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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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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答南都:因员工本人故意未签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担责
南方都市报· 2025-08-01 14:01
劳动合同法新司法解释 - 《解释二》规定因不可抗力、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两倍工资 [1][3][4] - 劳动合同法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及责任主要赋予用人单位但实践中存在非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订立的情况 [3] - 从事管理工作或负有订立劳动合同职责的劳动者自己不订立书面合同时用人单位不承担两倍工资责任 [3][4] 劳动合同续延与无固定期限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依法自动续延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两倍工资 [4] - 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两倍工资但劳动者可要求订立书面合同 [4] 司法解释的立法考量 - 新规则符合诚信原则并平衡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1][4] - 不区分用人单位过错一概要求支付两倍工资与当前用工实际和实质正义要求不符 [3]
请查收!试用期的工资、社保、劳动合同有这些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9 09:15
试用期规定 - 试用期时长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而有所限制: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6]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 [7] -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8] 劳动合同签订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 [11] -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12] 试用期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4] 社保缴纳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用 [16][17]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不可协商免除 [18][19]
试用期转正后再缴社保费吗?真相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7 08:42
社保缴纳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 - 试用期员工也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该义务 [4][5] - 社保缴纳具有法律强制性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4]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 除非涉及专项培训或竞业限制 [9][10] - 专项培训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分摊的培训费用 [12] - 竞业限制条款需约定经济补偿 违约时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 [12] 法律依据 - 社保缴纳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3] - 违约金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9][12]
职场小贴士|公司合并,试用期要重新约定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9 09:02
公司合并与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 - 若原劳动合同有效 公司提出重新约定试用期缺乏法律依据 [3] 经济补偿计算规则 - 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的 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 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6] 注:文档中未涉及行业数据或公司财务指标 故未提取相关数字信息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08:49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 企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3] -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下,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4][6] - 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 [6] - 属于其他法定解除情形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7][13] 试用期工资发放标准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11] - 试用期工资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1] - 相关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0]
服务期是什么?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22:55
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与培训费赔偿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按未履行服务期比例分摊 [2] - 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支出、差旅费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 - 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未到期时,合同应续延至服务期结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 约定服务期不影响用人单位按正常机制调整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劳动报酬 [6] 法律依据与执行要点 - 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4][5] - 违约金计算需严格遵循培训费用上限及服务期分摊原则 [2][3]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在即,请看一位多年坚持调研的教授的满满干货:不能让民企“戴着脚镣”跳舞
搜狐财经· 2025-05-09 19:07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 这是中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 围绕公平竞争 融资促进 科技创新等建立制度机制 [1] - 江苏省同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被视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1] - 立法需兼顾顶层设计与底层逻辑 聚焦解决民营企业实际问题 而非仅停留在规范层面 [1]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困境 - 民营企业面临传统文化 意识形态 法律制度及执行层面的多重制约 行政检查"一刀切"现象普遍 [2] - "第三方"检查机制导致企业疲于应对 检查标准不统一 且存在借检查谋取组织或个人利益的现象 [3] - 多部门联合检查反而刺激了"挑刺"行为 检查组对整改方案缺乏实际指导能力 [4] 用工环境问题分析 - 《劳动合同法》一刀切适用所有企业 脱离90%以上民营经济组织实际合规能力 [7] - 劳动仲裁案件数量持续攀升 民营企业败诉率高达90% 部分企业因诉讼负担倒闭 [7] - 社保追缴制度中滞纳金超过本金的现象普遍 若全面执行现行标准 多数民企将面临倒闭 [8] - 劳动碰瓷职业化趋势明显 部分劳动者通过故意不签合同 消极怠工等手段敲诈企业 [8] - 劳资关系持续恶化 企业因无法完全合规面临法律风险与道德指责的双重压力 [9] 失信惩戒机制问题 - 忽视"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前提条件 将流动性不足企业错误纳入失信名单 [10] - 有限责任无限化现象突出 企业失信牵连股东家属及联保企业 加剧信用环境恶化 [10] 立法改进建议 - 建立行政检查容错机制 规范第三方行为 突出政府服务职能而非过度监管 [14] - 推行社保政策差异化 区分个体工商户 中小微企业和大企业需求 限制滞纳金不超过本金 [15] - 建立劳动"黑名单"制度打击职业碰瓷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5] - 完善失信惩戒分类标准 豁免因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导致的非主观失信 [16] - 强化工商联和商会职能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激活商会专业咨询 行业评价等功能 [17]
职场小贴士|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能签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08 08:40
劳动合同与试用期规定 -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不成立 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3] -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 [5][6] - 转正后补签劳动合同违法 劳动关系建立时即应签订合同 不可拖延至试用期结束后 [4][5] 试用期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下限规定 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且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