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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新规:会员权益有变化,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9 10:26
监管政策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1月7日联合印发《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1] 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核心要求 - 新规旨在整治“仅退款”、“全网最低价”、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行业问题[1]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时,特别是涉及收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1] - 针对消费者购买的会员服务,若会员规则发生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其会员权益的变化情况[1]
两部门:不得变相强制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
YOUNG财经 漾财经· 2026-01-07 18:53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计八章四十七条 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 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2] - 政策聚焦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 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 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旨在弥补现行法律对平台规则缺乏刚性约束和有效监督的不足 [2] 平台经营者定义与范围 - 《办法》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供其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 - 定义进一步细化 明确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若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平台服务 也属于该办法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4] 平台规则制定与执行的责任义务 - 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过程中需履行多项义务 包括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和申诉渠道等 [4] - 平台需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等机制 [4] - 平台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 平台须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经营者与消费者注意涉及收费、争议解决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并按要求进行解释说明 [4] - 平台在制定、修改规则时 须在其网站或应用程序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 [4] 对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 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5]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 或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5] - 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 [5]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 [5]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5] - 平台不得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情形下 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5] 监管与执法机制 - 要求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加强协作 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6] - 规定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要求其说明情况并整改 [6] - 倡导社会共治 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 主动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6]
两项新规齐发!剑指“大数据杀熟”
证券时报· 2026-01-07 18:40
新规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治理“仅退款”、“全网最低价”乱象及直播电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1]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新规从程序公开、执行公正、聚焦突出问题、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强化平台企业责任约束 [4][5][6][7] - 程序上要求平台规则制定、修改需提前公示并征求意见,一般性规则至少提前七日,重要规则提前十五日 [9] - 实体上细化列举“二选一”、强迫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情形,衔接现有法律要求 [13] - 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对涉及各方重大利害关系的规则需通过会商、座谈等方式常态化沟通协商 [12]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新规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各参与主体法律责任,并专章规定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分级管理、信用评价等方面的责任 [15] - 将私域直播纳入监管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履行相应平台义务,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15] - 创新监管工具,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平台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15] - 规范数字人直播行为,要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16] 未来监管方向与整治重点 - 监管部门将以新规为契机,深化直播电商乱象整治,聚焦虚假宣传、低俗“擦边”、AI仿冒公众人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私域直播诱骗老年人消费等问题 [16] - 将压实平台内容审核责任,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平台及问题突出的账号、直播间、MCN机构依法从严处置并公开曝光 [16] - 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法律素养与职业操守,以优质网络主播培育工程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6]
不得大数据“杀熟”、损害会员权益 两部门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经济网· 2026-01-07 18:03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1] - 该《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1] 平台责任与义务 - 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过程中需履行多项义务,包括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与申诉渠道 [1] - 平台需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1] 对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要求 - 平台需在其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并明确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2]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2]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或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2] 监管与执法机制 - 要求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2] - 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整改 [2] - 倡导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主动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2]
两部门联合发文 商家不再被强制“仅退款”
