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管理

搜索文档
华星创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诚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中华 人民 ...
科兴制药: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则》") 有关法律法规及《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证 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 ...
燕麦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00:1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 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 ...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第二条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 应遵循自愿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与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集团财务公司 或者财务结算中心发生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不得通过国信财务公司向其 他关联单位(不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理财,不得将募集 资金存放在国信财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充分认识到公司法人财产独 立性、安全性所承担的主要责任,审慎进行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的 有关决策。 第五条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前,应建立系统的 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防止由此引发公司资金被关联方 占用。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以存款本金 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中孰高为标准,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 ...
能辉科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 ...
新点软件: 新点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 ...
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关联交易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旨在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非关联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3]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得偏离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标准[4] 关联交易范围与类型 - 关联交易涵盖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担保、租赁、委托管理等17类交易[2][5] - 关联人定义包括直接/间接持股5%以上主体、公司董监高、密切家庭成员及实质控制方等9类情形[6][7] - 与国资机构受同一控制不必然构成关联关系,但存在人事兼任除外[7] 审议程序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通过,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持股过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市值1%以上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7] 披露与豁免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资产/市值0.1%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披露[8]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履行程序[10] - 豁免情形包括现金认购公开证券、承销业务、公开招标、单方获益交易等9类[11] 定价原则与方法 - 定价优先适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其次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无参考时采用成本加成法[12] - 具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及利润分割法5类[13] - 资产购买溢价超账面值100%需说明原因并披露盈利预测,无法提供需作风险提示[14] 监督与执行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包括定价公允性、股东利益保护建议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15] - 董事高管需定期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发现异常应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16] - 关联方占用资源导致损失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16] 制度修订与解释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拟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7] - 制度条款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7]
中金辐照: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 - 关联交易定义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类具体情形[4][5] - 关联交易需遵循四大基本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1]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受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等五类情形[7]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管、关联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五类情形[8]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关联人资格或未来12个月内将具备资格的主体视同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定价与执行规范 - 定价优先采用市场价,次选成本加成价或协议价,需在合同中明确成本利润标准[11] - 严禁以垫支费用、资金拆借、代偿债务等六种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6][14] - 关联人占用资金原则上需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等五项条件[15] 审批权限与披露要求 - 单笔或12个月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批[17] - 30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34]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总金额一次性审批,超预计部分需补充审议[22] - 公开招标、单方获益、国家定价等五类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批[23] - 与关联财务公司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每3年重新审议并持续披露风险评估[37][38] 审议程序与回避机制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需回避,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不计入法定人数[27][2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审核关联人资质证明、定价依据等七类文件[31] - 未获批准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未批准的需在60日内补程序[32] 监督与责任追究 - 公司需建立财务公司交易风险处置预案,指派专人动态监控资金安全[39] - 董事高管发现关联人侵占利益需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43] - 违规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42]
起帆电缆: 起帆电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16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目 录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 ...
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0 18:1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控制风险并确保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五大原则:减少关联交易、市场公允定价、保护非关联股东权益、关联方回避表决、必要时引入独立第三方意见 [1]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法人等)和关联自然人(如持股5%以上自然人、董监高等) [2][4] - 关联关系认定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可扩展认定范围 [3][6] - 公司董事、高管、大股东等需主动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 [4] 关联交易类型与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涵盖16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让等 [6]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 [5][10]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得代理投票 [6][12] 披露与审计要求 - 与自然人关联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 [7]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审计报告 [7]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披露标准 [8][9] 特殊交易规定 - 禁止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参股公司例外(需2/3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9] - 为关联方担保需2/3非关联董事通过且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10]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分批审议,协议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 [11] 豁免情形 - 单方面获益交易、市场利率融资、承销发行、公开招标等9类情形可免于关联交易程序 [12]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