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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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完善 水电、核电、抽蓄值得关注
智通财经网· 2026-02-13 12:06
政策文件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旨在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实现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 [2] - 政策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届时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电力资源实现全国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3] - 政策明确要求到2030年,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4] 市场体系构成与改革方向 - 将构建多维度市场体系,包括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容量市场以及批发-零售市场 [3] - 现货市场建设为近期重点,明确要求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 [3] - 容量电价机制正在加紧完善,未来将向容量市场演进,预计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将全面由市场反映 [3] 市场运行机制与协同 - 强调全国统一、畅通循环,纵向需贯通“省内+省间”交易,各层次市场将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3] - 横向需加强各类电力市场协同,例如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在交易时段、市场限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并加快实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 [3] 市场主体与参与形式 - 推动新能源多种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支持“沙戈荒”大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市场,并推动分布式电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 [4] - 在全面入市和绿色价值逐步体现的背景下,水电、核电、抽蓄等电源类型值得关注 [1] 行业投资机会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完善,预计交易主体、交易电量和交易复杂程度将明显提升 [1] - 软件端、硬件端及配套端相关标的值得关注,其中新型储能有望受益于市场波动加大,电网运行控制、撮合交易和数字化系统将持续升级 [1]
媒体报道丨203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速
国家能源局· 2026-02-13 10:38
政策目标与顶层设计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 [2] - 《意见》提出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原则和目标愿景,为深化市场体系建设明确了方向和路径 [2] -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支撑,也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 [3] 市场建设进展与现状 - 经过10年努力,电力生产组织方式已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 [3] - 截至2025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 [3] - 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包括省内交易、省间交易和跨电网交易 [3] -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从2015年的不足0.1万亿千瓦时增长为2025年的约1.6万亿千瓦时 [3] - 电力交易已实现全品类全覆盖,包括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零售市场 [4] - 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煤电上网价格、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合理范围内随行就市,并建立了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4] 未来重点任务与方向 - 《意见》围绕新形势新要求,对未来5—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5] - 关键任务之一是进一步打破市场壁垒,优化市场实现路径,提出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7] - 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条件成熟时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7] -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 [7] - 随着青桂、藏粤等跨经营区输电通道投产,各地市场充分融合,将依托全国交直流混联大电网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7] 市场主体参与情况与发展 - 目前用户侧全部工商业,发电侧所有煤电、近六成新能源、四成水电和近半数的气电、核电已进入电力市场 [8] - 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家,是2015年的22倍,催生了5000多家售电公司和近50万电力交易员 [8] - 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 [8] - 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 [8] - 《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发电侧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包括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整体参与市场,推动分布式电源公平承担成本并以聚合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 [8] - 在保障安全基础上,分品种有节奏推进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进入电力市场 [8] - 在用户侧,继续扩大参与范围,并有序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市场 [9] 市场建设的产业与经济影响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够有效带动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提质增效强链 [9] - 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市场能有效引导产业上下游合理投资,直接促进电力装备、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制造产业发展 [9] - 通过产业协同,能激发电动汽车、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多元业态的发展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广阔投资空间和公平竞争环境 [9]
媒体报道丨电力体制改革再提速,谁将受益?
国家能源局· 2026-02-13 10:3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从“加快建设”进入“完善”阶段,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到2030年达70%左右 [2][3]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现状与成就 - **交易规模显著增长**:2025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从不足15%上升至64%;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从2015年的不足0.1万亿千瓦时增长至2025年的约1.6万亿千瓦时,增长15倍以上 [6] - **市场架构基本形成**:形成省内、省间、跨电网多层次协同市场架构,电力交易品类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零售市场全覆盖 [6] - **价格机制初步建立**:煤电上网价格、工商业用电价格市场化,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和容量电价机制已出台 [7] - **经营主体广泛参与**:截至2025年底,用户侧全部工商业用户已进入市场,发电侧所有煤电、近六成新能源、四成水电、近半数气电和核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家,是2015年的22倍;涌现5000余家售电公司、近50万电力交易员 [7] - **治理与规则体系构建**:初步构建政府、监管、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同的治理体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建立 [7] - **改革成效经受实践检验**: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跨区通道最大实际送电达1.51亿千瓦,较2024年峰值增加900万千瓦;2025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35万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60%,其中绿电绿证市场折算交易电量9780亿千瓦时;新型储能装机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 [8] 《实施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与改革方向 - **优化市场实现路径**: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10] - **完善跨省跨区交易**:构建能力更充分、流向更合理的输电通道和电网主网架,持续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推动省间电力互济互保从“补充”走向“主流” [11] -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在现有容量电价机制基础上,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条件成熟时探索容量市场 [11] - **设计新能源差异化入市路径**: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动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市场;对分布式新能源,支持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 [12] -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促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主体灵活参与市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12] - **健全多元化市场治理体系**:首次提出健全政府主管部门总体设计、电力监管机构独立监管、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商共治、市场运营机构提供服务和风险监测的治理体系 [13]
媒体报道丨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国家能源局· 2026-02-13 10:38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政策解读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未来5至10年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2]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和深化电改的重要成果,其建设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支撑 [2][3] - 行业已基本建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截至2025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 [2] 市场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3]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 [3] - 届时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将全面由市场反映,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3] 市场体系实现路径与机制创新 - 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4] - 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4] - 政策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涵盖优化配置、健全功能、促进参与、构建制度、强化协同五个方面 [3] 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支持措施 - 针对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提出差异化的入市路径 [5] - 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以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绿电需求 [5] - 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5] 新型主体与用户市场参与 - 针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 [5] - 引导各类新型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5] - 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5]
解读《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新华网· 2026-02-13 09:25
