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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用修复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重生”机会
第一财经资讯· 2025-12-04 08:55
2025.12.04 本文字数:1717,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作者 |一财评论员 首先是要对失信主体进行严格区分,存在主观恶意的失信主体要承受严厉制裁,"诚而不幸"的失信主体 要获得相应救济机会。 两个管理办法都对失信主体进行了分类,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轻微失信包括以简易程序或 者普通程序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等,一般失信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受到较 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等,严重失信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受到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还包括行业主 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 将来对这三类失信行为,无论是失信信息公布,还是信用修复都要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既要严 惩,也要"救人"。 其次是信用修复方面要从速,解除各方面限制也要从速。 近来,关于信用修复方面的新规接连出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 办法》将于12月25日实施;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两个管理办法都可以称为新规。前者是基于2021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在 上升为部门规章;后者以2023年5月实施的《失信行为纠正后 ...
让信用修复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重生”机会
第一财经· 2025-12-04 08:43
新规出台背景与意义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发改委接连发布信用修复新规,分别将于12月25日及明年4月1日施行,两项政策均由原有试行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升级而来 [2] - 政策密集修订充分说明了信用修复的重要性,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作用关键 [3] - 新规的共同指向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旨在保障信用主体权益,帮助其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4] 失信行为分类与区别对待原则 - 管理办法将失信主体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实现严格区分 [4] - 轻微失信包括以简易或普通程序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4] - 一般失信包括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4] - 严重失信包括受到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被依法依规认定的“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行为 [4] - 未来对三类失信行为在信息公布和信用修复上将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旨在严惩恶意失信者,同时救济“诚而不幸”者 [3][4] 信用修复流程提速与限制解除 - 信用修复流程将提速,公示期与办理时限将双缩短 [5] - 对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应尽快解除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许可证照及行业资质申请、融资以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任职等方面的资格限制 [5] - 流程加速与限制解除主要针对轻微和一般失信主体,对于主观恶意明显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失信主体,相关限制和处罚措施需进一步严格 [5] 信用修复成效与主体责任 - 自2021年9月至2025年10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超过4400万户 [6] - 新规为失信企业提供“重生”机会,助力其轻装上阵,但根本在于经营主体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信用修复 [6] - 政策旨在引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惩、修复有路”的良性循环 [7]
逾4400万户经营主体已获信用修复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22:22
1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在发布会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不断推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法申请 修复失信记录,同时,大力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4416 万户经营主体,助力重塑良好信用。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和好 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为经营主体 重塑信用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最大程度回应各方关切、最大范围凝 聚各方共识,制定出台《办法》,促进营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法》 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 扩大信用修复范围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此次将《办 法》上升为部门规章,有什么新的举措,如何更好支持经营主体信用修复? 对此,荆琼华表示,新的《办法》以部门规章 ...
一财社论:让信用修复新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重生”机会
第一财经· 2025-12-03 21:42
新规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12月25日实施,国家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 [1] - 两项新规旨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2] - 政策核心是平衡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引导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惩、修复有路的良性循环 [6] 失信行为分类管理 - 管理办法将失信主体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3] - 轻微失信包括以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3] - 一般失信包括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包括受到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被认定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 [3] - 对三类失信行为的失信信息公布和信用修复将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3] 信用修复流程优化 - 修复流程提速,公示期与办理时限双缩短 [4] - 信用修复进度加快后,相关限制措施应尽快解除,包括参与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申请许可证照与行业资质、融资以及原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任职等方面的资格限制 [4] - 流程优化主要针对轻微和一般失信经营主体,对主观恶意明显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相关限制和处罚措施需进一步严格 [4] 经营主体自救与政策效果 - 新规为失信企业提供重生机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重塑信用 [5] - 经营主体需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信用修复,这是重生的根本所在 [5][6] - 自2021年9月至2025年10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超过4400万户 [5]
博时市场点评12月3日:两市继续调整,量能维持低位
新浪财经· 2025-12-03 17:03
核心观点 - 当前经济处于弱修复状态,权益市场短期或仍维持震荡格局,配置上建议均衡 [1][6] - 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呈现减速趋势,美联储12月降息概率重回80%以上,本月议息会议或呈现降息与鹰派表态并存的局面 [1][6] - 国内方面,11月央行通过多种工具净投放流动性,显示货币政策维持稳健偏宽松基调,但市场对12月政策窗口期的增量政策预期不高 [1][6] 宏观经济与政策 - 11月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及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合计净投放流动性2904亿元,显示逆周期调节力度持续加大 [2][7] - 具体工具净投放情况:公开市场国债买卖净投放5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PSL)净投放254亿元,其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净投放115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净投放1000亿元 [2][7] - 结构性工具净投放占比近40%,体现精准滴灌的政策导向,有助于缓解实体经济融资压力 [2][7]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共31条,将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旨在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降低企业长期信用成本 [3][8] - 福建省发布12条惠台政策措施,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其中包括单列1200亩用地基础指标用于保障全省6个台商投资区项目建设 [2][7] 市场表现 - 12月3日,A股三大指数下跌:上证指数报3878.00点,下跌0.51%;深证成指报12955.25点,下跌0.78%;创业板指报3036.79点,下跌1.12%;科创100指数报1342.11点,下跌0.87% [4][9] - 行业表现:申万一级行业中,交通运输、有色金属、煤炭涨幅靠前,分别上涨0.69%、0.63%、0.57%;传媒、计算机、房地产跌幅靠前,分别下跌2.86%、2.26%、1.53% [4][9] - 个股表现:1416只个股上涨,3689只个股下跌 [4][9] 资金与流动性 - 12月3日,市场成交额为16836.93亿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但仍不足1.7万亿元 [1][5][6][11] - 两融余额昨日收报24864.54亿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 [5][11]
