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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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当职业打假退潮,美妆逃离“索赔博弈”内耗
FBeauty未来迹· 2026-01-22 23:52
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旨在适应新监管环境,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量与效率,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合法权益[3] - 新《办法》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程序要求及责任作出更细致规定,强调依法、有序、合规行使权利[6] - 新规是对当前市场中部分职业打假行为异化为牟利导向、消耗行业资源的系统性问题的制度回应,核心在于为投诉举报的合理行使划定更清晰边界[16][17] 当前美妆行业职业打假行为的异化与影响 - 部分职业打假行为偏离公共监督属性,演变为以牟利为导向的操作模式,在近两年美妆行业中尤为突出[8] - 纠纷焦点从商品质量本身转向对标签文字、命名规范、宣传用语等形式合规问题的集中攻击[8] - 部分行为不再通过官方监督渠道,而是通过制造舆论声量、蹭热点、博流量来完成获利,对品牌名誉、行业舆论及经营秩序产生持续消耗[9] - 行为呈现组织化、流程化特征,形成多种高度隐蔽可复制的操作路径[10] - 具体操作模式包括:以“过敏”、“异物”等理由批量发起仅退款申请并集中释放差评,形成“评分绑架”;在社交平台发布选择性剪辑、误导性对比视频,以“删除内容”为条件施压索赔,即“假测评、真讹诈”[11] - “产品调包”成为衍生问题,利用电商退货规则替换内容物后退货,导致品牌承受经营与资产双重损失,破坏电商诚信基础与供应链安全[11][12] - 针对同一品牌在多个平台发起高频、低金额、碎片化重复投诉,以“蚂蚁搬家”方式持续占用企业法务、客服与运营资源,迫使品牌妥协,这是一种“合规消耗”战术[12][13] - 美妆行业中,护肤品类因成分管理、功效宣称等环节专业性强、监管要求刚性,且“过敏”、“无效”等主观体验易成为争议焦点,成为职业打假高发领域[15] - 彩妆品类也因宣传用语敏感、品控问题直观面临针对性打假,职业索赔已成为横跨美妆全品类的系统性挑战[15] - 这些行为迫使中小品牌和零售商将大量资源投入形式合规防御,挤占产品研发、品质提升与服务优化的空间,同时消耗消费者对行业的整体信任度[16] 新《办法》的核心制度调整 - 投诉是否成立,首先看“事由是否正当”,新《办法》第七条明确投诉举报应依法依规行使,不得滥用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扰乱市场秩序[19] - 第四十二条列明,存在夹带、掉包、伪造、篡改商品信息等情形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不予受理相关投诉[19] - 是否源于真实消费是制度判断核心前提,第十六条明确列出多种不予受理情形,包括“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不能证明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情况[21] - 《办法》引入对购买与投诉行为合理性的综合判断,消费行为的持续性、合理性,投诉频率、对象的明显异常均可作为参考因素[22] - 身份真实性成为投诉受理的“基础门槛”,第十一条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完整身份信息,第十六条规定对冒用他人名义或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情形可依法不予受理[23] - 新《办法》通过对投诉事由、消费基础与主体身份的层层校验,试图将监管资源更多投向有实质争议和公共价值的案件[23] - 调整并非否定投诉举报制度本身,而是对“什么样的投诉举报应当被支持、如何被支持”作出更清晰界定,反对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的恶意索赔[17][23] 新规对美妆行业的潜在影响 - 短期层面,为合规经营的品牌与商家提供更清晰、可被引用的制度依据,通过在受理环节前置判断标准,将部分明显不当投诉挡在程序之外,降低企业在非实质纠纷上的制度性消耗[25] - 让企业能将更多精力从“应付找茬”中抽离,重新聚焦于产品创新、质量管理与消费者服务本身,对中小品牌和零售商的“减负效应”尤为关键[25] - 中期层面,可能倒逼行业整体回归更理性竞争轨道,从被动应对索赔转向主动构建合规体系,以系统能力降低风险[26] - 长期层面,随着监管向数字化、透明化推进,溯源能力正成为企业新的“底层竞争力”,完备的溯源体系是在不确定环境中建立信任的关键基础[26] - 新规并不意味着监督弱化,而是强调监督应回归公共利益与专业价值,当恶意索赔空间被压缩,真正基于事实、证据和专业判断的监督将获得更高制度效率与社会信任[26] - 新规在重新划定监督与经营的边界,为行业构建更清晰的跑道[27]
对假维权必须真打击
新浪财经· 2026-01-15 06:45
行业现状与问题 - 职业打假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打假行为不仅可获取假一赔三至假一赔十的赔偿 还能通过运营账号、赚取流量和直播带货等方式获利 [1] - 部分职业打假行为已异化为牟利工具 其核心关切并非产品真伪 而是能否获取钱财 甚至通过夹带、造假等违法手段设局 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或骗取赔偿 [1] - 变味的职业打假行为导致商家不堪其扰、疲于应对 同时挤占了消费者维权资源 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并破坏了营商环境 [1] 监管与治理方向 -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并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事实依据 [2] - 打击假维权需要法律亮剑与多方协同 监管制度须刚性执行以落地 同时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并加强内容审核 以遏制不良风气蔓延 [2] - 治理目标是让假维权无处遁形 同时保障真正的维权渠道畅通无阻 从而守护市场的清朗与正义 [2]
不实打假,维权还是“围猎”?
