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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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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这类新能源技术限制出口,国内龙头有望长期保持竞争力
选股宝· 2025-07-16 07:31
政策调整 - 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1] - 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包括磷酸铁锂制备技术、磷酸锰铁锂制备技术、磷酸盐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等3条控制要点[2] - 修改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包括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等5条控制要点[2] 行业影响 - 磷酸铁锂电池因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和良好热稳定性适配储能应用场景[2] - 三元锂储能电站爆炸频发使储能业主更青睐磷酸铁锂路线[2] - 海外企业如LG、SK、三星SDI布局磷酸铁锂产线但产线爬坡与下游验证仍需时间[2] - 国内电池厂在窗口期内有望持续拉大出货差距并实现规模效应[2] - 限制高端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制备技术及锂矿冶炼技术出口避免核心技术泄露[2] - 限制技术出口防止国内企业过度竞争保持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利润空间[2] 企业竞争力 - 中国锂辉石提锂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强竞争力[3] - 中资企业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海外投资和开发应用先进技术[3] - 技术出口限制增加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建厂门槛但限制并非禁止[3] - 提锂技术知识储备强、海外扩厂经验丰富的龙头企业将更具竞争力[3] - 行业龙头包括宁德时代、富临精工、德方纳米等[4]
商务部回应!
证券时报· 2025-07-15 17:15
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本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充 分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3项技术条目,新增1项,修改1 项,主要包括: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点击关键字可查看 二是新增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包括:新增电池用磷酸铁锂制备技术、电池用磷酸 锰铁锂制备技术、磷酸盐正极原材料制备技术等3条控制要点。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在敏感领域正越来越多 地得到应用,将相关技术纳入《目录》限制类,有利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相关技术的安全、可持续的 应用和发展。 三是修改1项限制类技术条目,即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包括:新增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 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卤水提锂技术、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等5条控制要点,修 改提取金属镓技术控制要点。这是根据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对现有限制类技术做出的调整。 综合自:央视新闻 责编:叶舒筠 校对:杨舒欣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 究相关 行 为 ...
十六年最长涨势!日股已反弹至关税战前水平,后续如何演绎?
华尔街见闻· 2025-05-13 20:04
日本股市表现 - 东证指数上涨1.1%,实现连续13个交易日上涨,创下自2009年8月以来最长连涨记录 [1] - 日经225指数上涨1.4%,连续第四个交易日上涨 [1] 全球贸易局势缓解 - 中美各取消了共计91%的加征关税,暂停实施24%的反制关税 [3] - 中美关税缓解预计将使日本企业盈利影响减轻至-6.4%至-4.2% [4] 市场复苏驱动因素 - 美国经济数据相对稳定、贸易协议进展以及半导体技术出口限制可能放宽 [5] - 美国软数据虽然走弱,但硬数据保持稳健 [7] - 美国宣布与英国达成贸易协议并启动与中国的贸易谈判 [7] - 美国政府表示计划撤销拜登政府对AI半导体技术出口的限制 [7] 日本企业盈利影响 - 中美贸易协议显著降低了对日本企业的负面冲击,盈利影响减轻至-6.4% [6] - 如果美日谈判能将汽车等特定商品的关税降至10%,负面影响可能进一步减少至-4.2% [6] - 如果美国依旧维持高关税水平,对日本股市企业盈利的总体影响可达-10.9% [6] 全球市场展望 - 全球股市在当前强劲趋势短暂延续后将在夏季面临下行压力 [5] - 日本股市表现超过其他主要市场,受美日贸易谈判进展预期、企业改革以及日元升值压力缓解推动 [10] - 美日贸易谈判预计将在6月中旬前或最迟7月初达成,可能为日本半导体和材料板块带来提振 [10] 行业表现与投资建议 - 内需驱动板块表现最佳,如零售、食品和信息通信行业 [10] - 摩根大通维持对内需驱动型板块(房地产、信息通信、食品、零售)的"增持"评级 [10] - 建议关注半导体和材料板块上涨潜力 [10] 潜在压力因素 - 美国经济放缓导致需求减少 [11] - 美联储降息/日本央行加息预期带来的日元升值压力 [11] - 定于7月底的参议院选举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11]
中国台湾出台新规:限制台积电最先进工艺技术出口!
搜狐财经· 2025-04-29 08:47
据悉,原本产创条例第22条子法《公司国外投资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国外投资有影响中国台湾安全、对 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违反国际条约或协议之义务、侵害智慧财产权、违反劳动基准法引发重大劳资纠纷 尚未解决、破坏台湾形象等六种情事,主管机关得不予核准对外投资。 而立法院刚通过的产创条例,则将不予核准的情况提升至法律地位,并新增罚则。 第22条明订,公司申请 对外投资,若认定,一、影响中国台湾安全; 二、对经济发展不利影响; 三、影响政府遵守所缔结之国际条 约或协定; 四、有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引发重大劳资纠纷未解决; 有上述情况,得全部或一部不予核准或为附 款之核准。 若核准对外投资后,公司经营仍有上述四情况,主管机得令其改正,情节重大,还得撤回投 资。 新法还增订了罚则。 相关官员表示,过去违反投资规定并无罚则,三读条文也增订第67条之3,明定公司 未申请核准实行投资者,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等规定; 公司实行国外投资后,公司若影响 中国台湾安全、对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等,届期未改正、停止或撤回投资者,得按次处新台币50万元以 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芯智讯-林子 4月28日消息,据台媒《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