全国累计信用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
长江商报· 2025-12-03 16:15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旨在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规范程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并助力高质量发展 [1] - 该《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共包含31条内容 [1] 信用修复工作成效与制度框架 - 自2021年9月至2025年10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了4416万户经营主体 [1] - 《办法》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修复平台,以实现协同修复、高效管理和及时共享 [1] - 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了便民利企的创新举措 [2] 违法失信信息分类与修复规定 - 《办法》将违法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并明确了各类别包含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最短与最长公示期 [1] - 规定了针对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不同类型违法失信信息申请信用修复所需满足的条件 [2] - 明确了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渠道以及不同类型信用修复申请的办理时限 [2] 特定情形下的信用修复与监管规范 - 《办法》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为其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提供支持 [2] - 对当事人依法注销登记、破产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等情形下的信用修复作出了规定 [2] - 明确了在信用修复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并对信用修复信息的共享互认、查询服务及第三方机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规范 [2] 未来立法与制度完善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3] - 未来将把社会公众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以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亟需急用落实到法律制度中 [3]
增强供需适配促进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营商环境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3 14:49
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新机制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旨在健全信用修复制度 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1] - 违法失信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按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设置不同公示期和修复条件 轻微信息公示期满三个月停止公示 一般信息最短公示期三个月最长一年 严重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长三年[1] - 当事人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或现场申请信用修复 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进行核实[1] 消费品工业发展目标与路径 - 工信部等六部门提出到2027年形成3个万亿级消费领域和10个千亿级消费热点 优化消费品供给结构[2] - 重点任务包括加速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扩大特色新型产品供给、精准匹配人群需求等5方面19项任务 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重点行业[2] - 推广高效响应制造新模式 强化人工智能融合赋能 打造百个标志性产品和百家创新企业[2] - 促进绿色产品扩容迭代 推动农村消费品提质升级 发展休闲运动产品 加强多功能智能化体育健身器材、户外运动装备供给[2] - 丰富婴童产品、学生用品、时尚“潮品”、适老化产品供给[3] 卫星物联网与新兴产业支持 - 工信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试验期为两年 服务对象为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行业用户[4] - 商用试验旨在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4] - 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4] 新就业群体服务环境优化 - 湖南省推出十方面举措加强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 解决网约配送员、快递员“进门难”“找路难”“停车难”问题[5] - 全面优化配送环境 设置导览图和专用通道 优化门岗登记流程 配备专用外卖柜、智能取餐柜 开设专用电梯直达餐饮商户[5] - 构建15分钟服务圈 推进“暖新驿站”建设 打造“小哥食堂”和“友好商家” 开展“暖蜂行动”解决社会保险、子女托管等困难[5] 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与人工智能应用 - 四川省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形成特色“一件事”清单并推进实施[6] - 探索“高效办成一类事” 整合个人发展不同阶段或不同群体类似需求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打造涉企服务“一类事”[6] - 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 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咨询、智能引导、智能预填等服务 为工作人员提供智能辅助审批支撑[6]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创新 - 杭州创新土地要素配置机制 对商服用地实施“产业化”精细管理 将其细分为“产业类”与“房地产类”[7] - “产业类”商服用地地价仅为“房地产类”的70% 设定以自持为主 限制分割销售比例要求整体持有不低于60%[7] - 试点“X”类产业弹性用地 在详细规划中不确定具体用途 允许未来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弹性调整用途与开发强度[7] - 建立存量空间动态评估与活用机制 允许存量厂房、楼宇短期改变用途 支持平台公司集中统筹工业地块配套指标统一建设[8] - 创新供地与成本控制模式 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拿地、按份共有产权 探索建设“保本微利”的产业保障房[8]
破产重整企业将纳入信用修复范围,新规将于本月25日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3 12:00
记者丨 章驰 编辑丨王俊 12月2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规范信用修复程序,激发经营主体发展 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介绍, 《办法》将于2025年 12月25日实施,共31条。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表示,已对现行规章中与新《办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统一 修改,整合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规则;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将"较低数额罚 款"的标准统一规定为"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裁量阶次,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扩大信用修复范围,缩短处罚信息公示期和办理时限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介绍,新《办法》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将抽查检 查结果负面信息、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修复范围,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者认 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就可以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 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为破产重整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 争提供有力支撑。 新《办法》将违法失 ...