中国新闻网· 2026-01-13 16:20
行业现象:职业打假已形成灰色产业链 - 职业打假行为已发展成包含起诉索赔、账号运营、直播带货、收徒卖课在内的完整产业链[1] - 部分打假博主成为“枪手”,收取竞品费用后博取流量打击特定品牌,形成惯用套路[5] - 打假团队内部有明确分工,如选品下单、撰写投诉材料、谈判要钱,像流水线一样批量生产“维权案件”,核心目的是“搞钱”[8] - 有打假人专门利用新广告法极限词、产品标签瑕疵进行索赔,甚至自己制造问题,利用商家“花钱消灾”心理进行敲诈勒索[8] - 该风气正向校园蔓延,有学生被“打假培训班”忽悠,试图通过购买产品索赔来赚快钱[9][10] 平台与监管动态 - 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近期更新规定,重点治理发布不实信息蹭热、炒作或批量发布同质低质内容的“打假”“测评”账号[1] - 若创作者内容引发广泛质疑或多条内容因涉嫌侵权被下架,同时存在商业变现行为,账号将被列为“争议账号”[1] - 平台治理需与法律打击协同,通过技术识别恶意举报、建立举报人信用评级体系,并与行政机关“异常名录”信息互通[13] - 平台新规将“违规蹭热点”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对为博流量恶意制造对立、歪曲事实的行为进行打击[13] 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 职业打假行为可导致企业遭遇大量退货订单、合作主播回避、品牌信誉崩塌,使团队陷入无力感[4] - 企业销售额可能在负面舆情扩大后短时间内急剧下滑,而自证清白需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法律程序[6]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显示,2023年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达22万起[7] - 企业可能面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困境,即使胜诉,业务恢复后营业额也与之前相去甚远[5] 法律诉讼与判决案例 - 有机农业企业彩虹星球与职业打假人王海的侵权纠纷案持续近三年,经历一审、二审[2][3][5] - 一审法院判决王海删除侵害彩虹星球名誉的内容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5万元[3][5] - 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认为王海言论歪曲事实,造成产品声誉损害,但企业销售额下滑系多方因素导致,未支持彩虹星球50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诉求[3][5] - 王海已对该案申请再审,坚持认为其揭露有依据并进行了合理监督[5] - 法院判例趋势发生变化,对无法证明产品存在实质性质量问题、仅抓标签瑕疵或通过构陷方式索赔的恶意索赔行为,支持度下降[13] 行业争议焦点:检测标准与信息不对称 - 检测报告是打假过程中的关键武器,对普通消费者具有权威性,易引发品牌信任危机[11] - 检测标准差异形成“黑箱”,例如有机产品检测中,市场监管局按普通食品标准判定合格与否,而非认定有机真假,成为诉讼争议点[11] - 部分测评人可能在缺乏确凿证据下,通过片面取样、篡改测试条件等不公手段贬低竞争对手,侵害品牌商誉或构成商业诋毁[12] - 有观点指出,部分食品检测机构资质不足、检测方式不透明,企业容易“用话术造成优势”[12] - 不实打假可能通过话术诱导,将微量成分放大为“剧毒致癌”,利用消费者对化学物质的恐惧心理,隐瞒国家标准允许的残留限值[12]
完善消费投诉规则,让职业索赔失去“存在感”
南方都市报· 2025-08-17 23:42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8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 [1] - 新规首次明确提出"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并从多方面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1] - 新规第十八条提出可参照"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投诉的问题仍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等五种情形综合判断是否受理投诉 [2] 职业打假现状与影响 - 2023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有22万起 [1] - 职业打假行为包括投诉无证"拍黄瓜"等微小合规问题导致行政和司法资源被滥用并可能破坏营商环境 [1] - 职业打假人在消费市场维权困难、监管不力的时代应运而生但在法律更健全、制度更完善的时代面临退场 [3] 新规的制度设计与意义 - 新规从具体行为识别维权是否正当合理而非判断"谁的身份像是职业打假人"让维权行为回归制度初衷 [3] - 新规的制度设计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且具备可操作性为工作人员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提供更好依据 [2] - 新规修订不仅规范职业打假行为也在投诉处理环节进一步提效为消费者畅通维权的大门 [3] 行业环境展望 - 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让消费更顺心、维权更容易是使职业打假行为失去"存在感"的关键 [3] - 以更清晰的维权规则让企业和商家免于无妄之灾是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必经之路 [3]
中经评论:“王海”退场机制补位