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 - 政策旨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支撑 [2] - 政策出台背景是新能源占比提升、电力生产消费模式变化、对用电成本和可靠性需求提高,需以改革创新手段应对新挑战,部署了未来5至10年的重点任务 [2] - 总体要求是打破市场分割与区域壁垒,促进市场高效联通,实现市场运行畅通有序、交易规则统一高效、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以支撑能源安全、经济发展与绿色转型 [2] 市场体系与交易机制创新 - 优化市场实现路径,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3] - 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推动电力市场全国互联互通 [3] - 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的需求 [4] 市场参与主体与资源保障 - 探索建立容量市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 [4] - 助力新能源更好参与市场,为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提出差异化入市路径,并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等举措以满足企业绿电需求 [4] -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市场,促进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灵活参与交易,并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市场 [4][5] 市场治理与协同机制 - 健全电力市场多元治理体系,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总体设计,电力监管机构独立监管,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经营主体代表组成)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市场运营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并监测运行风险 [5] - 政策部署了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市场功能、促进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构建统一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等5方面共19项重点任务 [3]
国办印发意见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经济日报· 2026-02-13 09:03
国务院发布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未来5至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1]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 [1]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 [1]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1] 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明确到2030年、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2]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2]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2] - 到2035年,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2] - 到2035年,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2] 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 《意见》从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市场功能、促进主体平等参与、构建统一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5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 [2] - 在优化市场体系实现路径上,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3] - 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3] - 在助力新能源参与市场方面,围绕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提出差异化的入市路径 [3] - 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以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绿电消费需求 [3] - 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3] - 在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市场方面,针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 [3] - 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3] 市场建设的意义与后续工作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 [4] - 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分工 [4] - 将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 [4]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有了“新蓝图”
科技日报· 2026-02-13 09:02
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配置 [1] 市场发展现状与成就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 [1] -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不足15%上升至2025年的64%,除保障性和自发自用电量外全部通过市场实现 [1] 阶段性发展目标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2] - 到2030年,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 [2] - 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 [2] 市场改革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 部署了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市场功能、促进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构建统一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等5方面共19项重点任务 [2] - 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 [3] - 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3] 对关键电源与调节资源的支持 - 为保障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调节性资源的收益,提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3]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容量市场,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支撑性调节电源有序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 [3] 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市场 - 针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引导理性投资与规范运营 [3] - 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目前由电网代理购电的中小工商业用户只能间接参与市场 [3] 未来工作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4] - 推动电网企业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 [4]
电力市场加速进入成熟期,国家级政策首次提出“电源全面市场化”
环球网· 2026-02-13 08:57
政策目标与市场建设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目标是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1] - 文件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 [1] - 文件明确阶段性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该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 [1] 市场参与主体与机制变化 - 文件首次在国家级政策中提出“电源全面市场化”,到2030年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1] - 原先保障性电量较多的水电核电即将实现全面入市,现货市场发展有望加速进入成熟期 [1] 中国电力市场现状与基础设施 - 中国在2011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力消费国,到2025年全国总电力消费几乎比十年前翻了一番 [1] -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复杂的输电和配电网,增强了电力网络稳定性 [4] - 到2025年,中国已建设46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实现西部和北部丰富的清洁能源快速输送到中东部主要消费地区 [4] -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力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速发展,电力作为有效资源配置手段,由市场定价指导电力分配 [4]
华泰证券:看好储能加速高质量发展等三大投资主线
新浪财经· 2026-02-13 07:55
政策文件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1] - 政策目标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1] - 届时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将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1] - 市场体系将实现跨省跨区和省内联合交易[1] - 现货市场将全面转入正式运行[1] 行业影响与投资主线 - 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的推进将从盈利机制、发展空间、消纳保障等多维度持续利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 - 投资主线一:看好储能加速高质量发展[1] - 投资主线二:主网网架将持续建设[1] - 投资主线三:新能源需求将实现结构性增长[1]
国办印发意见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经济日报· 2026-02-13 07:17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对未来5至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旨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占比提升等新形势新要求 [1]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被视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支撑 [1][2] - 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电力生产组织方式已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 [1] 行业发展现状与成就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 [1] - 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5年的不足15%上升至2025年底的64%,除保障性和自发自用电量外已全部通过市场实现 [1] 市场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 - **到2030年目标**: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 [2] - **到2035年目标**: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 [2] 《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与创新举措 - 《意见》从推动电力资源全国优化配置、健全市场功能、促进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构建统一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5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 [2] - **优化市场实现路径**: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间的衔接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3] - **助力新能源参与市场**:针对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提出差异化入市路径,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举措以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求,并明确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 [3] -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市场**:针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提出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引导其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同时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3] 政策落实与未来工作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落实《意见》,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 [4] - 下一步将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市场化方向,为完善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