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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规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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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限制元宝违规链接在微信内直接打开!元宝回应
中国证券报· 2026-02-04 12:03
微信平台治理行动 - 微信官方于2月4日发布公告,宣布对以春节为主题集中爆发的过度营销、诱导分享等第三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1] - 微信平台收到用户针对“元宝”的反馈和投诉,其春节营销活动通过“做任务”、“领红包”等方式诱导用户高频分享链接至微信群,干扰平台生态秩序并影响用户体验 [1] - 微信平台对“元宝”的违规链接进行处置,限制其在微信内直接打开,相关处置措施即日生效 [3] - 微信表示将持续关注各类春节营销活动运行情况,结合用户反馈并依据平台规则保障用户体验 [3] 涉事公司回应 - 针对微信的处置公告,“元宝”在微博回应称,正在紧急优化调整分享机制,将尽快上线以确保用户抢红包体验 [5]
微信将限制微信内元宝违规链接 元宝回应:已第一时间优化活动设计
智通财经网· 2026-02-04 11:07
微信平台治理行动 - 微信官方于2月4日发布公告,针对以春节为主题集中爆发的过度营销、诱导分享等第三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1] - 平台收到用户针对“元宝”的反馈和投诉,其相关春节营销活动存在通过“做任务”、“领红包”等方式诱导用户高频分享链接至微信群等场景 [1] - 微信平台认为此类行为干扰平台生态秩序、影响用户体验、并对用户造成骚扰 [1] 对违规方的处置与回应 - 经平台研判,对“元宝”的违规链接进行处置,限制其在微信内直接打开,相关处置措施即日生效 [1] - “元宝”在公告评论区回应,表示完全理解并尊重平台规则,已第一时间优化活动设计以确保合规体验,并感谢监督与支持 [1]
微信限制元宝直接打开
新浪财经· 2026-02-04 11:04
事件概述 - 微信于2月4日发布公告,对元宝的违规链接进行处置,限制其在微信内直接打开[1] - 处置措施即日生效,微信将持续关注各项春节营销活动的运行情况[1] 微信平台行动 - 微信近期发布了针对第三方违规行为的打击公告,对以春节为主题集中爆发的过度营销、诱导分享等违规行为进行打击[1] - 微信根据《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进行研判,认定元宝的春节营销活动存在违规[1] - 微信收到用户针对元宝的反馈和投诉后采取了行动[1] 元宝违规行为 - 元宝相关春节营销活动通过“做任务”、“领红包”等方式诱导用户高频分享链接到微信群等场景[1] - 该行为被微信判定为干扰平台生态秩序、影响用户体验、对用户造成骚扰[1]
监管新规 三大变化专治平台任性
新浪财经· 2026-02-02 05:21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核心监管要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解决会员权益缩水、平台规则不透明等问题 [1] 平台规则透明度与制定流程监管 - 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相关链接,并设置检索功能,确保消费者和商家能方便查阅、下载 [1] - 平台修改规则前,必须公开征求用户和商家的意见,并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1] - 若平台隐匿规则、未公示即实施修改,或对合理意见拒不采纳且无正当理由,将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1] 会员权益保护与单方行为限制 - 禁止平台在会员约定服务期内,通过单方面修改平台规则的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 [1] - 在消费者继续购买会员服务前,平台经营者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平台规则中与会员权益相关的变化情况 [1] 禁止价格歧视与公平交易保障 - 禁止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平台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即禁止“大数据杀熟” [2] - 当消费者主张存在“杀熟”时,平台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定价机制的合理合法和非歧视性,若举证不能,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2]
完善平台规则和直播电商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1-08 06:25
核心观点 两部新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旨在通过压实平台责任、细化监管措施,规范网络交易与直播电商行业,重点监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流量管控及“仅退款”、“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以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1][3][4] 监管范围与对象扩展 -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避免其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 [1]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平台经营者义务 [2] - 直播电商行业涉及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平台经营者等多方主体 [1][2][4] 直播电商监管新举措 - 强化流量管控,将其纳入监管工具箱 [1] -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必须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后,必须采取包括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 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4][5]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规范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或减损会员权益 [3] - 细化列举“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细化列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 针对平台“仅退款”、“会员降权”等问题进行规范,保障商家自主经营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平台责任与透明度提升 - 两部规章归纳整合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并进行了细化完善 [4] - 平台必须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4]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4] -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若会员规则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化情况 [4]
市场监管总局:禁止平台利用不合理规则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
新华财经· 2026-01-07 17:11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平台规则监管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平台企业在平台规则方面的责任义务,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平台规则公正透明,保障平台经济各方合法权益 [1] 平台规则制定程序的监管要求 - 《办法》聚焦程序公开以增强平台治理透明度,对平台制定、修改规则提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以及对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协商 [1] 平台规则执行环节的监管要求 - 《办法》聚焦执行公正以提升平台治理公平性,明确规定平台需保障相关方的申诉权利、建立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并对第三方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防范规则执行随意和滥用 [2] 针对突出问题的具体禁令 - 《办法》聚焦突出问题以保障各方主体权益,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以及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2] - 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约谈整改和排查整治,已对“仅退款”、“全网最低价”等平台规则中存在的制定随意、规则滥用、执行不透明问题进行了初步纠治 [1] 建立社会共治的监督机制 - 《办法》聚焦社会共治,鼓励建立多元治理机制,包括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以推动形成平台规则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
两部门:平台不得强制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等;不得大数据“杀熟”、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减免自身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7 12:17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全面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压实平台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5] 平台责任与规则制定执行规范 - **明确平台核心责任义务**:办法聚焦平台经营者,要求其在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履行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与申诉渠道等义务,并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和纠纷解决机制 [2] - **强化规则透明度与可及性**:平台规则需在网站或应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内容应清晰易懂,对收费、争议解决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需显著提示,并提供检索功能便于查阅 [7][8][9] - **规范规则修改流程**:制定或修改平台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合理意见应采纳,相关资料需留档备查不少于三年 [10][11] - **设置实施公示期与过渡期**:新规或修改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对用户数量巨大、内容重要或影响重大的规则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并可能需设置合理过渡期 [12][13] - **保障用户退出权利**: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不接受规则修改并要求退出时,平台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阻止,并需按修改前规则承担退还费用等责任 [14] - **保存历史版本**:平台需完整保存规则修改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供用户便利查阅下载 [15] - **禁止强制同意**:不得强制或诱导用户同意平台规则,也不得将其设为默认同意选项,除非该规则不增加用户义务或减损其权益 [16] - **完善申诉与纠纷解决**:平台对用户采取负面措施时需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并设置便捷申诉渠道,申诉处理需及时复核,用户要求时可进行人工判定 [19] - **明确第三方执行责任**:平台委托第三方执行规则时需对其进行培训,并承担因第三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2] 信息、网络与数据安全保护 - **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平台规则需以显著方式明确商品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评论信息等信息安全条款,要求用户不得制作传播违法不良信息 [23] - **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平台规则需依法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4] - **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可通过规则明确第三方产品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但不得利用规则非法处理用户数据或无正当理由限制用户数据权益 [25] -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影响显著的平台,需制定专门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显著提示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26] 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 - **禁止不合理限制经营**: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例如强制其仅在特定平台经营、强制参加推广促销活动等 [18][24] - **禁止强制低价销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 [19] - **禁止价格歧视与不合理收费**:平台不得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得收取重复费用、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自身费用等不合理费用 [20][24] - **规范违约金与赔偿金**:平台规则中设置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需合理,收取时需告知计算依据方法,不得收取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金额 [20]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禁止不公平格式条款**:平台不得在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21] - **禁止大数据“杀熟”**: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1] - **规范会员服务变更**: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面修改规则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续费前需显著告知规则变化 [21] 监管与执法机制 -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需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3][22] - **倡导社会共治与合规自律**:鼓励平台建立社会共治制度,发布年度平台规则合规报告,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合规评估 [3][22][23][24] - **实施行政指导与约谈**: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出指导意见,对履行义务不到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侵害各方权益等情形的平台,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整改 [24][26] - **明确法律责任与处罚**:办法详细规定了违反各项条款的法律责任,处罚依据包括《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罚款金额可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决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7][28][29][30][31] 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 - **明确适用对象**:办法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开展平台规则相关活动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6] - **规则定义**:平台规则指平台为服务不特定网络交易各方主体、管理平台内交易活动而预先拟定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总称,不包括与特定主体单独协商的协议 [6] - **生效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33]
两部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智通财经网· 2026-01-07 10:44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3] - 该办法明确界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平台规则的范围,并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提供交易撮合服务的提供者纳入监管 [3] - 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为平台规则的治理设立了明确的合规框架和时间表 [3][23] 平台规则制定、修改与执行的规范 - 平台规则需在网站或应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提供便利的阅览、下载和检索功能 [5][7][9] - 制定或修改平台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充分吸收,相关资料需留档备查不少于三年 [11] - 平台规则需在实施前至少七日公示,对影响重大的规则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并设置合理过渡期 [12][13] - 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不接受规则修改可要求退出,平台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阻止,并需按修改前规则退还相关费用 [14] - 平台需保存规则修改生效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供便利查阅 [15] - 不得强制或诱导用户同意平台规则,不得将其设为默认同意选项 [16] - 需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常态化收集和采纳各方意见 [17] 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对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包括强制承担“退款不退货”责任、强制开通非必需增值服务、强制参加促销活动、强制仅在特定平台经营等 [1][27]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 [1][27] - 禁止平台向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自身成本、收取基础经营数据费用、强制购买服务并收费、利用不合理保证金变相收费等 [28] - 禁止平台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对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28] - 平台设置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需合理,不得收取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金额,并需告知计算依据和方法 [29]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禁止平台在规则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具体包括设置过高违约金、限制消费者选择权、投诉举报权、诉讼权等 [30] - 禁止平台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大数据杀熟) [31] -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通过单方修改规则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续费前需显著告知规则变化 [32] - 因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导致平台无法按原规则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终止会员服务的,平台应按规定处理并退还费用 [16] 信息、网络与数据安全保护 - 平台需在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要求各方不得制作传播违法不良信息 [23] - 平台需在规则中依法明确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4] - 平台需依法规定接入其平台的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非法处理用户数据或无正当理由限制用户数据权益 [25] -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影响显著的平台,需制定专门规则明确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显著提示未成年人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26]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市场监督管理与网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监管,并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平台应配合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技术支持 [33] - 鼓励平台建立社会共治制度,发布年度合规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和社会监督 [34][35] - 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出意见,指导平台优化规则机制 [36] - 监管部门应确保行政检查规范高效,避免对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干扰 [37] - 对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侵害各方权益等情形,监管部门可约谈平台负责人要求整改 [38] - 针对各类违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罚则,罚款金额可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并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上位法进行处罚 [39][40][41][42][43] - 利用平台规则从事垄断行为的,将依照《反垄断法》处罚 [44] - 行政处罚决定需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