【立方早知道】“芯片首富”再捐36亿元股份/千亿龙头宣布125亿元投资计划/10倍大牛股今日复牌
搜狐财经· 2025-12-03 10:22
焦点事件 - 中国铀业于12月3日登陆A股,成为A股唯一开展境内天然铀采冶业务的企业,发行后总股本20.68亿股,发行价17.89元/股,发行后总市值约370亿元,是年内A股IPO募资金额第三大的新股 [1] - 艾比森创始人丁彦辉以8:1票数再次当选董事长,其本人投出唯一反对票,公司回应反对理由为“对董事长岗位薪酬不满意”系董秘笔误,实际是董事长对公司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及利益分配机制不满 [1] 宏观要闻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发表文章,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4][5] - 央行11月流动性投放情况:公开市场国债买卖净投放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净投放1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净投放254亿元,其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净投放1150亿元 [5] - 经合组织预估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3.2%,2026年增长2.9%,2027年增长3.1%;预估2025年中国经济增长5%,此前预估为4.9% [6][10] - 市场监管总局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企业可持法院批准文件申请临时信用修复 [7] 产业动态 - 住建部就建筑市场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拟加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并实施重点监管 [9] - 12月1日起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禁售,新国标产品价格上涨,例如绿源品牌同等电池规格产品价格从旧国标的1699元上涨至新国标的2799元 [12] - 近期流感进入中高流行水平,某平台最近一周甲乙流特效药订单量相比10月同期增长近9倍,其中玛巴洛沙韦订单量周增速约80%,奥司他韦订单量周增速超40% [14] 公司聚焦 - 天普股份停牌核查完成并于12月3日复牌,公司股票价格自8月22日至11月27日累计上涨451.8%,年内累涨1076.8%,公司确认收购方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IPO,未来36个月内不存在借壳上市计划 [15] - 西安奕材与光谷半导体产投签署协议,投资约125亿元建设武汉硅材料基地项目,主要生产12英寸集成电路先进制程使用的硅单晶抛光片及外延片 [16] - 宇通客车11月销量4058辆,同比增长8.62%;1-11月累计销售4.07万辆,同比增长6.14% [17] - 豪威集团控股股东虞仁荣及关联基金会拟捐赠合计3060万股公司股份,按121.08元/股计算,捐赠股份价值约36.32亿元 [17] - 平煤股份16名董事和高管计划1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少于255.04万元 [18][20] - 君亭酒店股东拟向湖北文旅协议转让29.99%股份,转让价25.71元/股,总价款14.99亿元;湖北文旅还将发起部分要约收购6.01%股份,完成后持股比例将不低于35.99%,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湖北文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股票12月3日复牌 [19][20][21] - 辰安科技拟向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合肥国投,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合肥市国资委,股票12月3日复牌 [23] - 合富中国控股股东计划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其中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各不超过1% [23] - 安凯微拟以3.26亿元现金收购思澈科技85.79%股权,思澈科技专注于物联网芯片设计 [24] - 杰瑞股份再次签署北美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超1亿美元 [24] - 爱克股份拟以22亿元交易价格购买东莞硅翔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票12月3日复牌 [25] - 江波龙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7亿元,用于面向AI领域的高端存储器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 [25] - 道明光学发布公告,澄清公司目前不存在AI手机相关业务 [26]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数据显示 前三季度全国法院先行调解案件478.2万件
人民日报· 2025-12-03 06:09
案件总量与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成效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法院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3225.7万件 [1] - 截至9月底全国法院两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8.08% [1] 解纷效果与诉讼效率 - 上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96个百分点 [1] - 申诉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 [1] - 前三季度全国法院先行调解案件478.2万件调解成功312.8万件 [1] - 先行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率超过90% [1] 刑事审判与执行情况 - 前三季度人民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0.4万件同比下降11.61% [1] - 判处生效被告人104.8万人同比下降10.22% [1] - 反映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程度的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分别为39.54%和51.35% [1] 信用体系建设 - 今年截至11月10日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89.7万人次同比下降3.46% [1] - 222.9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