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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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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000409.SZ):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格隆汇APP· 2025-09-16 17:48
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1] - 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 时任董事长张虹 时任总经理郭长洲 时任财务总监李清华 时任副总经理兼山东泰德董事长黄新才对违规行为负责 [2] 违规细节 -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2] - 监管措施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执行 [2] - 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 公司义务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 - 公司若不服监管措施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卓胜微股东减持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1实控人持77%份额
中国经济网· 2025-09-16 15:00
监管处罚 - 股东汇智投资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但未及时披露 于2025年8月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1] - 江苏证监局对汇智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股东行为说明 - 汇智投资未及时公告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则条款理解不到位所致 非主观故意隐瞒或规避披露 [2] - 减持过程中股东已及时披露预披露公告及减持计划完成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公开渠道了解股份变动信息 [2] 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志翰 FENG CHENHUI(冯晨晖) TANG ZHUANG(唐壮) [2] - 许志翰是汇智投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有汇智投资76.83%的份额 [2]
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被二股东投反对票!可靠股份及多名责任人又遭监督警示
搜狐财经· 2025-09-01 19:32
公司违规事件 - 可靠股份因关联交易披露违规遭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与广西杭港材料科技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达2112.24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54% [1] - 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及时履行程序 直至2025年4月24日才审议通过并披露 [1] 责任人员处理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利伟与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李超楠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 - 责任人员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 [1] - 相关责任记录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治理状况 - 公司目前正陷入创始人夫妻离婚后内斗漩涡 [1] - 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信息披露及时性规定 [1] - 浙江证监局依据该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1]
豪尔赛: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证券时报网· 2025-08-19 21:07
公司治理违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戴宝林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于2025年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1] - 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1] - 公司未及时对控股股东被捕及立案调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监管处理结果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 - 违规行为涉及控股股东戴宝林、董事长兼总经理戴聪棋、董事兼副总经理侯春辉、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闻国平 [1] - 监管措施被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万马股份(002276.SZ)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08-18 00:10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1] - 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 [1] 涉及人员 - 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 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 - 相关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东方雨虹连收3份监管措施 李卫国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
中国经济网· 2025-08-13 11:33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借款和财务转账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6950万元 其中2023年发生2000万元 2024年发生4950万元 [1][13][17] - 资金占用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 日最高占用余额达6950万元 [3][13][17] - 截至2024年5月所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1][3][13] 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 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营业收入不准确 [2][5][14] - 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存在错误 部分居间费核算不准确 [2][5][14] - 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 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 [2][5][14] - 存在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错误及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 [2][5][14]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12][15]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16][19] - 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3][15][19] 违规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6][7] - 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2][14] - 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及第4.1.1条等多条规定 [3][5][9] 相关人员责任认定 - 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滥用控制地位占用资金 违反诚实守信义务 [4][18] - 董事长李卫国、总裁张志萍、财务总监徐玮及董事会秘书张蓓均未勤勉尽责 [2][4][14] - 相关高管人员对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4][7]
ST柯利达: 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21:08
公司收到警示函 - 公司及董事长顾益明、财务总监孙振华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2] - 违规事项涉及2022年对正商集团系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风险未充分评估,导致减值计提不充分 [2] - 上述行为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 - 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2] 违规事项具体内容 - 涉及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正商集团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2] - 公司未充分评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减值迹象 [2] - 导致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2] 监管措施及公司回应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2] - 公司高度重视,将认真总结问题,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3] - 公司表示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 -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
ST信通: 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00:22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拟向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2.5亿元 持股不超过7.692%股权 [1] - 公司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需先行支付投资款项但未披露具体进展 [1]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根据付款指令向多来点支付2000万元诚意金但最终交易未达成 [1] - 公司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上述支付事项 [1] 监管处理决定 - 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涉及人员包括董事长袁义祥 时任总裁曹星 财务总监张秀琴 董事会秘书陶恒亮 [2] - 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公司回应措施 -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并组织专项核查落实 [2] - 公司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并提高财务内控管理水平 [2] - 公司承诺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保证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3] - 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3] -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3]
*ST元成: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快讯· 2025-07-29 18:42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董事长祝昌人未将代持股份事项告知公司 导致2017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祝昌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1] 违规行为性质 - 公司违反《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 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时段涵盖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至2021年共五年定期报告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1]
亚通股份被责令改正,时任董事长梁峻等三人被出具警示函
搜狐财经· 2025-07-23 10:52
监管处罚与整改 - 公司因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人工成本归集不准确及未合并列示同一控制人客户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3] - 时任董事长梁峻、总经理翟云云及副总经理兼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培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3] - 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3.5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通信管网施工运维、建筑钢材贸易、混凝土制品销售及光伏电站建设运营[3] - 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员工人数488人 参股公司27家包括上海齐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4] - 法定代表人施俊 注册地址位于崇明县八一路1号[3] 财务业绩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25亿元、13.05亿元和6.60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18.64%、6.52%和-49.41%[4]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8.04万元、244.42万元和635.64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89.96%、-46.64%和160.06%[4] - 资产负债率三年间分别为66.55%、52.07%和72.53% 呈现波动上升趋势[4] 风险状况 - 公司存在天眼风险155条 周边风险613条 历史风险6条 预警提醒风险235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