经济日报· 2025-08-13 08:20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 [1] - 新规明确不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知假买假以及短期内对同一商户大量投诉举报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1] - 对存在掉包、造假、篡改生产日期等情形的恶意投诉,不仅不受理,还将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 职业打假人的历史作用与争议 - 职业打假人如王海在1995年因打假索尼耳机成名,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近期打假糖水燕窝事件帮助消费者获赔超过4000万元 [1] - 反对观点认为职业打假人常针对包装不规范、食品过期等小问题困扰小商贩,甚至存在伪造证据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有案例显示一对夫妻在两年内对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高达206次 [1] - 职业打假人的兴起与网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及监管未能及时跟上的时代背景相关 [2] 新规的预期影响与行业展望 - 新规旨在打击“钓鱼式打假”,强调投诉举报需合法合规,以营造企业安心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 [2] - 讨论认为,职业打假人存在30年反映了普通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现实问题,其市场空间取决于12315等正规维权渠道的有效性 [3] - 新规可能促使职业打假行业萎缩,但长远看需建立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有力的公益诉讼制度和完善的行政监管体系,让商家不敢售假,使维权不再困难 [3]
“王海”退场机制补位
经济日报· 2025-08-13 06:15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 [1] - 新规明确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知假买假以及短期内对同一商户有大量投诉举报记录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受理 [1] - 新规旨在打击“钓鱼式打假”强调投诉举报需合法合规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 - 对存在掉包、造假、篡改生产日期等行为的恶意投诉不仅不受理还将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 职业打假人历史与影响 - 职业打假人王海于1995年因打假索尼耳机成名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及 [1] - 王海近期打假糖水燕窝事件帮助消费者获得超过4000万元赔款 [1] - 职业打假人常被批评针对包装不规范、产品过期等小问题主要针对小商贩造成基层监管压力 [2] - 存在伪造证据进行敲诈的案例如一对夫妻两年内对17家电商企业进行206次敲诈勒索 [2] 行业环境与监管演变 - 职业打假兴起与网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及监管未能同步跟进的时期相吻合 [3] - 公众对职业打假的态度复杂既肯定其监督作用也同情被过度追责的小商户 [3] - 新规被视为推动建立正规维权机制的契机包括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有力的公益诉讼制度和完善的行政监管体系 [3]
消费者曝光知名零食品牌鸭爪发霉
经济观察网· 2025-08-06 11:55
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投诉事件 - 消费者于7月中旬在广州天河迎龙店购买到发霉生虫的鸭爪 [1] - 品牌客服最初承诺赔偿1000元,后方案变更为仅按原价25元赔偿 [1] - 其他消费者反映产品问题包括漏气包装内泛绿变质的鸭腿以及雪糕中嵌有毛发 [1] - 涉事门店分布跨越至少3个省份 [1] 公司回应与调查进展 - 公司售后部门证实已收到相关投诉,并指称该网友为“职业打假人” [1] - 据公司调查,自6月起该网友在广州天河区不同门店累计投诉6起,赔付5起,累计赔偿2509.6元 [1] - 公司发现疑似2个人使用不同手机号码投诉(头像相同,监控人员一致) [1] - 因此未赔付该次投诉,仅提供退单品方案,门店店长已报警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报备 [1] 消费者反驳与监管介入 - 消费者回应称仅投诉过两次,分别为7月中旬的发霉鸭爪和6月中旬的有异物鸭腿 [2] - 广州龙洞市场监管所表示已收到门店投诉,相关结果正在调查中 [2] 公司业务规模 - 该知名零食连锁品牌于2019年起步,截至2025年2月全国门店数量已突破8000家 [2]
突发!他被禁止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3-14 19:05
职业打假人王海账号被封禁 - 王海多个社交账号被禁止关注 微博账号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 抖音账号也被禁止关注 [1] - 微博更新停留在2月12日 抖音最近更新为1月18日 内容涉及与辉同行带货羊奶粉检出牛源性成分 [1] 王海打假与辉同行产品事件 - 2024年10月22日质疑董宇辉带货的土豆宣传为有机土豆 售价4.58元/斤是普通超市价格4倍 经调查直播间未宣传有机 商家已下架更正未立案 [3][6] - 10月28日质疑与辉同行带货的"万邦艾草贴"涉嫌虚假宣传 标注的"香港中科中药研究院"未在香港注册 该产品也被东方甄选等多家机构推广 [4] - 11月5日检测与辉同行带货的富硒鸡蛋 宣传硒含量0.368mg/kg 实测仅0.15mg/kg 不到宣传一半 该产品已售26.7万单 涉案金额878万元以上 [7][9] - 2024年底多次打假董宇辉及与辉同行产品 相关话题多次登上微博热搜 [5] 王海公司及业务情况 - 在8家企业担任法人 包括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等 注册资本从10万到500万人民币不等 [11][12] - 团队规模五六十人 业务分为法律、检测和调查三大板块 主要做打假和维权 [12] 职业打假行业争议 - 职业打假争议颇多 存在"翻车"现象 其存续必要性和监管问题成为讨论热点 [13] - 法律专家指出职业打假人与职业索赔人不同 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延伸 但一旦形成舆情可能对企业造成过大损失 [13] - 有评论认为需建立全盘治理体系 斩断职业打假不当得利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