定,从而激励市场主体积极投资住房租赁 [10];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增量向存量、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型,对行业新模式的构建有积极意义 [10] - **配套建议**:为应对可能的影响,需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加大规划、用地、融资、税费等扶持,积极盘活存量房源,增加市场供应 [10]
房东不得随意减扣押金!租房新规下周一施行,专家解读来了
观察者网· 2025-09-10 15:09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将于9月15日正式施行[1] - 该条例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从“野蛮生长”正式迈入依法规范成长的新阶段[1] - 政策旨在为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有助于根除大城市住房租赁遗留的一些顽疾[3] 租赁住房标准与规范 -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符合建筑、消防等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2] -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2] - 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2] 租赁合同管理 -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2] - 住房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2] - 出租人解除合同应通知承租人并留出合理腾退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腾退住房[2]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 住房租赁企业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并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开业信息[4] - 企业发布的房源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4] - 企业应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买卖他人个人信息[4] - 企业应向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其经营的租赁住房信息,从事转租经营的需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4] - 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租赁经营业务,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适用条例有关住房租赁企业的规定[4] 市场影响与规模 - 政策本质是规范市场、约束市场的行为,更有利于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5] - 住房租赁市场规模体量正与日俱增,出台相关政策势在必行[5] - 2025年8月全国TOP30集中式长租公寓企业累计开业房源量达139.8万间,较7月增加约0.89万间[5] - 累计管理房源量达198.7万间,较7月增加约0.53万间[5] - 政策不会对整体租金价格产生太多影响,市场供需关系成熟稳定,结构多元,保障性供应逐渐增多[5] - 8月份重点城市租金环比跌幅略有扩大,50城住宅平均租金为34.88元/平方米/月,环比下跌0.15%,同比下跌3.76%[5]
“房东税”要来了?专家解读
央视新闻· 2025-08-19 23:03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我国首部住房租赁专门行政法规将于9月15日实施 聚焦规范虚假房源和押金乱扣等市场乱象 [1] - 条例推动租赁合同备案及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但明确与税收政策无关 [3][5] 房东税相关辟谣 - 网传"房东税"系对条例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误读 税务部门明确否认新增税种 [2][5] - 出租房屋税费政策已实施数十年 条例未作调整 备案目的为规范纳税流程而非加税 [5] 现有租赁税收政策 - 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费等多税种 [7] - 各地采用简并征收方式:北京上海月租金10万以下按2.5% 广州2000-30000元区间按4% 成都网签备案享受0%税率 [9] - 实际综合税负远低于网传20%-30%水平 [9] 条例实施意义 - 通过规范房源条件、租赁权利义务及中介行为保障市场秩序 [9] - 合同备案旨在保护租客房东权益 促进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9]
“串串房”乱象需加力整治
经济日报· 2025-08-11 06:00
串串房现象分析 - 串串房是指用廉价材料快速装修老旧房屋后高价出租的房产 普遍存在装修周期短 材料质量差 甲醛超标等问题 严重危害租客健康 [1] - 50平方米串串房装修成本仅8000-12000元 装修后租金可提升至少30% 形成低风险高回报模式 [1] - 租客维权面临取证难 即便成功通常仅能拿回押金 难以获得赔偿 违法成本极低 [1] 租赁市场问题根源 - 串串房商业模式具有惊人投资回报率 促使房东和中介铤而走险 无视道德与法律约束 [1] - 现行制度下维权门槛高 缺乏快速检测通道 监管体系职责不清 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1] 行业规范建议 - 需提高违法成本 推行惩罚性赔偿机制 建立权威检测通道降低维权难度 [1] - 应完善监管体系 明确部门职责 可借鉴食品安全领域首负责任制 要求平台中介担责 [1] - 必须持续完善市场规则 推动租房市场规范化透明化 才能保障租客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住房租赁条例》9月15日起施行 两部门回应住房租赁热点问题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7-23 10:54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实施 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和保护租赁双方权益 [1] 出租与承租行为规范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禁止将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1] - 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最低面积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标准 [1] - 租赁合同需实名签订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1] - 合同需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2] - 出租人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并留出合理腾退时间 禁止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 [2] 住房租赁企业规范 - 国家将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3] - 企业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人员和管理能力 并向房产部门报送开业信息 [3] - 房源信息发布需真实准确完整 禁止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3] - 需建立租赁档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禁止非法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3] - 需向房产部门报送租赁住房信息 [3] - 从事转租业务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资金收付 [3] - 自然人转租业务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适用住房租赁企业相关规定 [4]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规范 - 机构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人员和管理能力 从业人员名单需备案 [5] - 发布房源前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和房屋权属信息 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 [5] - 需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5] - 适用住房租赁企业关于信息报送、公示、房源发布和内部管理等规定 [6]
