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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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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誉保护与舆情应对治理法律实务研讨会举行
中国新闻网· 2026-01-14 16:47
研讨会概况 - 四川省法学会指导、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金诚同达企业商誉保护与舆情应对治理法律研究中心、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企业商誉保护与舆情应对治理法律实务研讨会在成都举行 [1] - 研讨会旨在凝聚网络清朗空间护航高质量发展共识,研判企业商誉面临的多维挑战,探索法律、技术与共治的融合创新,为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贡献智慧 [1] - 来自网信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媒体、仲裁及律师等多元视角的专家围绕核心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交流 [3] 核心观点与治理方向 - 理念上要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治理”与“全周期管理” [1] - 方法上要推动“法治手段”与“科技赋能”的双轮驱动 [1] - 格局上要构建“多元协同”的生态化治理网络,为四川构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网络环境贡献法律智慧与解决方案 [1] 与会嘉宾与机构 - 研讨会由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致辞,省政协常委周红民致欢迎词,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辜明安闭幕致辞 [1][2] - 特邀嘉宾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网信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新华社四川分社、成都仲裁委员会、郫都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专家 [2] - 主题发言环节有来自四川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诚同达法律研究中心的五位实务专家进行深度分享 [2] - 圆桌沙龙环节有来自省公安厅、成都市检察院、郫都区法院及新华社四川分社的嘉宾参与讨论 [3] - 出席者还包括来自省市法院、检察院的资深法官、检察官,以及资深仲裁员、律师和新闻媒体 [4] - 成飞集团、中建二局、中铁信托、四川发展、四川农商银行、四川银行、川煤集团、四川博览集团、成都银行、水发水电、乐山商业银行、天齐锂业等20余家中央在川企业、省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4] 研讨内容与成果 - 主题发言环节围绕企业商誉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从各自专业视角就法律适用与舆情应对策略展开深度分享 [2] - 圆桌沙龙围绕“网络生态治理视角下的企业商誉保护新格局”,从协同监管、司法保障、纠纷化解、媒体监督等多维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凝聚构建多方联动、标本兼治保护体系的共识 [3] - 研讨会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包含权威政策解读、前沿理论支撑、典型案例剖析和实务经验分享 [3] - 研讨会对明晰企业商誉保护与舆情应对的法律要点、实践路径,提升企业相关能力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3]
“海底捞小便案”详情披露
中国青年报· 2025-12-23 10:15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包间内为寻求刺激向火锅中小便并拍摄视频 随后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广泛传播 对海底捞品牌商誉造成严重损害[1][3] - 海底捞总公司及上海公司采取紧急措施应对 包括报警 排查门店 下架视频 并对涉事门店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餐具更换[5] - 海底捞官方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在涉事门店堂食的4109单消费进行全额退款并给予十倍价款补偿[5] - 海底捞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部分诉求 判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公开赔礼道歉 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1][11] 侵权行为与影响 - 侵权行为发生在2025年2月24日凌晨 两名未成年人在海底捞包间内先后向火锅中小便并互相拍摄视频[3] - 2025年2月27日 其中一人将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 视频被下载并上传至其他网络平台 配以“海底捞火锅里小便”等文案迅速传播[3] - 事件引发巨大舆论风波 导致海底捞门店网络评论区被负面评价刷屏 接到大量消费者咨询与投诉 多地门店客流锐减 品牌口碑出现断崖式下跌[4] - 警方认定两名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5] 公司应对措施 - 海底捞总公司在2月28日发现舆情后立即向四川警方报案 并在全国范围内排查涉事门店[5] - 公司与网络平台沟通下架侵权视频以遏制负面影响扩散[5] - 海底捞上海公司于3月7日报案 警方随后传唤涉事未成年人[5] - 涉事门店更换了全部餐具 并对整个门店进行清洗消毒[5] - 3月12日 海底捞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说明并道歉 承诺对涉事时段内涉事门店的4109单堂食消费全额退款并给予十倍补偿[5]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海底捞总公司及上海公司于3月1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赔偿餐具损耗与清洗消毒费15万元 经营与商誉损失2300万元 维权开支10万余元 并公开赔礼道歉[6][7] -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损害了企业的财产权与名誉权[7] - 法院判决赔偿总额为220万元 具体包括:餐具损耗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 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8][11] - 法院判决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指定报刊上向企业公开赔礼道歉[11] - 