经济网· 2026-01-07 17:25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解决平台规则不透明、不公平的问题[1] 平台规则制定与公示要求 - 平台规则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或提供链接,确保易于查找和理解[2] - 制定或修改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并归纳整理意见采纳情况,以提升透明度[2] 禁止平台实施的强制性行为 - 平台不得强制商家执行“仅退款”政策[2] - 平台不得强制商家开通运费险等增值服务[2] - 平台不得强迫商家参与促销活动[2] - 平台不得实施逼迫商家“二选一”的行为[2] 规范平台收费与处罚行为 - 平台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办事等不合理收费行为[2] - 平台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需设置合理金额并提供明确计算依据,杜绝“小错重罚”[2] 商家权益保障与纠纷处理 - 平台处置商家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2] - 处理交易纠纷时需公平设置举证责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防范恶意“薅羊毛”行为[2]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 - 新规为平台经济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2] - 新规旨在推动平台规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网络交易环境更加规范有序[2]
剑指平台“仅退款”“会员降权” 网络交易平台新规出台
新浪财经· 2026-01-07 16:59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与执行 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回应了社会对“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问题的强烈关切 [1][2] 监管框架与目标 - 《办法》从程序公开、执行公正、突出问题、社会共治四个方面强化对平台企业的责任约束 [1][2] - 监管目标是推动形成平台规则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4] 程序公开与透明度要求 - 平台制定修改规则需履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重大事项沟通协商等程序 [1] - 平台规则需持续公示或提供链接 内容需清晰明了 重要内容如收费、争议解决需以显著方式提示 [3] - 制定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 修改重要规则需提前十五日公示 [3] - 平台需在网站或App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 对合理意见应吸收采纳 不采纳需有合理理由 [3] 执行公正与权益保障 - 《办法》明确要求保障申诉权利、建立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以防规则执行随意与滥用 [2] - 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2]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3] - 会员规则变化时 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更情况 [3] 聚焦突出问题与具体禁令 - 《办法》直接回应并规范了社会反映强烈的平台“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问题 [1][2] - 禁止行为具体包括不合理限制经营、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罚款及减损会员权益 [2] 社会共治与监督机制 - 鼓励建立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的多元治理机制 [2] - 对于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 要求通过定期会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 [3] - 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平台排查清理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则 [4]
剑指大数据“杀熟”,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新规重磅落地
环球网资讯· 2026-01-07 14:15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与执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向注重用户体验与合规发展的高质量方向转变 [1][5] 规则制定与修改流程规范 - 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平台规则时,必须履行信息披露、公开征求意见、设置合理过渡期、设置申诉渠道等义务 [1] - 平台需建立健全关于平台规则重大事项的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确保规则变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1] 权益保护与合规经营要求 - 平台需在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并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2] - 严禁平台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4] - 严厉禁止平台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平台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4] - 新规明确禁止实施大数据“杀熟”,以及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4] 监管执法与行业共治 - 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将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4] - 对于违规平台,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整改 [4] - 鼓励平台主动发布规则合规报告,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体检”,推动行业自律 [5]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新规从源头上规范了平台规则的制定流程,并直击大数据“杀熟”等行业痛点,有效遏制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5] - 此举有助于打破平台权力的滥用,构建更加公平、透明、法治化的网络交易环境 [5] - 推动平台经济从追求流量增长向注重用户体验与合规发展的高质量方向转变 [5]
不得强制商家“仅退款”“运费险” 专家解读网络交易平台新规
央视新闻· 2026-01-07 14:00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旨在明确平台经营者在规则制定、执行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并要求建立完善的规则管理体系 [1] 监管背景与目的 - 平台规则是网络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平台经济各相关方的切身利益 [1] -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但平台在制定和执行规则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3] - 新《办法》在《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络交易监管面临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与现行法律制度形成互补 [5] 对平台内商家的保护措施 - 《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平台内商家执行“仅退款” [6][8] - 禁止平台强制商家开通“运费险”等非必需增值服务,以增加其成本 [6][8] - 禁止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参加推广、促销活动 [8] - 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8]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应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 [10] - 平台在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需向商家说明计算依据和方法,且不得收取过高费用 [10] 规则透明度与公平性要求 - 《办法》要求平台规则必须清晰易懂、便于查阅,解决实践中“找不到、看不懂”的问题 [11] - 平台经营者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其链接,确保商家和消费者能便利、完整地查看和下载 [11] - 平台在制定或修改规则时,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如实记录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的意见需有合理理由 [12] - 平台对商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时,必须告知具体原因及所违反的法规或规则,并提供方便快捷的申诉渠道 [14] 交易纠纷处理的平衡机制 - 《办法》要求平台在处理交易纠纷时,需公平设置各方的举证责任 [14] - 针对不诚信消费者或“羊毛党”利用投诉进行恶意索赔牟利的行为,平台需建立识别机制,对其请求或投诉予以拒绝或不予处理 [14][16]
