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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 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 明; ...
中天科技: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关联交易需保证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或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规避审议程序[2]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租出资产等18类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3]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等)和关联自然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3][4] - 公司需动态更新关联人名单并通过交易所系统填报,董监高及大股东需及时报送关联关系说明[4][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需公允,优先适用政府定价、指导价或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若无则参考非关联交易价格或成本加成法[7][8] - 具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和利润分割法[8] 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审计/评估报告(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豁免)[7][11]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审议标准[10][11]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8][12]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9][16] 日常关联交易特别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实际执行超预计需重新审议,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3][14]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或协议无具体金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主要条款变更或续签需重新履行程序[14]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如受赠现金、债务减免)、利率不高于LPR的关联方借款、公开招标/拍卖等情形可豁免审议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同比例现金增资共同投资企业可豁免审计/评估[16] 附则 - 关联董事定义包括交易对方、控制方任职、密切家庭成员等六类情形[17] - 关联股东定义涵盖交易对方、控制关系、任职关联等八类情形[1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未尽事项按《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18]
中辰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非关联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关联交易行为需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 [1]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等五类情形 [1]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管、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五类情形 [2]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备关联人资格或签署协议后12个月内将具备资格者视同关联人 [2] - 关联关系判定需从控制方式、影响途径及程度等实质因素考量 [3]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关联交易涵盖采购销售、劳务提供、共同投资、资产买卖、担保租赁等18类事项 [3][4] - 交易原则包括诚实信用、价格公允(参照独立第三方标准)、关联方回避表决、董事会需客观评估交易合理性 [4]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价格、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日常性交易协议需包含定价依据 [4]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自然人关联交易: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30万-3000万或净资产5%以下由董事会批,3000万以上且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 [5] - 法人关联交易:300万以下或净资产0.5%以下由总经理批,300万-3000万或净资产0.5%-5%由董事会批,3000万以上且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 [6] - 关联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 决策程序与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人数不少于3人 [5]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 [5]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以上且净资产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审计 [6]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需披露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变更或续签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8][9]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标的相关的交易需累计计算审批金额 [11] 豁免与特殊情形 - 公开招标拍卖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 [11] - 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证券、领取股息等四类交易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义务 [11] - 已履行审批程序的交易不纳入后续累计计算范围 [11]
达利凯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0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达利凯 普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
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 - 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要求其必须遵守并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 [2] 关联方确认标准 -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体涵盖直接/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股东、高管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 [2][3] - 特殊情形下受同一国资机构控制的法人不自动构成关联关系,但高管重叠除外 [3] - 公司需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并向交易所备案,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11]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等19类资源转移事项 [7] - 交易需遵循公允定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等原则,重大交易需聘请第三方评估 [6][13] 审批与披露阈值 - 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独立董事审议并披露 [8]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强制审计/评估 [8] 表决回避机制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股东半数或三分之二(特别决议)通过 [9]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 [10][12] 豁免情形 - 单方面获益、利率不超LPR的借款、公开招标等8类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1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已批准的关联交易变更需原机构重新审批 [1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双重批准 [15]
新能泰山: 关联交易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8: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 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二章所述关联 交易,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 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 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
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0 00:1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决策程序及职责分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原则,禁止通过非关联化或隐瞒关联关系规避审议程序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认定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组织)和关联自然人两类 [4] - 关联法人认定标准包括直接/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类情形 [5] - 关联自然人认定标准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5类情形 [6][7] - 关联关系从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等维度进行实质判断 [8] 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涵盖20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共同投资等资源转移行为 [6][10] - 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无参考价时采用成本加成或协议定价 [13] - 价格管理需跟踪市场变动,防止关联方垄断渠道,披露定价依据确保公允性 [14]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与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5]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审计/评估报告 [16] -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19][20] - 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金额履行程序,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21] 关联交易豁免情形 - 单方面获益交易(如受赠资产)、市场利率内资金支持、承销发行证券等9类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 [22] 审议回避与信息披露 -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24][25] - 信息披露需涵盖交易对方、标的、定价依据、协议条款及累计交易金额等9项内容 [33][34] 制度执行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异常情况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30] - 违规关联交易决议无效,造成损失需追责董事/股东 [31]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37][38]
英科医疗: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2
关联交易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两大核心原则[2]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等五类情形[4]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管、控制方高管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五类[5][6]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关联关系或签署协议将具关联关系的视同关联人[6] 关联交易类型 - 涵盖18类交易事项,包括资产买卖(3000万以上或净资产5%需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担保(全数需股东会审批)、资金借贷等[8][13]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包括原材料采购(300万以上或净资产0.5%需董事会审批)、产品销售、劳务提供等[6][26] 决策程序阈值 - 自然人关联交易单笔30万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1] - 法人关联交易300万以上且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2] - 3000万以上或净资产5%以上的非现金交易需股东会审议并附审计/评估报告[13] 定价机制 - 优先采用政府定价(23.1)、市场可比价格(23.3),次选成本加成法(24.1)、再销售价格法(24.2)等五种方法[23][24] - 特殊情况下需说明定价依据及公允性[25] 披露要求 - 需提交董事会决议(18)、独立董事意见(13)、交易协议(18)等文件[31][32] - 公告须包含交易标的财务数据(19)、定价依据(19)、关联方基本情况(19)等九项要素[32] 豁免条款 - 公开招标(21.1)、单方获益交易(21.2)、国家定价交易(21.3)等五类情形可免股东会审议[21] - 承销证券(21.2)、股息分配(21.3)等四类交易可免关联交易程序[21] 持续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8] - 年报/半年报需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达威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关联交易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并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并明确披露协议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2] - 关联交易定价需公正公开,原则上不得偏离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且需充分披露定价依据[3]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 关联自然人涵盖持股5%以上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管、关联法人的董事及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7]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备关联人资格或未来12个月内将具备关联人资格的实体或个人视同关联人[8]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委托管理、研发项目转让等17类事项[9][4][6]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协议执行,若主要条款变更或续签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定价优先采用政府定价、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若无则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五种方法[11][12] - 无法适用常规定价方法时需披露定价原则及公允性说明[13]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低于30万元或总额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下的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4] - 3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需前置审核[15] - 单笔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涉及重大交易时需第三方评估[16]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大会[19]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包括交易对方及其控制人等[20] 信息披露要求 - 关联交易公告需包含交易概述、定价依据、关联关系、协议条款、累计交易金额等11项内容[24] - 特定情形如公开招标、单方面获益交易等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或披露义务[25][26]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7] -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定义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等[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29][30]
正弦电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障股东及公司权益 [1] -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交易事项 [2]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需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界定 - 关联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九类主体 [4] - 关联关系指通过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等途径对公司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 [5] - 公司需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董事、高管及大股东有义务及时报送关联人信息 [6] 关联交易范围与原则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等12类事项,日常经营相关采购销售除外 [6][9] - 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价格应参照独立第三方标准,难以比价需披露定价依据 [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重大关联交易 [10][11]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5]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市值1%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需合并计算审议标准 [13]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表决权不计入有效票数 [9]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 [19]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 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资产0.1%以上需披露 [24][25] - 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披露内容包含定价依据、协议条款及影响分析 [26][28]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履行程序 [23] 特殊情形处理 - 单方面获赠现金资产、债务减免等利益性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 [17]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披露标准 [32] - 关联方占用资金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追责 [21][22] 制度执行与修订 - 独立董事需每季度核查关联资金往来,发现异常需提请董事会处理 [21][33]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 [37][39] - 制度生效后替代原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