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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活动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14:00-17:00通过全景路演平台以网络远程方式参与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1] -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网站、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互动交流[1] 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2024年度与2025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2] - 交流范围包括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核心经营议题[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益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4 05:17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再次审议 [2] - 若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益丰转债转股安排及调整 - 自2025年9月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益丰转债"将停止转股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 [4] - 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需在2025年9月8日(含)之前进行转股 [4] - 权益分派实施后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对"益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与金融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 [6][8] - 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授信期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6年6月18日 [8]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担保总额不超过309,000.00万元 [6]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1,5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1% [9]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1,500.0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8% 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 [9] -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且无逾期担保 [9]
益丰药房: 益丰药房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00:08
担保基本情况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人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协议签署日期2025年7月23日 [1] - 担保期限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6年6月18日,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 本次担保后江苏益丰实际担保余额为70,000万元,属于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批准的309,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1]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 江苏益丰2024年经审计资产总额236,934.21万元,负债总额154,822.83万元,净资产82,111.37万元 [2] - 2024年营业收入225,149.20万元,净利润12,462.00万元,较2023年净利润16,538.35万元有所下降 [2] - 公司持有江苏益丰100%股权,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 [2]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71,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5.31% [4] - 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4] - 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1] 担保审议程序 - 担保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且偿债能力可控 [3][4] - 担保系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业务顺利开展 [3]
益丰药房: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03 21:43
担保事项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与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提供3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271500万元 [1] - 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5.31% [1]
国药一致:国大药房上半年通过多项举措改善盈利能力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03 17:09
公司盈利能力改善举措 - 国大药房上半年通过多项举措改善盈利能力并取得成效 [1] - 大力发展高毛利的自有品牌商品 [1] - 加强集中采购以优化毛利率 [1] - 通过药房集约化管理实现费用节约 [1] - 综合以上方式实现利润增长 [1]
益丰药房: 益丰药房关于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0:15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议案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900万元 有效期12个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 - 本次涉及两项理财产品操作:赎回招商银行1,000万元结构性存款 购买浦发银行900万元结构性存款[1] - 截至公告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未赎回总额为21,900万元[2] 理财产品具体条款 - 赎回产品为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涨三层区间59天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1,000万元 期限59天(2025/7/1-2025/8/29)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00%-1.94%[1][3][4] - 新购产品为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364期结构性存款 投资金额900万元 期限29天(2025/9/1-2025/9/30)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0.70%-2.20%[1][4] 资金管理与会计处理 - 公司通过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获得投资收益 旨在提升业绩水平并为股东谋取更丰厚回报[4][5] - 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4][5] 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 - 公司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及良好信用记录的金融机构合作 优先选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5] -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 跟踪资金运作情况 审计部门定期审计投资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益丰药房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10.32%,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30 06:4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17.22亿元,同比下降0.34%,其中第二季度营收57.13亿元,同比下降1.36% [1] - 归母净利润8.8亿元,同比增长10.32%,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4.31亿元,同比增长10.13% [1] - 扣非净利润8.57亿元,同比增长9.08% [1] - 毛利率40.47%,同比增长1.04个百分点,净利率8.07%,同比增长10.35% [1] - 每股收益0.73元,同比增长10.61%,每股净资产9.02元,同比增长9.46% [1] 成本费用控制 - 三费总额35.0亿元,占营收比29.86%,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 [1]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 [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33.05亿元,同比下降21.09% [1] - 应收账款16亿元,同比下降18.11% [1] - 有息负债28.01亿元,同比下降14.60% [1]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1.29元,同比下降13.83% [1] 投资回报与商业模式 - 2024年ROIC为11.65%,净利率6.87%,资本回报率一般 [3] - 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10.28%,最低年份2016年ROIC为7.4% [3] -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营销驱动,需关注驱动力背后的实际情况 [3] 机构持仓动态 -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A持有259.33万股并增仓,该基金规模14.91亿元,近一年上涨39.21% [5] - 鹏华优质治理LOF持有134.37万股并增仓,华宝先进成长混合新进十大持仓95.58万股 [5] - 华富系多只基金出现减仓,其中华富成长趋势混合A持有99.87万股减仓 [5] 分析师预期与关注点 - 证券研究员普遍预期2025年业绩17.55亿元,每股收益均值1.44元 [4] - 货币资金/流动负债比为91.54%,需关注现金流状况 [4] - 应收账款/利润达104.7%,需关注应收账款质量 [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05:3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0亿元[4][30] -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62亿元[4][30]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4亿元[4][25][30] - 现金分红总额占半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41.33%[30] 门店网络与经营效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14,701家(含加盟店4,020家)[8] - 总经营面积106.47万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8] - 直营门店数量10,681家,其中95.37%已取得医保资质[6][9] - 2025年1-6月自建门店81家,关闭门店272家,新增加盟店208家[8] - 日均坪效指标持续优化,具体数据未披露[6] 会员体系与线上业务 - 累计建档会员总量1.1亿人,会员销售占比84.93%[7] - O2O多渠道多平台上线直营门店超过10,000家[7] - 互联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55亿元(含税),其中O2O收入9.44亿元,B2C收入4.11亿元[7] 区域发展战略 - 坚持"巩固中南华东华北,拓展全国市场"目标[6] - 中南地区包括湖南、湖北、广东;华东地区包括江苏、上海、浙江、江西;华北地区包括河北、北京、天津[6][8] - 通过密集开店形成多层次门店网络布局[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17.80亿元[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22个,实际结余资金2.28亿元[11][12] - 主要投向新建连锁药店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及物流中心建设[12][14][15] - 新建连锁药店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10.51%,静态投资回收期7.14年[15]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等议案[19][21][22] -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3]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审议[26][30]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04: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1017,证券简称为漱玉平民,债券代码为123172,债券简称为漱玉转债 [1]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6] -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7] - 公司存在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2,988,788股,占总股本的0.74%,在前十名股东中位居第7名,但由于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所以前10名股东排名顺延至第11位 [4] 财务与分配情况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8] -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4] 债券相关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漱玉转债转股价格,当时公司股票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2.71元/股)的情形 [8] - 公司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8]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漱玉转债转股价格,当时公司股票出现相同触发条件 [9] - 公司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9]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6][7]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8]
老百姓: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 主要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息0.08元 [1][5][6]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2年8月25日披露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2022年8月31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2] - 2023年6月19日披露回购注销96,0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涉及1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3] - 2024年6月5日披露回购注销139,925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涉及22名已离职或职务变更激励对象 [4] - 2025年1月8日披露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4] - 2025年1月16日披露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股票于2025年1月21日上市流通 [5] - 2025年3月26日披露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股票于202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 [5] 本次调整具体内容 - 调整原因:公司2025年7月8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并于2025年7月14日实施完成 [5][6] - 调整依据: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发生派息等事项时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调整 [6] - 调整方法:采用P=P0-V公式 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11.685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0.08元 [6] - 调整结果:回购价格由11.685元/股调整为11.605元/股 [6] - 适用情形: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 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6]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