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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年财务造假被罚!信永中和、亚太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梧桐树下V· 2025-04-04 12:07
违法事实 - 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 [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361.32万元(占当期7.17%),虚增利润833.40万元(占当期14.96%) [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809.43万元(占当期9.56%),虚增利润698.11万元(占当期5.45%) [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787.83万元(占当期5.03%),虚减利润721.39万元(占当期13.17%) [4] -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张云霞2023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及取保候审事项,直至2024年7月26日才公告 [6] 责任认定 - 公司2019-2021年财报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董事长李瑞杰、总经理李逸伦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7] - 财务总监张思群、宝腾互联总经理张超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7] - 未披露实控人刑事强制措施事项中,李逸伦、董秘高国舟分别为主管和其他责任人员,实控人张云霞、李瑞杰组织指使隐瞒 [7] 处罚决定 - 公司因虚假记载被罚款400万元,李瑞杰、张超各罚200万元,李逸伦罚100万元,张思群罚50万元 [11] - 公司因未披露实控人事项被罚100万元,张云霞罚200万元、李瑞杰罚150万元,李逸伦罚50万元,高国舟罚20万元 [11] 公司经营与财务 - 股票自2025年3月1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中青宝" [9] - 2019-2021年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2019-2020)和亚太集团(2021) [10][12][13] - 2020年起持续亏损,2023年净利润-5504.57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3636.67万元 [17][18] - 2021年营业总收入3.36亿元,2023年降至2.59亿元,同比连续下滑 [18]
高达六张罚单“围攻”公司信披!纽米科技被责令整改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证券· 2025-04-03 18:49
监管处罚决定 - 重庆证监局于2025年4月3日对纽米科技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 公司高管陆冬华、汪星光、周湘怀、李晓华、李泞利被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措施 [1][4] - 所有监管措施均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 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履约进展: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2021年4月30日收购公司76.36%股份后作出的同业竞争解决承诺未在2024年4月30日期限前履行 [2] -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3年期间向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提供劳务服务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3] 违规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90号令第13条、第21条及第212号令第13条、第21条规定 [3] - 陆冬华作为总经理、汪星光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湘怀作为董事会秘书、李晓华作为时任董事长、李泞利作为董事会秘书均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 [3]
因信披违法违规,ST美谷收警示函
新京报· 2025-04-02 19:40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2025》21号] [1] 公司存在的违规事实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18年11月签署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的回购事项 直至2024年11月18日才对外披露 [2] - 因未依据《补充协议》对汉江产投持有的金环绿纤股权进行会计处理 导致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2] - 公司对2018年至2024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多项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2] 违规行为的具体背景 - 2018年1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与汉江产投等共同发起设立金环绿纤 汉江产投认缴注册资本9000万元 持有金环绿纤16.67%的股权 [1] - 2018年11月 汉江产投 金环绿纤和金环新材料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了金环新材料对汉江产投持有金环绿纤股权的回购事项 [2] - 2024年第三季度 相关方签署解除协议 确认《补充协议》自2018年11月29日已实际解除 [2] 监管机构的认定与措施 - 湖北证监局认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 监管局表示将对相关问题继续开展核查 并视核查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 [3]
信披违规、未按期归还补流募资,塞力医疗及多位高管被罚
新京报· 2025-04-02 18:32
文章核心观点 4月1日晚间塞力医疗连发三条公告,因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被上交所通报批评、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因信披违规遭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且公司多年来应收账款高企业绩亏损 [1][2][4][8] 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 2024年7月27日前未按期归还8200万元,8月29日前未按期归还3.74亿元,2025年1月8日前未按期归还5000万元,导致披露信息与实际不符 [2] - 2024年12月30日归还800万元,2025年2月27日归还3000万元,截至2月28日累计未归还4.68亿元 [2] - 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温伟、总经理王政、财务总监沈燕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 - 湖北证监局对公司、温伟、王政、沈燕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 [3] 信披违规情况 - 2020 - 2022年上半年实际控制人温伟向控股股东赛海健康转款,2020年占用1.21亿元占比7.48%,2021年1.32亿元占比7.33%,2022年上半年1.14亿元占比6.58%,2022年底已偿还 [4] - 2022年10月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净利润影响 - 1200万元,占比24.24% [4] - 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温伟警告并处610万元罚款,对多位高管警告并处罚款 [5] - 公司此前多次信披违规,2023年1月因多项问题被责令改正,10月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收到警示函 [5] 应收账款及业绩情况 - 2021 - 2023年应收账款分别为17.52亿元、17.67亿元、15.26亿元,2021 - 2023年分别亏损4950.6万元、1.54亿元、1.59亿元 [8]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13.38亿元,占前三季度营收94.23% [8] - 2024年预计净利润 - 2.1亿到 - 2.5亿元,原因包括转让子公司、营收下降、研发投入及商誉减值等 [8] 公司基本情况 - 2004年2月成立,总部位于武汉,2016年10月在上交所上市,是中部地区首家沪市主板上市的医疗集约化运营服务提供商 [7] - 经营范围包括医用器械软件开发、互联网药品与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7]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2 02:08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涉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大股东资金占用,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1][2][5][12] 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详情 -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实际控制人温伟安排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项目保证金、借款或可转股债权名义,通过关联方及第三方公司向控股股东赛海健康转款,构成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 - 2020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2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年底占用余额为0.983亿元[3] - 2021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32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3%,年底占用余额为1.0835亿元[3] - 2022年上半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1465亿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8%[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赛海健康已全部偿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2022年年底占用余额为0元[3] - 公司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4][5] - 公司直至2023年4月27日才一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披露[4] 重要合同未及时披露详情 -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淄博塞力斯51%股权无偿转让,对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1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4950.57万元)的24.24%[12] - 公司迟至2023年4月4日才披露该《股权转让协议》[12] 拟处罚决定(关联交易违规) - 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15] - 对实际控制人温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50万元,作为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罚款400万元)[15] - 对王政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15] - 对杨赞、刘源、温小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80万元罚款[15] - 对温一丞、范莉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15] - 对刘文豪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15] 拟处罚决定(重要合同未披露) - 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16] - 对温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16] - 对王政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16] - 对熊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16] 拟处罚综合结果 - 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600万元罚款[17] - 对温伟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610万元罚款[17] - 对王政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17] - 对杨赞、刘源、温小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80万元罚款[17] - 对温一丞、范莉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17] - 对刘文豪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17] - 对熊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17] 公司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20] - 公司存在未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违规事实:2024年7月26日未归还8200万元,2024年8月28日未归还3.74亿元,2025年1月7日未归还5000万元[20] - 上述行为导致此前披露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信息与实际不符[20] -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温伟、王政、沈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1] 可转债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有170.2万元“塞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13,3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553%[25][32] - 2025年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累计转股金额为34.1万元,转股股数为28,407股,占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9%[25][3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塞力转债”金额为41,782.8万元,占发行总量54,331万元的比例为76.9042%[25][32] - 公司总股本因本季度转股增加28,407股,变为191,016,661股[25]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塞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6.98元/股[29] - 首次下修:2024年9月9日起,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71元/股[29] - 第二次下修:2024年10月28日起,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71元/股[30] - 因回购股份注销调整:2024年11月1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50元/股[30] - 第三次下修:2025年2月10日起,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00元/股[31]
一IPO项目,被交易所1年内拒收上市申请!保代和会计师被交易所拒收申请材料6个月!3律师被公开谴责
梧桐树下V· 2025-04-01 20:05
公司违规事实 - 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投入披露不准确:公司2020至2022年度研发投入分别为1,276.30万元、1,533.17万元和1,864.62万元,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5.35%[8]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认定的57名研发人员中有17人不符合认定标准,包括15名非研发部门员工和2名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8] 同时,公司将兼职研发人员薪酬、研发与生产共用设备折旧、研发形成销售产品的领料费用计入研发投入,累计多计研发投入727.84万元[8] - 未经审议程序代控股股东履行对赌回购义务:2017年,增资方无锡知源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国盛拓展签订对赌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在2020年底前上市,由国盛拓展回购股份[8] 申报文件称经股东大会同意,回购主体调整为公司,公司以定向减资方式回购,金额为5,938.81万元[8] 但现场检查发现,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不包含此调整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8] - 未准确披露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申报文件显示,实际控制人吴健新的胞兄吴健南、胞弟吴健龙通过无锡利杰持有公司12.02%股份[8] 现场检查发现,吴健南、吴健龙与实际控制人存在经济利益往来,但公司未将其认定为一致行动人[8] - 未充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某客户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其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807.86万元,其中逾期金额1,363.95万元[8] 公司未充分关注回收风险,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8] 公司申辩理由及交易所认定 - 关于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公司申辩称,15名员工为兼职参与研发样刀试制的技工,2名为反馈用户体验的退休返聘人员,认定其为研发人员有一定合理性[8] 