法院认为“十倍价款补偿”是企业自主商业决策 与侵权行为无直接法律关系 故未将该部分支出纳入损失赔偿范围[8][13] 判决的法律依据与考量 - 法院遵循“损失填补”原则 区分商誉贬损产生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12] - 法院认定向消费者的全额退款是企业为修复商誉的必要支出 属于直接损失 而负面舆论导致的短期经营收入下降属于间接损失[13] - 商誉损失金额由法院综合侵权情节严重程度 企业品牌知名度 商誉受损持续时间 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13] - 在经济赔偿责任方面 依法由监护人承担 若未成年人有财产则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9] - 在赔礼道歉责任方面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接近成年 心智足以认识行为违法性 承担该责任有助于其人格健全发展 故判令其与监护人共同承担[9][14][15]
孩子餐厅“撒野”,家长被判赔220万!法院详解
环球网· 2025-12-22 15:31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包间内向火锅小便并传播视频 引发品牌重大商誉危机 公司起诉后法院判决监护人赔偿22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1][3][6] 公司应对措施 - 事件曝光后 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在全国排查涉事门店 同时与网络平台沟通下架视频 [5] - 确认涉事门店后 公司更换全部餐具并对门店彻底清洗消毒 [6] - 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说明 向消费者诚恳道歉 并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涉事门店的4109单堂食消费全额退款并按消费金额十倍给予补偿 [6]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公开道歉 并赔偿餐具损耗与清洗费15万元 经营与商誉损失2300万元 维权开支10万余元 [7] - 法院最终判决监护人赔偿公司总计220万元 具体包括餐具损耗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 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 [8][9][12] - 法院同时判决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指定报刊上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10][12] 法院判决核心依据 -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损害了公司的财产权与名誉权 [7] - 对于赔偿金额 法院支持了为恢复消费者信任而产生的餐具更换与清洗消毒合理费用13万元 [8] - 法院认为向消费者的全额退款是修复商誉的必要举措 与侵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予以支持 但公司自主决定的“十倍价款补偿”因与侵权行为无直接法律关系而不予支持 [8][13] - 法院认定负面舆论导致的客流量减少和经营收入下降属于商誉损失范围 综合酌情支持200万元 [8] - 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获得法院支持7万元 [9] - 在经济赔偿责任上 依法由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 [10] - 在赔礼道歉责任上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心智足以认识行为违法性 承担此责任有助于其人格发展 故判令其与监护人共同承担 [10][14] 事件影响与行业意义 - 事件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出现断崖式下跌 门店网络评论区被负面评价刷屏 多地门店客流应声锐减 [4] - 本案判决被视为依法保护企业商誉的示范 为同类型企业权益保护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 [15] - 判决在准确认定企业商誉损失范围方面具有示范性 区分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并明确了超出必要限度的自主商业决策支出不属于商誉损失范畴 [12][13] - 本案在处理未成年人侵权方面做出了探索 通过让未成年人承担非财产性责任(赔礼道歉)的方式 实现教育矫正的目的 [1][14][16]
孩子餐厅“撒野”,家长被判赔220万!
人民网· 2025-12-22 08:43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门店包间内向沸腾的火锅中小便并拍摄视频 随后视频被上传至网络 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对海底捞品牌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1][2][3] - 海底捞总公司及上海公司采取紧急措施应对 包括报警 排查门店 下架视频 并对涉事门店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餐具更换 [5] - 海底捞官方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在涉事门店堂食的4109单消费进行了全额退款 并按消费金额十倍给予补偿 [5] - 海底捞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部分诉求 [6][9] 公司应对与直接损失 - 公司为消除负面影响 对涉事门店进行了全面清洗消毒并更换了全部餐具 [5] - 公司为修复商誉 对事件期间涉事门店的4109单堂食消费进行了全额退款 [5][8] - 法院判决支持公司因餐具污染产生的清洗消毒及更换费用13万元 该费用属于侵权直接损失范围 [8][9] - 法院判决支持公司因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7万元 [8][9] 商誉与经营损失认定 - 侵权行为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出现断崖式下跌 多地门店客流锐减 公司接到大量投诉与咨询 [4] - 法院认定 公司向消费者的全额退款是修复受损商誉的必要举措 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属于商誉损失中的直接损失 [8][10] - 法院认定 负面舆论导致企业短期内客流量减少和经营收入下降 属于商誉损失中的间接损失 [8][10] - 法院综合侵权情节 品牌知名度 商誉受损持续时间等因素 酌情判决支持公司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共计200万元 [8][9] - 法院认为 公司自主决定的“十倍价款补偿”属于商业策略 与侵权行为无直接法律关系 故未将该部分支出纳入损失赔偿范围 [8][11] 法律判决与责任划分 - 法院判决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需在指定报刊上向海底捞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9] - 在经济赔偿责任方面 依法由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 共计赔偿220万元(含餐具损失13万元 经营与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 [9] -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接近成年 心智足以认识行为违法性 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有助于其人格健全发展 因此需与非财产性责任 [9][12] - 法院认定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需与未成年人共同承担赔礼道歉责任 且其赔偿责任不因未成年人担责而免除 [9][12][14]
