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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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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动向及启示
中国电力报· 2025-11-04 09:29
德国能源转型改变了其电力系统的运行逻辑,在此过程中积累的矛盾亟须通过新的监管框架予以解决。 AgNes认为当前德国输配电价机制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全额缴费用户数量缩减导致输配电价持续攀升。现行电价机制规定全部电网成本由终端用户承担,电源 不承担并网费用,成本分摊结构不合理。另外,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风电的大规模接入,大量自发自 用的"产消者"(Prosumer)从公共网络获取电量明显减少,但仍需占用电网提供的备用容量。自发自用 用户一般电压等级不高,现行德国电价政策规定其主要缴纳电量电费,因此其参与电网成本分担程度 低,传统电力用户承担份额不断加大,进而促使更多用户安装分布式电源脱离电网,由此可能形成"电 价上涨—分布式电源扩张—电网用户减少—电价继续上涨"的恶性循环,无屋顶资源的低收入群体承担 更高电价。 今年5月,德国联邦网络局(BNetzA)发布了《输配电价总体框架》的讨论稿(以下简称"AgNes")。 目前该讨论稿正处于行业研讨阶段,德国联邦网络局考虑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后,将于今年年底发布草案 并再次征求意见,最终框架将于2029年全面落地,并计划用于取代将于2028年底失效的《输配电价条 例 ...
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迎重要变革
中国电力报· 2025-09-17 14:20
输配电价改革新阶段概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四项输配电定价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即将迈入新阶段 [1] - 修订旨在健全输配电价科学形成机制,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制度保障与新动能 [1]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网基础建设 - 创新提出针对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或联网功能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可探索通过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形成输电价格,突破单一电量电价模式 [2] - 容量机制提前锁定基本收益,保障电网基础设施固定成本回收,并有助于提升通道利用效率和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2] - 清晰界定输配电定价成本边界,延续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成本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规定 [2] - 首次将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税金纳入定价成本,彰显电网生态环保价值,优化成本构成 [2] - 延续激励机制,实际利用小时数超出核价利用小时数产生的收益,30%由电网企业分享,用于调峰能力建设、通道优化扩容等关键领域 [3]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 - 通过统一规则、互补定位和衔接机制,构建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协同发展的输配电价体系 [4] - 强化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灵活性,允许对特定工程探索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以提升区域间电力调节和互济能力 [4] - 将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与清洁能源优化配置明确纳入区域电网定价原则,强调输电价格应服务于跨省区资源高效流动 [4] - 要求省级电网实现省外购电用户与省内用户公平分摊相应电压等级准许收入,避免因额外加价阻碍省外电力输入 [4] 新能源消纳与能源低碳转型推动 - 针对清洁能源外送的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输电价格,有助于降低跨省输送成本,提升清洁能源在统一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5] - 针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场景,探索电网企业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推动适应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等新业态发展 [6] - 完善超额收益共享机制,当跨省区输电工程实际利用小时数超过核定小时数时,超出收益中的70%将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 [6]
破壁垒、促消纳:输配电价新规为统一电力市场与低碳能源转型注入新动能
中国电力报· 2025-09-15 17:24
助力夯实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网基础 - 创新容量机制允许对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或联网功能为主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探索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 突破单一电量电价模式 容量部分提前锁定基本收益 保障电网基础设施固定成本回收 提升通道利用效率 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1] - 厘清输配电定价成本边界 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成本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 扩大税金涵盖品种 首次将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纳入定价成本 彰显电网生态环保价值 内部化环境成本 合理优化成本构成 [2] - 延续激励机制 实际利用小时超出核价利用小时产生收益的30%由电网企业分享 收益可用于配套调峰能力建设和输电通道优化扩容等关键领域 形成激励相容长效机制 激励电网企业提升通道利用效率和清洁电力输送能力 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提供系统支撑 [2] 助力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 通过统一规则、互补定位和衔接机制构建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协同发展的输配电价体系 从成本源头确保透明与合理 在空间维度清晰界定各级电网功能与价格形成 在时间维度同步调整 在市场维度实现价格信号与交易行为联动 [3] - 强化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灵活性 允许对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或以联网功能为主的工程探索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 提升区域间电力调节和互济能力 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 破除省间壁垒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3] - 将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与清洁能源优化配置纳入区域电网定价原则 强调输电价格服务于跨省区资源高效流动 防止局部利益限制外送电量 要求省级电网实现省外购电用户与省内用户公平分摊准许收入 避免额外加价阻碍省外电力输入 畅通清洁能源从资源富集地区向负荷中心输送通道 [4] 助力推动新能源消纳与能源低碳转型 - 针对清洁能源外送提出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输电价格 降低清洁能源跨省跨区输送成本 提升清洁能源在统一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为大型风光新能源基地电力外送提供支持 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5] - 针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场景提出探索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 推动电网企业创新服务模式 适应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供和智能微网等新业态发展需要 通过差异化定价方式促进分布式能源市场成熟与商业模式多元化 [5] - 完善超额收益共享机制 当跨省区输电工程实际利用小时数超过核定小时数时 超出收益的70%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 激励新能源发电企业提高发电效率 突破核定小时数限制 缓解部分地区弃电问题 从机制层面引导能源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6]
四办法齐发!输配电价改革关键举措来了,影响你我用电
中国电力报· 2025-09-12 14:28
输配电价改革核心举措 - 国家发改委同步发布四项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包括《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标志着我国首次并行修订电价监管体系 为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奠定基础 [1] 发电端优化机制 - 针对省内新能源消纳探索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 精准核算系统平衡成本 激励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绿电直供项目实现自平衡 减少对大电网容量依赖 [2] - 针对跨省跨区清洁能源输送探索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电价 打破省间电力流动体制机制壁垒 提升西部北部风电光伏资源向中东部负荷中心输送效率 [2] - 通过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机制 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 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 [2] 用电端成本控制 - 健全电网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降本增效 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输配电服务 [3] - 基于用户对输配电系统成本的实际耗费实现公平分摊成本 优化输配电价结构 兼顾公共政策目标 [3] - 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减少自由裁量权 提高定价法治化与透明度 稳定电价水平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用能计划 [3] 电网端成本监管 - 细化成本监审体系 剔除抽水蓄能 新型储能 充换电服务及市场化业务等非输配电环节成本 确保输配电价专款专用 [4] - 将环境保护税 水资源税等合规税费纳入定价成本 完善成本核算范围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 [4] - 引导电网企业聚焦智能坚强电网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等关键工程投资 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与运行可靠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