《住房租赁条例》规范市场各方 促行业高质量发展
证券日报· 2025-07-23 00:54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5年9月15日施行 包含7章50条 涵盖出租承租规范 经纪机构管理 监督机制等 [1] - 该条例是住房租赁领域首部专门性行政法规 旨在规范市场行为 维护当事人权益 稳定租赁关系 推动租购并举制度 [2] - 条例明确鼓励家庭自有房源出租 支持企业盘活老旧厂房 商业办公房 自持商品房等存量资产用于租赁 多渠道增加供给 [2] 市场现状与政策背景 - 2025年中国租房人口预计突破3亿 四大一线城市租房人口近4000万 占比达50% [2] - 住房租赁已成为一二线热点城市主流居住选择 但部分供给渠道缺乏监管 需国家层面法规规范 [2] - 2025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出台租赁政策80余次 深圳 沈阳等地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北京 大连试点公积金直付房租 [4][5] 政策影响与行业转型 - 条例通过规范权益分配提升租赁关系稳定性 激励市场主体投资租赁业务 推动房地产行业从增量建设向存量运营转型 [3] - 租购同权探索将加速 推动租赁住房与购房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2][3] - 条例实施后不符合规定的房源将退出市场 需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 存量盘活等措施补充供应 保障低收入群体需求 [5] 消费提振效应 - 规范租赁市场有助于扩大内需 房租是租房居民最大连续性消费 专业化租赁企业发展将进一步扩大消费规模 [4] - 公积金政策配合条例实施 包括支持提取支付首付 加大租房提取力度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等 有效活跃租赁消费 [4] - 住房租赁消费成为提振经济关键环节 条例落地将增强市场预期和信心 [4][5]
住房租赁新规来了 如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专家详解
新京报· 2025-07-22 22:01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 共7章50条 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保障当事人权益 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1] 出租住房条件要求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 消防 燃气 室内装饰装修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 [3] - 厨房 卫生间 阳台 过道 地下储藏室 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禁止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3] - 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需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标准 [3] 市场乱象治理措施 - 针对"串串房"甲醛超标问题 条例强化室内装饰装修要求 明确不得危及健康和安全 [7] - 针对"隔断房"和"非居改租"问题 条例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7] - 针对"群租房"问题 条例规定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面积需符合地方政府标准 [9] - 针对"高收低租"问题 要求转租企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 租金需打入政府监管账户 [9] - 针对"虚假房源"问题 要求经纪机构发布房源前核对委托人身份和房产权属信息并实地查看 网络平台需核验发布者真实身份 [9][10] 押金管理规范 - 住房租赁合同需明确约定押金数额 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11] - 出租人解除合同需通知承租人并留出合理腾退时间 禁止使用暴力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 [11] 租金监测机制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定期公布不同区域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 [12] - 租金监测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 便于政府掌握动态稳定租金 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依据提升交易公平性 [12] 市场主体行为约束 - 条例对承租人提出合理使用房屋设施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等要求 以保护出租人权益 [15] - 条例对住房租赁企业 经纪机构 网络平台经营者等全链条市场主体均提出相应行为约束 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13][17]
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严禁虚假房源,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观察者网· 2025-07-22 11:48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共7章50条,涵盖出租承租规范、租赁企业及经纪机构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将于9月15日施行 [1] - 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1] - 对出租住房提出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禁止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并规定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及人均最低面积标准 [3] 出租承租活动规范 - 出租人与承租人需实名签订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合同需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 [3][4] - 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解除合同时需留合理腾退时间,禁止暴力或非法手段迫使承租人腾退 [4] - 住房租赁企业需建立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转租经营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1][5] 住房租赁企业及经纪机构规范 - 租赁企业需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并向房产管理部门报送租赁住房信息 [5] - 经纪机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及房源权属信息,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明码标价收费项目 [1][5] - 国家将完善政策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要求企业具备自有资金、从业人员及管理能力 [5] 监督管理与市场影响 - 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需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并定期公布数据,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 - 条例实施后预计遏制虚假房源、哄抬租金及租金贷乱象,推动"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新阶段 [6] - 租赁供给将形成"政府保障+市场主体"双轨制,存量资产盘活(如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房)及数字化平台建设成未来机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