公司重新梳理后认为,部分生产人员和设备同时参与研发,应调增研发投入976.71万元,调整后研发投入占比仍超过5%,符合科创属性指标[8] 交易所认定,15名兼职技工研发工时占比在1%至40%之间,占比较低,2名退休返聘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认定为研发人员合理性不足[9] 公司首次申报时研发投入核算不准确事实清楚,申述阶段统计口径与首次申报差异大,不影响违规事实认定[9] - 关于对赌回购义务:公司申辩称,相关协议已约定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不存在代替控股股东履行义务的情况,无需就调整回购主体履行程序[8] 交易所核查后认定,相关协议明确规定对赌回购义务应由控股股东履行,公司申辩与事实不符[9] - 关于一致行动人:公司申辩称,吴健南和吴健龙未在公司任职,与实际控制人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无一致行动约定,未将其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具有合理性[8] 交易所认定,实际控制人与吴健南、吴健龙存在经济利益往来,公司未能提供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充分依据[9] -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公司申辩称,已关注回款风险并与客户沟通,客户仍正常经营,评估认为款项可以收回[9] 交易所认定,截至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出具日,该客户期后回款金额为0,公司未能提供已合理评估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9]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 - 对公司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1年内不接受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10] - 对责任人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吴健新、时任总经理吕显豹、时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姜雨康予以公开谴责[10] 对保荐机构及保代的纪律处分 - 违规情况: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吴杏辉、雷晨,未充分核查公司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投入金额准确性、公司治理缺陷、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认定准确性及应收账款回款风险[11][12][13][14][15] - 申辩理由:与公司申辩理由基本一致,并称已实地走访客户经营场所[16] - 交易所认定:不予采纳申辩理由,理由与认定公司违规事实一致[16] - 处分决定: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保荐代表人吴杏辉、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16] 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纪律处分 - 违规情况:申报会计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夏正曙、姜铭,未充分核查研发投入金额准确性、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且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18][19][20][21] 审计程序问题包括银行函证程序、存货监盘程序、收入与采购细节测试执行不到位[21] - 申辩理由:关于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及应收账款的申辩理由与公司基本一致,并称已关注银行函证回函不符情况但未执行进一步程序,在申述阶段已补充履行[23][24] - 交易所认定:不予采纳申辩理由,理由与认定公司违规事实一致,并指出申述阶段补充程序不能替代其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义务[24] - 处分决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对签字会计师夏正曙、姜铭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24] 对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的纪律处分 - 违规情况:申报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陈鹏、骆沙舟、徐青,未充分核查公司未经审议程序代控股股东履行对赌回购义务所反映的公司治理缺陷,以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认定的准确性[26][27][28] - 申辩理由:与公司关于对赌回购义务及一致行动人认定的申辩理由一致[29] - 交易所认定:不予采纳申辩理由,认定相关协议明确对赌回购义务由控股股东履行,且实际控制人与吴健南、吴健龙存在经济利益往来,律师未予充分核查[29][30] - 处分决定: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对签字律师陈鹏、骆沙舟、徐青予以公开谴责[30]
两家A股公司,同日被证监会立案!涉及知名水牛奶品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3-31 22:10
公司股价与市值 - 截至新闻发布日收盘,皇氏集团股价上涨1.05%,总市值为33.37亿元 [1] - 截至新闻发布日收盘,美晨科技股价下跌2.46%,总市值为28.55亿元 [1] 监管立案与法律风险 - 皇氏集团与美晨科技均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3] - 美晨科技公告提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8] 皇氏集团具体问题 - 皇氏集团被立案调查涉及未及时披露其2019年原子公司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直至2023年11月才进行披露 [6] - 2024年年底,皇氏集团曾因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以及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21年至2023年期间多份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6] - 皇氏集团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亏损6.2亿元至6.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6734.52万元 [6] -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诉讼引发的计提预计负债、信用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2023年转让子公司股权确认非经常性损益2.097亿元而2024年无此事项 [7] - 公司成立于2001年,2010年上市,自称是国内水牛奶产业规模最大、技术实力最强的龙头企业 [6] 美晨科技具体问题 - 美晨科技近期完成董事长更迭,原董事长孙来华辞职,董事会选举刘子传为新任董事长 [9] - 美晨科技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3亿元至5.3亿元 [9] - 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1年上市,主营业务为车用非轮胎橡胶制品及园林生态业务 [9]
联合光电遭监管警示,2024 年业绩承压凸显经营隐忧
新浪财经· 2025-03-28 19:53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因"大载重四足机器人"业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及通过非法定渠道披露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 - 2023年年报中声称"计划于2024年量产"但实际产品尚处前期开发阶段且无核心技术或客户协议 [2] - 2024年6月已终止项目但未及时披露并在互动易平台作误导性陈述导致股价单日暴跌超10%市值降至54亿元 [2] 财务表现恶化 - 2024年上半年营收8.48亿元同比增5.75%但净利润同比下滑27.67%至2825.33万元扣非净利润降幅达33.32% [3] - 研发投入同比增34.28%至1.04亿元叠加消费电子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受压 [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正转负上半年净流出5380.81万元同比减少6100万元自由现金流恶化至-3730万元 [3] 负债与存货风险 - 2024年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42.43%同比增6.67个百分点长期借款同比增48.84%有息负债率升至17.64% [4] - 存货账面价值4.41亿元占净资产27.23%较上年末增20.29%若需求不及预期将加剧流动性风险 [4] 业务结构分析 - 安防监控与智能驾驶领域保持竞争力高端镜头产品占据市场主导车载镜头量产能力持续提升 [5] - 机器人项目折戟暴露跨界新兴领域时技术储备与商业化能力不足前瞻性项目未转化为收益拖累业绩 [5] 整改与未来方向 - 深交所要求立即整改信息披露合规性2024年年报将重点关注负债结构优化与现金流改善 [5] - 长期需平衡光学主业巩固与创新投入的关系以提升盈利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