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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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贾文勤:建议完善投贷联动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创领域
券商中国· 2026-03-04 20:08
完善投贷联动机制 - 投贷联动业务对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具有重要意义,自2016年试点启动,已从概念探索步入实践深耕阶段[3] - 当前业务开展面临难点,包括银行信贷逻辑与内部机制制约、投资机构信息共享与协同意愿不足、科创企业信息可信度与治理水平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3] - 建议建立健全业务平台和合作机制,包括建立标准化合作平台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银行共享关键信息,建立常态化交流与培训机制,健全银行与投资机构收益分享机制并明确银行通过认股权参与超额收益分配的权利[3] - 建议推动提升业务主体专业能力,包括推动银行构建科创企业专属信用评级和风控模型、设置长周期考核体系、细化尽职免责,并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标准化投研和风控流程[3] - 建议推动提高科创企业信息透明度,规范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验证技术优势等“软实力”以降低信息壁垒[3] - 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建议明确认股权的法律属性和会计处理准则,完善银行股权投资差异化资本计量规则,明确监管标准和跨部门协调,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专项担保和风险补偿基金[4] 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 - 发展并购基金能够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私募基金投资循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5] - 目前并购基金发展仍处早期阶段,在“募、投、管、退”各环节存在难点,包括需要较长投资周期和相当体量的规模资金、投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退出渠道有限[5] - 建议明确并购基金定义,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环节予以特别标识,以提供清晰指引并增强市场理解和认知[6] - 建议探索实施分类监管,给予管理规范的大型私募机构更多支持发展的试点政策,体现扶优限劣导向[6] - 建议支持险资、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并购基金,支持外资通过QFLP参与境内企业重组整合,探索建立高收益债市场,允许并购基金适当运用杠杆[6] - 建议为并购基金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包括推动新三板市场成为企业资源库,将上市公司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从公司制企业扩展到有限合伙制基金,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并购基金与企业交流合作[6] - 建议加强并购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出台行业人才培养规划,鼓励并购基金加强与研究机构、投行、并购顾问等中介机构合作[6] - 建议加强基金二级市场建设,支持S基金发展,支持具备试点资格的区域股权市场提升撮合交易、配套估值、协同登记等专业服务能力,引入专业机构作为中介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估值差异大等问题[6] 完善高收益债券市场 - 高收益债券能够丰富债券市场发行主体、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优化市场流动性,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期企业融资难以及降低中概股科技企业融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7] - 近年来债券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不断提升,为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创造了条件,目前高收益债券已初具规模但未形成清晰市场,在制度体系和监管安排方面存在不足[7] - 建议统一高收益债券规则标准,健全监管体系,探索逐步放开发行评级限制[7] - 建议建立分层准入机制:对于科技初创企业,允许“亏损发行”和简化财报披露;对于传统转型企业强化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按转型进度拨付资金;对于困境重组企业,要求提前在证监会备案债务重组方案并强制引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7] - 建议完善违约后债券公开和匿名拍卖交易机制,为违约后债券处置提供途径[7] - 建议培育多层次债券市场投资者以提升市场流动性,在优化现有投资者风险管控能力基础上,逐步放松投资评级“一刀切”限制[8] - 建议允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申请“高收益债做市商”资格并豁免持仓比例限制,要求机构投资者提高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吸引更多元、风险偏好差异化的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建立健全合格投资者制度以形成多层次投资者结构[8] - 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规则执行并落实惩戒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评级机构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定价功能[8] - 建议发展信用衍生产品以创新风险管理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研发“高收益债违约损失保险”等专属产品,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并稳步扩大信用衍生品交易规模[8] - 建议鼓励有针对性的债券条款设计以加强债权人保护,针对不同发行人信用风险点增加强制性契约条款,增加发行人虚假陈述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完善违约风险处置机制以保障债券持有人充分、平等行使求偿权利[9]
两会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原局长贾文勤建议:完善投贷联动机制 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创领域
证券时报· 2026-03-04 18:28
完善投贷联动机制 - 投贷联动业务对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具有重要意义,自2016年试点启动以来,已从概念探索步入实践深耕阶段[3] - 当前业务开展面临四大难点:银行机构信贷逻辑与内部机制制约、投资机构信息共享与协同意愿不足、科创企业信息可信度与治理水平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3] - 建议建立健全业务平台和合作机制,包括建立投贷联动业务标准化合作平台以共享关键信息,建立常态化交流与培训机制,并健全银行与投资机构的收益分享机制,明确银行通过认股权参与超额收益分配的权利[3] - 建议推动提升业务主体专业能力,包括推动银行构建科创企业专属信用评级和风控模型、设置长周期考核体系、细化尽职免责,并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标准化投研和风控流程[3] - 建议推动提高科创企业信息透明度,规范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验证技术优势等“软实力”,降低信息壁垒[3] - 建议强化政策支持,包括明确认股权的法律属性和会计处理准则,完善银行股权投资差异化资本计量规则,明确监管标准和跨部门协调,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专项担保和风险补偿基金[4] 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 - 发展并购基金能够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私募基金投资循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6] - 