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序良俗
icon
搜索文档
天津宁河:以案释法倡导爱老孝亲
人民网· 2025-11-25 09:09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驳回二儿子要求继承和分割老人遗产的诉讼请求 [1] - 判决依据为二儿子未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且无法证明其出资建房 [1] - 无证据证明老人生前居住的房屋为老人遗产 [1] 案件事实细节 - 老人生前育有二子一女,曾与两个儿子签署赡养协议约定由儿子出资建房并每年给付120元养老费和米面 [1] - 二儿子无法提供为老人出资建房的证据 [1] - 子女的两个舅舅出庭证明二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 [1] - 老人丧事由哥哥出资操办,二儿子仅在送终时短暂到场未参与善后事宜 [1] 案件社会意义 - 法院通过以案释法维护公序良俗 [2] - 判决弘扬了爱老孝亲的传统美德 [2]
物权之外还有伦理责任,岂能为留学逼重病父亲腾房
南方都市报· 2025-10-31 20:15
案件核心事实 - 女儿作为房产证登记产权人起诉要求变卖房产以筹集留学费用[1] - 房产是女儿6岁时父母登记在其名下的赠与[1] - 父亲自2010年患脑梗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生活难以自理且名下无其他房产[2] - 姑姑作为护理人对患病的弟弟进行照料[2] - 父母离异后女儿与父亲聚少离多情感疏离[3] 法院判决依据 - 判决驳回女儿诉请依据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强调敬老孝亲是应有的底线[1] - 案涉房屋本质是基于亲子关系的赠与具有家庭保障与情感寄托属性[2] - 机械适用物权规则同意腾房诉求可能导致父亲无家可归有违赠与初衷构成权利滥用[2] - 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女儿权利行使应受赡养义务限制[2] - 司法不能仅充当产权裁判者更应成为伦理守护者保障父亲基本生存权[3] 案件社会影响与意义 - 法院判决强调权利义务对等是对家庭伦理与法律责任的双重确认[2] - 姑姑的良善照料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与鼓励而非因房产纠纷受冲击[2] - 判决避免纵容以个人发展为由忽视家庭责任的行为对社会道德底线产生负面影响[3] - 判决不仅是法律裁决也是一次对家庭关系的修复尝试提醒子女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3]
民间借贷和解起风波,清明节打款引争执
扬子晚报网· 2025-10-22 15:51
案件背景与核心纠纷 - 案件为张某与谢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执行纠纷,双方于2024年初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谢某自2024年3月起至2027年7月,每月偿还2500元[3] - 纠纷升级源于谢某多次选择清明、中元等传统祭祖节日进行还款,张某认为此举构成冒犯,而谢某称这是对张某曾在自家附近烧纸行为的回应[3] - 本应承载追思感恩之情的传统节日,沦为双方斗气泄愤的工具,存在妨害社会及司法秩序的风险[4] 司法介入与调解过程 - 面对矛盾激化,法院依法传唤谢某,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训诫,并送达《预处罚通知书》[4] - 在法律威严与传统文化的双重引导下,谢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场提交书面悔过书[4] - 法院以谢某悔过为契机开展调解,引用“冤家宜解不宜结”古训,劝说双方放下嫌隙,理解传统节日的核心价值在于敬畏与感恩[5] 案件结果与履行情况 - 谢某主动提出加速履行还款义务,于2025年9月分两次将剩余的55000元借款全额支付给张某[5] - 原定持续至2027年7月的履行计划,提前22个月顺利完成[5] 法官观点与文化内涵 - 清明、中元等祭祖节日承载着“慎终追远”的深厚人文情怀,核心要义在于心怀敬畏和感恩[6] - 任何将传统文化工具化、庸俗化以宣泄情绪、激化矛盾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法律[6] - 法院在处理涉及传统文化元素的纠纷时,应深入挖掘文化精神内涵,以“以文化人、以理服人”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结合法律刚性与文化温度[6]
法治在线丨主播拒“擦边”博流量与MCN机构起纷争 法院这样判→
