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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解读新修订民用航空法:全维度完善民航法治体系 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中国民航网· 2026-01-19 21:05
新修订《民用航空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共16章262条,对现行法律作了全面修订,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1] 强化航空安全保障 - 完善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系统强化飞行安全、运行安全等领域的制度设计 [3] - 优化完善运输和通用航空企业准入条件 [3] - 增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专章,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3] - 进一步规范危险品相关运输资质管理要求,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4] - 完善适航管理相关行政许可要求,构建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全过程、全范围的适航管理框架 [5] - 新增设计机构许可证书条款,强调设计机构主体责任,以提高设计机构能力和适航审定工作效率 [5][6] - 通过列举影响机场净空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的禁止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控机制 [7]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大力支持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简化通航企业准入审批程序、完善通航业务分类分级管理 [3] - 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拓展低空应用服务领域 [3] - 增加“发展促进”专章,明确产业扶持政策导向 [3] - 对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民用航空枢纽建设、航线网络优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 [3] - 明确国家对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的支持导向,明确适航管理服务于产业升级的定位,并相应作出提升适航审定能力等制度安排 [6] - 通过设立“一般规定”“运输机场”“通用机场”三节,形成“共性规范+专项要求”的体系化结构,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进一步赋能通用机场,激发低空经济活力 [7] - 将“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正式写入法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机场建设、运营和维护 [7] - 明确电子货运单的法律效力、使用规范、数据安全要求,助力航空物流智慧化发展 [4] 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 - 首次专设“旅客权益保护”章节,将以往分散的旅客权益保护规定系统化、法律化 [4] - 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妥善做好信息通报、食宿安排、投诉受理等后续服务保障 [3] - 统一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 [3] 完善依法监管与治理体系 - 鼓励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提高行业监管效能 [3] - 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旅客权益的行为,提高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新增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 [3] - 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机场运营人等各方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 [7] - 深化通用航空管理改革,强化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监督 [4] - 充分发挥设计、生产机构作用,规定取得许可证书的设计、生产机构的相应权限 [6] - 民航法规体系由1部法律、12部行政法规和105部规章组成,下一步将做好配套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推动不同层级制度文件与新法密切衔接、协调统一 [10]
民航局:新修订《民用航空法》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处置流程
北京商报· 2026-01-19 18:00
新修订《民用航空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共16章262条,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核心修订方向包括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旅客权益保护力度和完善依法监管手段 [1] 法律修订的具体领域 - 修订内容涵盖飞行安全、适航管理、机场管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旅客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1] 旅客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 法律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 [1] - 要求妥善做好信息通报、食宿安排、投诉处理等后续服务保障,以提升旅客出行体验 [1] - 统一了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 [1] - 法律第六章第六节“旅客权益保护”涵盖了信息告知、不正常航班服务、投诉处置等方面 [2] - 运输总条件是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包括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不正常航班处置、旅客服务和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2] - 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及时发布信息通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客票变更、食宿安排等旅客服务工作 [2]
民航法修订草案,促进解决航班延误补偿问题
南方都市报· 2025-12-22 23:10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 旨在通过法律强制加强旅客权益保障 规定航空公司与机场需合理安排运力、维护设施以减少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 并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延误或取消的原因及动态信息[1] 国内现行补偿标准 - 国内航空公司现行补偿标准较低 延误1-4小时仅提供餐饮 延误4小时以上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人民币200元 延误8小时以上提供价值450元的等值补偿或人民币300元[1] - 国内主流航司基本遵循此标准 部分航空公司补偿可能更高至600元 而部分廉价航空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1] 国际补偿标准参考 - 欧盟法规(EC) No 261/2004规定 航班在起飞前15天内取消或延误超过5小时 乘客有权获得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飞行距离和延误时间计算[2] - 具体标准为:短途航班(1500公里及以内)延误3小时以上赔偿250欧元 欧盟境内中途航班(1501-3500公里)延误3小时以上赔偿400欧元 长途航班(超过3500公里)延误4小时以上赔偿600欧元[2] - 高额赔偿促使欧洲航空公司运营计划更为缜密 谨慎取消航班 从而提升了公众对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满意度[2] 责任划分与信息透明 - 旅客权益保护涉及责任划分问题 2024年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修正案扩大了航空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 涵盖安全威胁、机场关闭、鸟击、天气等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 其覆盖面远超中国航空公司目前的赔偿范围[3] - 中国航空市场缺乏界定自身原因与不可抗力的细化标准和客观评估机制 航空公司所述原因常难以验证[3] - 此次修订草案要求信息透明化 有助于缓解旅客焦虑 并为各方协力提升航空服务质量提供了法律基础 相关配套细则的出台将影响法规的有效落实[3] 行业竞争与服务标准 - 美国、中国和欧盟是全球民航市场的主要力量[3] - 中国航空业若想参与未来国际竞争 需先在国内市场练好内功 通过提高服务标准来适应国际竞争环境[3]
航班延误有规可依 商标注册条件明确
新浪财经· 2025-12-20 01:25
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已完成各编二审,将重新整合为完整草案进行三审 [2] - 总则编将补充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并增加信用修复内容,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以强化监管 [2] - 污染防治编将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并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 [2] - 生态保护编将加强在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 - 绿色低碳发展编将进一步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措施 [2] -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将完善处罚措施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 民用航空法修订 -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将进行三审,旨在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 - 修订聚焦关键环节,将完善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并加强能力建设,以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3] - 修订草案将增设“发展促进”专章,完善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举措 [3] - 修订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加强飞行安全保障、民用机场保护以及民航运营主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并明确禁止妨害运输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3] - 修订将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对运输总条件、航班延误和取消等问题作出规定,以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3] 国有资产管理立法 - 国有资产法草案将提请审议,该法是一部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法典为基础、以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法律为依托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4] - 草案明确国有资产范围包括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 [4] - 草案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布局规划、配置、使用和维护、收益、处置、风险管理、考核评价管理,以及产权登记、财务、会计、统计评估等基础管理 [4] - 草案旨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和加强管理监督,以促进和支持国有经济与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4] 商标法修订 - 商标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审议,现行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以来已历经四次修正 [6] - 本次修改旨在贯彻落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决策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商标领域突出问题 [6] - 修订草案明确商标工作总体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并明确商标注册条件以规范注册行为 [6] - 修订草案将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以便利当事人,并强化商标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6] - 修订草案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以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6]
民航法拟规定: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为旅客安排食宿
南方都市报· 2025-06-23 14:38
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要点 核心观点 - 民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强化旅客权益保护,将航班延误或取消时的"餐饮"安排升级为"食宿"安排 [1] - 草案新增"旅客权益保护"专节,明确航空公司需公布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并告知旅客 [1] - 修订内容聚焦服务质量提升、旅客知情权保障及延误处置细化 [1] 修订内容细化 - **服务质量要求**:在总则中新增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的原则性规定 [1] - **格式条款完善**:运输总条件需包含客票销售、退改签、乘机及行李运输等细节,强化旅客知情权与选择权 [1] - **延误处置升级**:航空公司及机场运营方须从提供"餐饮"扩展至全面"食宿"保障 [1] 法律依据衔接 - 修订草案与民法典格式条款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规章形成联动,要求企业合规履行旅客服务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