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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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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2025年三季报:天然气业务驱动业绩显著改善
全景网· 2025-10-30 16:23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20.37亿元,同比增长95.91% [1] -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6.99亿元,同比增长64.97% [1] - 前三季度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112%,销售量同比增长96% [1] 公司运营与战略 - 主营业务涵盖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代输增压及销售全产业链 [1] -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产能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产量持续提升 [1] - 通过实施管网直连机制有效降低中间环节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1] - 顺利完成对永和伟润的收购,进一步拓展天然气销售业务布局 [1] 未来发展前景 - 公司将继续加大天然气勘探开发投入力度,稳步提升产能规模和销售水平 [2] - 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市场,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 [2] - 在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双碳”目标背景下,公司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总经理付少华解读《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中国电力报· 2025-10-20 17:29
政策核心与定位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将其法律层级从规范性文件提升为部门规章,并新增罚则条款 [1] - 该办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2] - 该办法依据2024年11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制定,对法律要求进行细化,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明确指引 [3] 监管机制与执法力度 - 明确全国与地方层面的监管主体与内容,完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旨在加快形成管网设施全国“一张网” [4] - 新增第六章“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明确列出监管部门可采取的措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范围及具体惩罚措施,显著增强执法力度 [4] - 办法第三十条针对《能源法》第七十一条列出的违法行为,具体明确了七种情形,使监管查处有明确依据 [4] 实践基础与信息化建设 - 自2014年起,行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了大量公平开放探索,为办法完善提供了实践经验支撑 [5] - 2020年10月上线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公开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5] - 办法对信息报送和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将信息分级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要求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透明度与效率 [5] 市场交易与服务标准化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与国家管网集团等合作,探索开展管网服务市场化交易,加强市场配置资源能力 [6] - 办法针对服务收费、服务模式、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进行细化和完善,推动公平开放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6] - 近十年国家能源局多次开展管网设施监管检查与业务培训,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为办法明确监管措施提供支持 [6] 行业影响与发展前景 - 办法落地将显著降低上游、中游、下游企业之间因基础设施引发的保供矛盾和市场分歧 [7] - 有利于加快形成中央、地方多层次监管工作机制,推动主干、支线及省内管网开放监管有明确依据 [8] - 将促进油气区域市场繁荣,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 [8]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11月施行
中国新闻网· 2025-10-20 14:33
政策核心与实施安排 - 中国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颁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油气市场化改革深化后管网监管领域的首个部门规章 [1] - 新规围绕“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作出系列安排,旨在深化油气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 [1] - 新规实现了从原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具有重要法治意义 [2] 监管重点与罚则条款 - 《监管办法》新增公平开放罚则条款,与《能源法》中的罚则充分衔接,构建起上下贯通的法律责任体系 [1][2] - 新规明确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违反规定的9种情形,并设置相应处罚标准,便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一线执法 [1] - 为防止市场秩序被扰乱,新规同时明确用户违反规定的5种情形,以保障油气市场稳定有序 [1]
新华社︱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管住中间”迎来首个部门规章
国家能源局· 2025-10-17 09:50
监管办法的层级与意义 - 新监管办法实现从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是制度性突破和重要法治意义 [2] - 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和市场恶性竞争,构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 [2] - 将监管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并明确罚则条款,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丰富执法手段 [3] 改革背景与市场需求 - 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改革思路下,“X+1+X”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对公平开放诉求与日俱增 [3] - 原监管办法在打破垄断、提高管网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深化,其历史局限性显现 [2] 监管办法的核心内容与创新 - 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明确其服务内容 [4] - 创新性将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兼顾设施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 [4] - 在准入环节要求制定用户注册办法和服务受理程序,鼓励便捷化受理方式,着力杜绝“玻璃门”“旋转门” [4] - 在容量分配环节要求制定分配细则并报备主管部门,可有效防范“暗箱操作”和歧视性对待 [5] - 将分散受理容量服务或临时容量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6] 办法影响与未来方向 - 新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和油气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4] - 新监管办法明确了公平开放的主体范围,扩大了公平开放范围,优化了服务规范,为促进管网开放和扩大市场化交易打下基础 [7] - 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办法落地实施情况,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 [7]