央视新闻· 2025-09-11 17:28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舞蹈主播赵女士与MCN机构签署为期三年合作协议,机构支付7万元签约费,并对合作形式、直播内容、直播时长等进行约定 [2] - MCN机构运营人员教导赵女士在古典舞中加入现代舞元素,建议跳尺度更大的性感舞蹈,并指导其如何引诱用户进行直播打赏 [4] - 运营人员发送视频供赵女士学习,建议加大舞蹈尺度,指导其抓住粉丝心理,引导想看擦边内容的用户刷礼物,导致赵女士直播账号因“存在低俗诱惑或相应倾向的内容”多次被平台短暂封禁 [6] - 赵女士意识到“出格”直播不妥,主动与MCN机构协商解约,但双方就违约金数额未能达成一致,赵女士停止直播 [8][10] - MCN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合作协议,要求赵女士退还7万元签约费并支付20万元违约金,理由为赵女士直播天数、时长未达协议标准且擅自停播构成违约 [10][12] 双方主张与法院判决 - 赵女士一方主张MCN机构引导“擦边”内容,运营人员教导其利用话术引诱粉丝打赏,行为超出正常运营指导范畴,是导致其无法继续履约的根本原因 [14][15] - MCN机构主张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双方曾沟通舞蹈风格问题,不能证明公司有强行要求,主播作为成年人有权选择演绎方式,机构未进行诱导或强迫,违反平台规则是主播自身过错 [17] -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赵女士以停播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MCN机构解除合同的主张 [19][21][22] -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MCN公司运营人员对直播内容的指导存在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内容,双方均有过错 [24][25] -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赵女士返还签约费,驳回MCN机构要求赵女士赔偿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27] 行业影响与合规启示 - 法官提醒主播与MCN机构签约时需明确直播内容与合规要求,如遭遇“越界”要求应留存证据、合法维权,不应为短期利益妥协而触碰平台规则或法律底线 [29] - MCN机构应摒弃“低俗博流量”的短视思维,以正向内容策划助力主播发展,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直播生态 [29] - 法院判决否定了MCN机构将“逐利”凌驾于合规与道德之上的失当行为,同时警示运营公司与网络主播均需共同守好合规底线,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9]
主播拒“擦边”博流量与MCN机构起纷争 法院这样判→
央视新闻· 2025-09-11 16:32
合作纠纷背景 - 舞蹈主播赵女士与MCN机构签署为期三年合作协议,机构支付7万元签约费[1] - 协议对合作形式、直播内容、直播时长等进行约定,要求每月直播天数不低于25天,每天直播时长不低于5小时,每月总时长不低于135小时[4] 运营指导内容 - MCN机构运营人员教导赵女士在古典舞中加入现代舞元素,建议跳尺度更大的性感舞蹈[1] - 运营人员指导赵女士如何引诱想看擦边内容的用户进行直播打赏,并发送视频供其学习[1][2][4] - 运营人员教授话术引导粉丝,例如"单独给你开私密看,属于你一个人"等[4] 违规后果与争议 - 赵女士直播多次被平台认定"存在低俗诱惑或相应倾向的内容"违规,账号遭短暂封禁处理[2] - 赵女士主动与MCN机构协商解约,但就违约金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停止直播[2][3] - MCN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赵女士退还7万元签约费并支付20万元违约金[3][4] 法院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赵女士返还签约费,驳回MCN机构要求赔偿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9] - 法院认定双方均存在过错,MCN机构教导擦边直播,赵女士自身进行违规直播[7][8]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MCN机构运营指导存在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内容[8]
“粉丝见面”女生被开除事件,到底谁在作恶?