海底捞“小便门”判赔220万,未成年人“缺德”的代价
齐鲁晚报· 2025-09-14 18:37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门店用餐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传播 事件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极大冲击[1] - 上海市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决当事人及父母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1][2] 公司应对措施 - 立即销毁涉事门店全部餐具并更换新品 进行深度消毒处理[1] - 对当日该时间段消费客户全额退还餐费 并给予订单付款金额十倍补偿[1] 法院判决细节 - 判决要求当事人及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于指定报刊公开道歉[2] - 经济损失赔偿包含餐具损耗及消毒费13万元 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2] - 明确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需优先用于赔偿 不足部分由父母承担[2] 行业影响 - 判决为企业处理类似商誉损害事件提供明确法律维权模板[2] - 法院支持企业就合理商誉损失进行索赔 体现对合法经营及营商环境的保护[2]
海底捞“小便门”事件宣判:赔220万+行政拘留处罚
券商中国· 2025-09-12 21:52
事件概述 - 海底捞因顾客在火锅内小便事件引发名誉权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2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1][2][4][6] 侵权行为细节 - 两名17岁未成年顾客于2025年2月24日在海底捞包间内向火锅内小便并拍摄视频 [2] - 视频于2月27日被发布至朋友圈 随后在网络快速传播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3] - 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 并造成财产损失 [4] 公司应对措施 - 海底捞于3月12日发布声明 销毁涉事门店全部餐具并进行深度消毒 [3] - 对事发至消毒期间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款并给予10倍餐费现金补偿 [3] - 公司于3月14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赔偿总额2315.93万元 [3] 法院判决结果 - 判决被告赔偿餐具损耗及清洗消毒费13万元 [1][6] - 判决赔偿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200万元 [1][6] - 判决承担维权开支7万元 赔偿总额220万元 [1][6] - 要求被告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于指定报刊公开赔礼道歉 [1][6] - 驳回公司关于10倍补偿金及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4][6] 法律认定依据 - 法院认定未成年人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对违法行为具备认知能力 [5] - 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 商誉损失属于人格权侵害 适用《民法典》第995条赔礼道歉责任 [7] - 监护人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认定 [7]
红内裤谣言惹祸,女子被判赔偿胖东来40万
36氪· 2025-05-30 19:17
事件概述 - 抖音网红“两个小段”(段某)因发布关于胖东来女士红色内裤质量问题的贬损性视频,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1] - 该视频播放量高达1217万次,点赞11.3万,评论4.2万,对企业商誉造成广泛负面影响 [1][5] - 案件始于2025年1月30日,于2025年5月28日宣判,持续近四个月 [1] 公司应对措施 - 胖东来在接到投诉后迅速行动,员工陪同段某就医并支付1144.13元医疗费,给予500元建议奖(被拒) [1] - 公司于2月2日将问题商品下架,并于2月4日扩大下架范围至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及其他深色内衣裤、袜子等产品 [1] - 为自证清白,胖东来支付了143597.65元检测费对商品进行送检,结果显示符合标准 [4] - 公司对6名处理不当的员工给予免职或降级处分,体现了内部严格的追责机制 [7] 法院判决依据 - 赔偿金额40万元是基于胖东来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检测费143597.65元、律师费60000元、时间戳取证费156.87元以及前期支付的医疗费等,直接损失已超20万元 [5] - 法院综合考虑了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2023年销售额107亿元,2024年达169亿元)、侵权行为的传播范围(视频播放超1200万次)以及段某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5] - 段某作为拥有130万粉丝的主账号和5万粉丝小号的自媒体从业者,未核实皮炎症状是否确由案涉商品引起便发布指控视频,且法院查明其在穿着案涉商品前曾多次出现过敏情况 [3][5] 行业影响与趋势 - 企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商誉正成为新趋势,例如2024年5月特斯拉诉封士明名誉权案,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道歉并赔偿25万元 [8] - 自媒体时代,一则短视频能在24小时内对企业数年积累的商誉造成巨大影响,网络维权呈现双刃剑效应 [8] - 法院强调“事实核查”与“适度表达”的重要性,指出若段某仅客观陈述问题而非直接贬损品牌,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