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迈向全品种
中国电力报· 2025-10-16 14:53
监管办法的里程碑意义 - 油气管网监管领域首部部门规章《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实现从政策指导性文件向具有法律强制力的部门规章的根本性转变 [1] - 该办法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形式发布,标志着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从电力向全品种的迈进 [3] - 办法的出台是油气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为行业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1][3][8] 监管体系与核心内容 - 构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释放强监管的鲜明信号 [3] - 首次明确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的服务流程,统一用户注册、服务受理、信息公开等标准 [4] - 首次引入行政处罚手段,明确违反公平开放的多种情形和相应罚则,减少执法自由裁量空间,实现监管“长牙带刺” [4][5] 行业影响与市场效应 - 截至2024年,中国油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达19.5万公里,管网布局从“单点连线”向“全域织网”加速演进 [2] - 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由成立之初的5家增至1005家,预测2025年至2026年供暖季参与保供的托运商数量将增至230家以上,同比增长7% [6][7] - 办法为民营企业使用管网设施提供“畅行证”,使其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有助于激发上下游市场竞争活力 [6] 运营机制改革与效率提升 - 行业已打破三大石油公司管道自建自用、资源独立调配模式,“X+1+X”市场体系加快形成 [6] - 办法促进省级管网企业由统购统销模式向输销分离迈进,让更多来源的油气进入干线管网并通过“全国一张网”灵活调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6]
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管住中间”迎来首个部门规章
新华社· 2025-10-16 14:3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标志着油气市场化改革进入新阶段,通过将监管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以法治化手段构建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1] 监管办法的层级与意义 - 新监管办法实现了从原规范性文件到部门规章的层级跃升,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1] - 明确相应罚则条款,根据不同违规情形设置处罚标准,规范监管部门执法行为,缩小自由裁量空间 [1] - 该制度性突破具有重要法治意义,为油气市场构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 [1] 监管办法修订的背景与动因 - 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自2019年12月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以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推动“X+1+X”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1] - 市场主体对公平开放的诉求与日俱增,原监管办法的历史局限性在改革向纵深推进过程中逐渐显现 [1] - 原监管办法受限于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导致监管机构执法手段有限,影响了监管执法权威 [1] 新监管办法的核心内容与创新 - 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指运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等服务 [1] - 将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基础信息主动公开,敏感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兼顾信息安全与用户需求 [1] - 在准入环节,要求运营企业制定用户注册办法和服务受理程序,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等便捷方式受理服务,着力杜绝“玻璃门”“旋转门”现象 [1] - 在容量分配环节,要求运营企业制定分配细则,当申请超过实际剩余能力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决定分配,并报省级以上能源主管部门,以防范“暗箱操作” [1] - 将分散受理容量服务或临时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 新监管办法的预期影响 - 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和油气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1] -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管网开放,扩大油气市场化交易,巩固油气体制改革成果 [1] - 明确了公平开放的主体范围,扩大了公平开放范围,优化了服务规范 [1]
【新华解读】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管住中间”迎来首个部门规章
新华财经· 2025-10-16 08:48
监管办法的层级与法律意义 - 监管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 实现制度性突破和重要法治意义 [1] - 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和市场恶性竞争 构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 [1] - 升格为部门规章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并明确相应罚则条款 [2] 监管办法的修订背景与目的 - 修订旨在顺应油气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 满足市场主体与日俱增的公平开放诉求 [2] - 原监管办法受限于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导致监管执法手段有限 影响执法权威 [2] - 新办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3] 监管办法的核心内容与创新 - 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 指运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等服务 [3] - 创新性将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 兼顾设施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 [3] - 在准入环节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制定用户注册和服务受理办法 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等便捷方式受理 着力杜绝玻璃门旋转门 [3] 容量分配与服务优化 - 要求运营企业制定输送容量分配实施细则 在申请超剩余能力时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分配 并报能源主管部门 以防范暗箱操作和歧视性对待 [4] - 将分散受理容量服务或临时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5] - 进一步明确主体范围 扩大公平开放范围 优化服务规范 为促进管网开放和扩大市场化交易打下基础 [5]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推动形成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3] - 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新办法落地实施情况 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 丰富执法手段 提高执法能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