虎嗅· 2025-07-16 09:51
事件概述 - 2024年底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的亲密互动视频被后者发布至粉丝群引发网络热议[1] - 2025年7月8日校方发布公告拟对李某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 - 处分依据为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恶劣负面影响[4] 舆论争议焦点 - 隐私权争议:公告使用实名被部分舆论质疑侵犯隐私[6] - 法律程序争议:校方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存在适用错误[8] - 性别议题争议:事件被部分舆论解读为"荡妇羞辱"[16][21] - 身体自决权争议:涉及个人自由与社会规范的边界讨论[28][30] 涉事主体行为分析 - Zeus行为:在粉丝群传播亲密内容被指为惯犯[14] 发表声明推卸责任[11] - 李某某行为:拒绝与校方沟通长达数月[9] 被指违背公序良俗原则[28] - 校方行为: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保障申诉权[7] 但法律条款引用存在瑕疵[8] 社会影响层面 - 暴露现代社会共识机制面临的挑战[32] - 反映价值观冲突导致的社会撕裂[33] - 引发对跨国两性关系规范的讨论[26] - 凸显媒体在事件中的推波助澜作用[18][23]
花30万“买”名校入学资格?法院:合同无效,全额退款
新京报· 2025-06-17 17:52
案件概述 - 家长轻信"免试入名校"承诺支付30万元费用,但孩子入学体验与统招生差异显著[1] - 学生小陈因故未参加高考,母亲刘欣通过中间人宋强试图获取名校入学资格[1] - 宋强承诺无需高考成绩即可安排入学,收取30万元"办事费"[1] - 实际入学后发现教学地点在校办工厂,教学方式与统招生不同,学生主动退学[1]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委托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2] - 判决收款方宋强全额返还30万元费用[2][4] - 法院指出合同目的侵害高考招生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 - 宋强关于已办妥入学的主张被驳回,退学原因不影响合同无效性质[3] 法律依据 - 依据《民法典》第八条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2]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要求返还财产[2] - 法院强调高等教育资源必须通过公平竞争获取[4] 社会警示 - 试图绕过统一招生制度的行为均属无效[4] - 公众签订合同时需审查内容合法性[4]
女子逼男友签百万“分手费”,起诉被驳回
人民网· 2025-06-01 08:50
案件背景 - 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作为分手补偿凭证,分手后持借条起诉要求还款 [1] - 法院查明双方实际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实质是附分手条件的赠与合同 [2] 法律判决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借款合同需实际交付借款才生效,本案无资金交付故协议无效 [2] - 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属于无效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 [4] - 法院最终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 [3] 案件法律焦点 - 民间借贷需同时具备借款合意(借条)和实际交付行为,本案缺乏后者 [4] - 情感债务转化的虚假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借条可能反证胁迫行为的违法性 [4][5] -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本案赠与条件触碰法律底线 [4] 社会影响与行业启示 - 近年"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类诉讼频发,但缺乏合法性的协议易成"法律白条" [5] - 司法机关需强化借贷背景审查,打击虚构债务和胁迫签约行为 [5] - 案件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同类纠纷提供裁判范本 [6] 公众认知误区 - 部分人存在"白纸黑字即有效"的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 [5] - 情感勒索者利用对方愧疚感获取控制权,法律不纵容此类行为 [5] - 案件引发对"情感绑架"的广泛讨论,推动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的普法需求 [5][6]
民法典颁布五周年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5-25 10:11
民法典典型案例专题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专题,首个专题聚焦"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裁判弘扬传统美德和核心价值观[1] - 典型案例涵盖见义勇为、孝亲敬老、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旨在通过司法裁判促推良好社会风尚[1] 见义勇为案例 - 柴某在救助顾某过程中受伤,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83条判令受益人顾某补偿7000元[2][3] - 法院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褒扬,补偿数额综合考虑受伤情况、救助作用及已获奖励等因素[3] - 该裁判为类似案件提供规则指引,彰显鼓励好人好事的司法立场[4] 网络直播行业案例 - 某传媒公司要求主播段某隐瞒已婚事实并与观众保持暧昧联系,法院认定该要求违背公序良俗[5][6] - 法院驳回传媒公司违约金诉求,支持主播拒绝低俗直播的行为,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7] - 裁判体现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营造健康网络空间的司法立场[8] 直播带货欺诈案例 - 主播焦某虚构"解救受困母女"故事诱导消费者购买玉器,涉案金额10328.1元[10] - 法院认定焦某行为构成欺诈,判令退一赔三共计41312.4元[11][12] - 平台因及时处置违规账号并提供卖家信息,免除连带责任[12] 赡养义务与继承案例 - 高小某30年未尽赡养义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判决丧失继承权[15][16] - 裁判强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经济状况或身体健康而免除[17]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 喻某在交通事故后"挂床住院"434天无实际治疗,法院对该部分赔偿诉求不予支持[20][21] - 最终判决赔偿40余万元,较原诉求减少约20万元[21] - 裁判明确反对通过"挂床住院"获取不当利益的不诚信行为[22]
花钱托关系就能上名校?
人民网· 2025-05-24 08:30
案件背景 - 李某为儿子"小升初"通过非正常渠道委托赵某办理名校入学手续,支付43万元"委托服务费" [1] - 赵某承诺通过"内部关系"办理成都市某名校入学手续但未兑现 [1] - 双方协商后赵某出具欠条承诺2025年1月底前还款43万元但到期未履行 [1] 法院判决 - 法院认定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但欠条具有法律效力 [2] - 赵某需返还43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服判息诉 [2] - 法院指出此类行为扰乱招生秩序,损害教育公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