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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1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总股本为5,333,497,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3,347,245元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具体日期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1] 分配实施办法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2] - 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65元 [3]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10%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65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85元 [4] 咨询方式 -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部门为董事会工作部,联系电话为0731-84071749 [4]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0 01:44
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税)[2][4] - 以总股本5,680,592,806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8,113,197.14元(含税)[4] - A股普通股股份数5,237,952,806股 派发A股股东现金红利293,325,357.14元(含税)[4] 股东范围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 H股股东权益分派参见香港联交所公告[3]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差异化扣税安排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或20%实际税负[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504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056元[8]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504元[9] 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 沪股通投资者时间安排与A股股东一致[10] - 权益分派咨询联系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2833209[11][12]
千禾味业: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9:15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1] - 总股本1,025,481,086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2,740,543元[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9日[1] - 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30日[1] - 最后交易日与除权(息)日相同[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 - 已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可在发放日于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1]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个税征收政策 - 持股超1年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3][4] - 持股1年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5元/股[2][3][4]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0.45元/股[5] 境外投资者税收处理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派发0.45元/股[5][6]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派发0.45元/股[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 税前派发0.5元/股[6] 股东会审议信息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1] - 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
皖通高速: 皖通高速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39
分红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1,989,500.96元,以公司总股本1,708,591,889股为基数 [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4] 分红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9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30日 [1][2] - H股现金股息发放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安排参见香港联交所公告 [4][6] 分红实施办法 -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4元,实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5436元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A股的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5436元 [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人民币0.604元 [6] 其他信息 - H股股息发放安排参见香港联交所公告 [6] - 公司联系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室,提供详细联系方式 [6]
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38
利润分配方案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5,303,000股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 -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2]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25,除权(息)日为2025/7/28[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4] 差异化分红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8元/股[3]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0.28元,因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4,008,645,848股[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4]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5] - QFII和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52元[6]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52元[6][7] - 居民企业含义的A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8元[7]
青达环保: 青达环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7:15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4元,以总股本123,071,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7,04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公司保管 [1] 股东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一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16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216元,可自行申请税收优惠 [5][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红利0.24元 [6] 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息)日未明确披露,需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1][6] - 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2-86625751 [6]
招商证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5
招商证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核心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77元(A股),总派发金额27.98亿元,以总股本86.97亿股为基数[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1] 关键时间节点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5日,除权(息)日与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7月16日[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公告[1]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2] - 大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等三家机构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2] 不同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代扣个税,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超1年免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393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0.3393元,符合税收协定者可申请退税[4][5]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申报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0.377元(含税)[5] 咨询渠道 - 联系部门:招商证券办公室,电话0755-83081054/83081596[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8 03:1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08元,以总股本760,095,61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807,649.04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6] 实施方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公司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泽星投资有限公司、陈秀兰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9]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9] - 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 [10] - 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10% [10] - 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代缴,税后每股0.072元 [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72元 [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72元人民币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08元 [11]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 [7]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 [7]
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7元人民币(含税)[1] - 以总股本15,698,093,35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8,485,206.93元人民币(含税)[1] 分配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9,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7/10[1] 分配实施方式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1] - 其他内资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243元人民币[1]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243元人民币[1] - 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2] - 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实际发放每股0.27元人民币[2] 股东大会审议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1] 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融资部、财务与预算部,联系电话010-63226576、010-63226872[2] - 联系人为李国昀(证券融资部)、朱逸宁(财务与预算部)[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1 04:03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 25元(含税)[2] - 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分配以总股本606 677 919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 669 479 75元[4]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6] 实施办法 - 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 实际派发0 25元/股[9] -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补缴(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扣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0]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0 225元/股[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 实际派发0 25元/股[11] 时间安排 - 分配方案实施时间为2024年年度[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6月3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