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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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再卖房,无法享受退税优惠
新浪财经· 2026-01-28 00:54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核心内容 - 政策旨在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 退税资格与条件 - 退税资格取决于买卖顺序 必须先出售现有住房 然后在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 先买后卖无法享受退税优惠[1] - 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或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在海南省指同一地级市、县级市、县或自治县内 同省不同市不符合条件[2] 退税金额计算方式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时间节点认定标准 -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1]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购买时间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1]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购买时间以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1] 申请退税所需材料 - 需提供《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及纳税人身份证件[2] - 需提供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2]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2]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需提供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2]
城投控股2连板!9时47分再度涨停,背后逻辑揭晓
金融界· 2026-01-21 09:58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城投控股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晋级2连板 [1] - 该股于今日9时47分封涨停,成交额达6.57亿元,换手率为4.86% [1] 行业政策动态 - 近期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政策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行业市场表现 - 房地产板块表现活跃,相关个股受到市场关注 [1]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中国证券报· 2026-01-15 04:5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政策背景与影响 - 该政策自2022年10月落地实施以来已经历两次续期,彰显了政策层面的持续扶持导向 [1] -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 [1] - 此举能够涵养税源,推动税收规模保持稳定 [1] - 延续实施该政策有利于购房者节约房产交易环节的成本,对处于入市临界点的潜在购房需求具有显著的释放效应 [2] - 从该政策续期的动向来看,2026年房地产领域政策的确定性方向将是持续压降交易成本 [2] - 近期部分城市推出的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其目的也是降低购房月供成本 [2] 政策适用条件 -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2] - 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2]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新浪财经· 2026-01-15 04:4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政策适用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 政策影响与市场意义 - 该政策直接降低换房成本,持续激活改善需求 [1] - 政策延续传递出支持居民改善消费的长期导向 [1] - 2025年全国改善型购房需求占比已达36.1%,其中“卖一买一”置换需求占改善需求的70% [1] - 政策延续将打消改善人群对交易税费的顾虑,预计2026年该比例仍将保持高位 [1] - 通过打通“卖旧买新”链条,促进一二手房良性循环,缓解市场流通梗阻 [2] - 据预测,2026年全国二手房成交面积有望达8.0亿平方米,或将首次超过新房成交规模 [2] 行业政策预期 - 业内普遍预期,未来更多即将到期的地方性支持政策,如部分城市的购房补贴、契税减免等,也将陆续获得延续 [2] - 预期将形成覆盖交易、融资、供给、需求的全链条政策协同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6年第3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4 19:43
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政策核心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退税额度根据新购住房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确定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全部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 [1] 享受退税优惠的具体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须直接相关 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 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 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2]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 扣缴义务人可申请退付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7][8] - 退付比例根据规定为所扣缴税款的百分之二 [9] - 扣缴单位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进行申请 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手续费的申请 [10] 手续费退付申请操作流程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 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11] - 系统自动显示并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需仔细核对信息并确认申请金额后点击【下一步】 [12] - 查看系统生成的“结报单” 核对退付金额并准确填写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并最终提交 [14][15] - 申请提交后经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 手续费将退至指定银行账户 [15]
支持居民换房个税政策,续期!
中国证券报· 2026-01-14 18:38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2] - 政策核心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 退税具体规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 - 现住房转让金额定义为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1][2] - 新购住房为新房时,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1][2]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时,购房金额以房屋成交价格为准 [1][2] 政策适用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或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3]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与新购住房直接相关,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4] 政策执行与办理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4]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 [4]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地区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4] 政策背景与影响分析 - 该政策自2022年10月落地实施以来已经历两次续期,彰显了政策层面的持续扶持导向 [1] - 分析认为,该政策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 [1] - 分析同时指出,该政策能够涵养税源,推动税收规模保持稳定 [1]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新华网· 2026-01-14 17:5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期两年 [1] - 政策核心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退税优惠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现住房转让金额定义为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1]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1]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准 [1] 享受优惠的资格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具体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1]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即纳税人应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 退税申请与信息管理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2]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实时共享至税务部门 [2]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能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2]
财政部等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4 17:1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政策适用对象为出售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1] 退税优惠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