两部门:平台不得强制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等;不得大数据“杀熟”、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减免自身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7 12:17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全面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压实平台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5] 平台责任与规则制定执行规范 - **明确平台核心责任义务**:办法聚焦平台经营者,要求其在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履行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与申诉渠道等义务,并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和纠纷解决机制 [2] - **强化规则透明度与可及性**:平台规则需在网站或应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内容应清晰易懂,对收费、争议解决等重大利害关系内容需显著提示,并提供检索功能便于查阅 [7][8][9] - **规范规则修改流程**:制定或修改平台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合理意见应采纳,相关资料需留档备查不少于三年 [10][11] - **设置实施公示期与过渡期**:新规或修改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对用户数量巨大、内容重要或影响重大的规则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并可能需设置合理过渡期 [12][13] - **保障用户退出权利**: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不接受规则修改并要求退出时,平台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阻止,并需按修改前规则承担退还费用等责任 [14] - **保存历史版本**:平台需完整保存规则修改生效之日前三年的全部历史版本,供用户便利查阅下载 [15] - **禁止强制同意**:不得强制或诱导用户同意平台规则,也不得将其设为默认同意选项,除非该规则不增加用户义务或减损其权益 [16] - **完善申诉与纠纷解决**:平台对用户采取负面措施时需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并设置便捷申诉渠道,申诉处理需及时复核,用户要求时可进行人工判定 [19] - **明确第三方执行责任**:平台委托第三方执行规则时需对其进行培训,并承担因第三方执行不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2] 信息、网络与数据安全保护 - **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平台规则需以显著方式明确商品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评论信息等信息安全条款,要求用户不得制作传播违法不良信息 [23] - **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平台规则需依法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4] - **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可通过规则明确第三方产品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但不得利用规则非法处理用户数据或无正当理由限制用户数据权益 [25] -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影响显著的平台,需制定专门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显著提示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26] 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 - **禁止不合理限制经营**: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例如强制其仅在特定平台经营、强制参加推广促销活动等 [18][24] - **禁止强制低价销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 [19] - **禁止价格歧视与不合理收费**:平台不得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不得收取重复费用、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平台自身费用等不合理费用 [20][24] - **规范违约金与赔偿金**:平台规则中设置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需合理,收取时需告知计算依据方法,不得收取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金额 [20]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禁止不公平格式条款**:平台不得在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21] - **禁止大数据“杀熟”**: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1] - **规范会员服务变更**: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面修改规则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续费前需显著告知规则变化 [21] 监管与执法机制 -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需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3][22] - **倡导社会共治与合规自律**:鼓励平台建立社会共治制度,发布年度平台规则合规报告,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合规评估 [3][22][23][24] - **实施行政指导与约谈**:省级以上监管部门可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出指导意见,对履行义务不到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侵害各方权益等情形的平台,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整改 [24][26] - **明确法律责任与处罚**:办法详细规定了违反各项条款的法律责任,处罚依据包括《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罚款金额可达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决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27][28][29][30][31] 适用范围与生效时间 - **明确适用对象**:办法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开展平台规则相关活动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6] - **规则定义**:平台规则指平台为服务不特定网络交易各方主体、管理平台内交易活动而预先拟定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总称,不包括与特定主体单独协商的协议 [6] - **生效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33]
平台不得大数据“杀熟”,两部门发布新规
新浪财经· 2026-01-07 11:19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 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1][3] - 《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 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 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1][3] 平台责任与义务 - 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过程中需履行责任义务 包括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与申诉渠道 [1][3] - 平台需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1][3] 对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保护要求 - 平台规则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 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及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2][4]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 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2][4]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或单方面随意变更会员服务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2][4] 监管与执法机制 - 要求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加强协作 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2][4] - 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要求其说明情况并整改 [2][4] - 倡导社会共治 鼓励平台发布合规报告 主动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