目前并购基金发展仍处早期阶段,在“募、投、管、退”各环节存在难点,包括需要较长投资周期和相当体量的规模资金、投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退出渠道有限等[6] - 建议明确并购基金定义,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环节予以特别标识,为市场提供清晰指引,并探索实施分类监管,给予管理规范的大型私募机构更多支持发展的试点政策[6] - 建议为并购基金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包括支持险资、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并购基金,支持外资通过QFLP参与境内企业重组整合,探索建立高收益债市场并允许并购基金适当运用杠杆[6] - 建议推动新三板市场成为并购基金企业资源库,将上市公司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从公司制企业扩展到有限合伙制基金,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并购基金与企业交流合作[6] - 建议加强并购专业人才培养,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出台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建立完善培训体系,鼓励并购基金加强与研究机构、投行及并购顾问等中介机构合作[7] - 建议加强基金二级市场建设,支持S基金发展,支持具备试点转让资格的区域股权市场提升撮合交易、配套估值、协同登记等专业化综合服务能力,引入专业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估值差异问题[7] 完善高收益债券市场 - 高收益债券能够丰富债券市场发行主体,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优化市场流动性,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期企业融资难以及降低中概股科技企业融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9] - 目前我国高收益债券已初具规模,但未形成清晰市场,制度体系和监管安排方面存在不足[9] - 建议统一高收益债券规则标准,健全监管体系,探索逐步放开发行评级限制,并建立分层准入机制[9] - 分层准入机制具体包括:对于科技初创企业,允许“亏损发行”和简化财报披露;对于传统转型企业,强化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按转型进度拨付资金;对于困境重组企业,要求提前在证监会备案债务重组方案并强制引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9] - 建议完善违约后债券公开和匿名拍卖交易机制,为违约后债券处置提供途径[9] - 建议培育多层次债券市场投资者以提升市场流动性,在优化现有投资者风险管控能力基础上,逐步放松投资评级“一刀切”限制,允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申请“高收益债做市商”资格并豁免持仓比例限制,要求机构投资者提高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10] - 建议吸引更多元、风险偏好差异化的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建立健全合格投资者制度,形成多层次投资者结构并提供对应强度的投资者保护[10] - 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规则执行并落实惩戒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评级机构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定价功能[10] - 建议发展信用衍生产品以创新风险管理手段,持续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研发“高收益债违约损失保险”等专属产品,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并稳步扩大信用衍生品交易规模[10] - 建议鼓励有针对性的债券条款设计以加强债权人保护,针对不同发行人信用风险点增加强制性契约条款,增加发行人虚假陈述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并完善违约风险处置机制,保障债券持有人充分、平等行使求偿权利[11]
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快构建
金融时报· 2025-11-24 08:37
科技创新债券发展 - 第二批4家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启动科技创新债券路演,创新融资机制持续显效[1] - 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公告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在资金用途、评级体系、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2] - 债券市场“科技板”累计发行规模近1.5万亿元,占年内全部科创类债券发行规模近八成,平均发行期限3.6年,平均票面利率2%[2] - 允许股权投资机构发债将中短期债务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通过“债贷+股权”接力支持硬科技企业[2] 银行信贷体系转型 - 银行信贷体系正经历深刻转型以适配科技创新高风险、长周期、轻资产的特征[3]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突破50%,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3] - 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约18万亿元,同比增长6.9%,科技金融呈现“量增、面扩、价优”特点[3] - 银行通过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等手段摆脱对传统抵押物依赖,全国设立科技支行数量超2000家[3]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推进,北交所设立并强化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功能[4] - 科创板“1+6”改革持续落地,科创成长层迎来首批未盈利企业上市[4] - 当前金融体系倾向于投资成熟高新技术企业,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面临融资困境[4] - 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有限,无法提供足够风险缓冲,导致科创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4] 科技金融体制未来方向 - 需持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纵深推进板块改革,增强市场包容性[5] - 探索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为高风险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渠道[5] - 强化股、债、贷联动优势,推动完善贴息、担保等配套机制[6] - 培育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设立大规模产业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6]
中金研究院谢超:耐心资本的本质是风险偏好高
华夏时报· 2025-05-28 16:36
耐心资本的本质 - 耐心资本的内在本质是风险偏好较高,而非单纯的长线资金或耐心 [2][3] - 统计数据表明70%-80%的风险投资失败,真正的耐心资本需具备高风险承受能力 [2] - 部分长线资金未投入风险资产或未放弃流动性,不符合耐心资本定义(如埋藏现金案例) [3] 耐心资本的来源与形成机制 - 美国早期耐心资本主要来自富裕群体,体现"静态财富效应" [4] - 当前美国养老金成为主要来源,但并非因其长期限而天然适配风险投资 [5] - 加州公务员养老金投资策略依赖美股百年优异表现带来的长期收益信心 [5][6] - 资本市场繁荣促成耐心资本(财富效应),而非相反逻辑 [2][6] 风险投资生态建设 - 理想募资结构需结合动态/静态财富效应,需拉长考核周期以匹配股市长期正收益特性 [7] - 政府背景资金占风投募资50%以上,需平衡容错机制与风险分担 [7] - 政府基金担保可撬动社会资本,科创债市场需观察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效果 [7] - 高收益债市场对私募股权机构投早投小的激励作用存疑,需配套风险分担机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