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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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楼市“新七条”!专家:带动置换链条的良性循环
南方都市报· 2026-02-25 15:05
上海市楼市新政核心观点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发布楼市新政 自2月26日起施行 旨在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以支持各类住房需求 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和置换链条顺畅 对节后市场形成带动作用[1] 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社保或个税年限 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满1年及以上[2] - 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对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家庭或单身人士 在执行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 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2] - 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对持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 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2] - 非沪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 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在外环内限购1套 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在外环内限购2套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 在全市限购1套[2]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3]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最高上浮35% 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3]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3]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 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 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3]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 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 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 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4]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起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 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 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5] - 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 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 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 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5] -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条件 可向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纳税信息申报认定 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 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5]
楼市大消息!刚刚,上海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2-25 14:14
政策调整概述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旨在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2] 住房限购政策调整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社保或个税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3] - 对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可在执行现有政策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3] - 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3] - 非沪籍居民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在外环内限购2套;持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在全市限购1套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5]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 [5]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5]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其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5]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6] - 具体适用于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在本市新购或置换后该住房仍为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的情形 [6] - 家庭住房情况变化符合条件者,可向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认定,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6]
上海楼市新政:进一步放宽住房限购,公积金最高可贷324万元
贝壳财经· 2026-02-25 14:09
上海市房地产政策优化调整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政策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涉及调减限购、优化公积金贷款及完善房产税三方面[1] 住房限购政策调减 - 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房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1] -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1] -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1]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2]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2]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2]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2]
上海发布楼市新政
国际金融报· 2026-02-25 13:58
政策调整概述 - 上海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政策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1][3] 住房限购政策调减 -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年限要求,从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即可 [1][4][9] - 对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可在执行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1][4][10] - 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 [4][10] - 综合规定,非沪籍居民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及以上,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外环内限购1套;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在外环内限购2套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 [6][11] - 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的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 [6] - 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本市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6][11] - 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政策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第二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 [6][11]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完善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所购住房若属于该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8][12] - 此政策适用于购房人未成年时或在本市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之后新购或置换的住房仍为其家庭唯一住房(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的情况 [8] - 家庭住房情况变化符合条件者可重新办理纳税信息申报认定,并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退还2026年1月1日后多缴纳的税款 [8]
沈阳公积金新政:提高“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至总价的80%
中国新闻网· 2026-01-08 17:43
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核心观点:沈阳市政府宣布自2026年1月起优化五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通过延长现有政策期限、放宽贷款限制及提高贷款额度,更好地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1] 政策期限延长 -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15%的政策适用期限从原定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1] - 将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贷款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1] 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 -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取消对原商业贷款已偿还年限的限制[1] - 将“商转公”贷款的比例限额由房屋价格的60%提高至房屋价格的80%[1] 扩大特定群体贷款支持 - 将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1.3倍政策的适用范围,从新建商品房扩大至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1]
沈阳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华财经· 2026-01-07 14:36
政策优化概述 -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26年1月起优化五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 延长现有政策期限 - 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15%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1] - 将2025年7月实施的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贷款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1] 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 -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申请“商转公”贷款,不再限制原商业贷款已偿还年限 [1] - “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由房屋价格的60%提高到房屋价格的80% [1] 支持特定群体购房 - 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1.3倍政策的适用范围,由新建商品房放宽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 [1]
安徽合肥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首套房认定放宽
新华财经· 2025-10-02 09:05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合肥市发布通知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1] -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1] 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 - 借款人家庭在全国范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且购房地无房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政策 [1] 组合贷款政策优化 - 申请组合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 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 [1] - 申请组合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 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5% [1] - 申请组合贷款购买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房龄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度 [1]
套数认定有变、新增“商转组”、贷款额度直接拉满!泰安公积金贷款新政今日落地→
齐鲁晚报网· 2025-06-20 12:44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调整 -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涉及额度计算、多子女家庭支持、高层次人才倾斜、商贷转组合贷等关键举措,部分群体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60万元,政策自2025年6月20日起执行 [1] 贷款额度调整 - 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多子女家庭单缴存职工提升至80万元 [2] - 高品质住宅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单缴存职工提升至96万元 [2] - 现房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55万元,多子女家庭单缴存职工提升至88万元 [2] - 高品质现房叠加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105万元,多子女家庭单缴存职工提升至145万元 [2] - 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普遍高于单缴存职工,普通自住住房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双缴存职工提升至110万元 [2] - 高层次人才首套房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110万元,双缴存职工提升至145万元,叠加高品质或现房后最高可达160万元 [2][4] 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 - 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单身或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4] 高层次人才倾斜政策 - 持有"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45万元,单身或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4] 贷款额度计算规则优化 - 按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计算可贷额度时,若结果不足30万元且符合条件,可直接按30万元认定 [4] - 取消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与未结清商业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120万元的限制,改为依据偿还能力测算 [5] 住房套数认定规则 - 泰安市区购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的住房套数认定,新泰、肥城、宁阳、东平购房以当地查询结果认定 [3][5] 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 - 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将部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与剩余商业贷款形成组合贷款,需在原商业贷款对应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同一分支机构办理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