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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25年5G工厂名录》公示,长沙7家工厂入围
长沙晚报· 2025-08-27 12:48
5G工厂名录入选情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2025年5G工厂名录》 48个行业560个项目入选[1] - 长沙共有7家工厂入围 包括山河智能 中联重科 星邦国际 三一 中兴 恒茂信息 中电凯杰 数量相比往年显著增长[1] 5G工厂定义与建设标准 - 5G全连接工厂充分利用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 打造新型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1] - 覆盖产线级 车间级 工厂级等生产现场 形成生产单元广泛连接 IT与OT深度融合 数据要素充分利用 创新应用高效赋能的先进工厂[1] 长沙入选工厂行业分布与特征 - 工厂集中在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三大行业[1] - 整体呈现技术密集 智能化程度高 产业协同性强的突出特征[1] - 以5G全连接为基础 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 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技术 实现生产过程实时感知 智能调度与精准控制[1] 中联重科5G智能工厂应用案例 - 基于中科云谷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智能制造整体应用架构 实现全流程端对端数字化拉通[2] - 利用5G超大上下行带宽及低时延特点支撑8个关键业务场景[2] - 焊接自适应AI模型结合大师焊接数据 焊透率提升至80%[2] - 多智能体设备融合5G网络与自主感知技术 实现全自动化配送 物料配送节拍满足率达99%[2] 恒茂信息5G工厂效率提升 - 5G技术实现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 生产线情况精准反馈[2] - 5G+售后管理应用场景上线后 售后库存水位下降81% 运营成本降低15%[2] - 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分析深挖生产问题原因 形成改善闭环流程 协助提升质量 成本 交付等方面[3] 5G工厂建设政策背景 - 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3年进行5G工厂遴选 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3] - 累计遴选超1000家5G工厂 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3]
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有29939个,同比增长5.46%
产业信息网· 2025-08-27 11:14
2016-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数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智研咨询整理 知前沿,问智研。智研咨询是中国一流产业咨询机构,十数年持续深耕产业研究领域,提供深度产业研 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定制服务等一站式产业咨询服务。专业的角度、品质化的服 务、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专注于提供完善的产业解决方案,为您的投资决策赋能。 上市公司:中国长城(000066),浪潮信息(000977),新大陆(000997),魅视科技(001229),智 微智能(001339),纳思达(002180),证通电子(002197),大华股份(002236),电科网安 (002268),中威电子(300270),智迪科技(301503),中润光学(688307),萤石网络 (688475),三未信安(688489)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25-2031年中国通信设备行业市场行情监测及发展趋向研判报告》 2025年上半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数(以下数据涉及的企业,均为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 ...
今年1—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7%
央视网· 2025-08-27 09:44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体情况 - 1-7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40203.5亿元 同比下降1.7% [1] - 7月单月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1.5% [4] 不同所有制企业利润表现 - 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12823.4亿元 同比下降7.5% [1] - 股份制企业利润总额29742.5亿元 同比下降2.8% [1] -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利润总额10216.7亿元 同比增长1.8% [1] - 私营企业利润总额11183.7亿元 同比增长1.8% [1] 三大门类行业利润分化 - 采矿业利润总额4930.9亿元 同比大幅下降31.6% [1] - 制造业利润总额30235.8亿元 同比增长4.8% [1]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5036.8亿元 同比增长3.9% [1] 重点细分行业利润变动 - 农副食品加工业利润同比增长14.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1.7% [2]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6.7% [2]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下降55.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12.6% [2]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同比减亏 [2] 企业运营效率指标 - 1-7月营业收入78.07万亿元 同比增长2.3% [2] - 营业收入利润率5.15% 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2] - 每百元营业收入成本85.57元 同比增加0.24元 [3] - 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20.5天 同比增加0.2天 [3] - 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69.8天 同比增加3.7天 [3] 企业资产负债状况 - 7月末资产总计183.67万亿元 同比增长4.9% [2] - 资产负债率57.9% 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2] - 应收账款26.84万亿元 同比增长6.8% [3] - 产成品存货6.67万亿元 同比增长2.4% [3]
恒宝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而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及审计工作 [1]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2] -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2] 审计部门职责与独立性 - 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 - 审计部门重点检查和评估资产、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3]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并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4]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职能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 指导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3] - 审计委员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3] 审计工作实施流程 - 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一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 - 年度定期审计需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 年中不定期审计可直接凭通知实施 [5] - 审计小组依据审计计划实施审计 终结时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及被审计部门 [5] - 审计部门对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 监督检查被审计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6]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 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 [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公开 [7]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管理 - 公司需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明确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 [7] - 公司应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要求及时报告重大业务事件、财务事件及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7] - 公司需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报告 包括营运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7]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部门需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 [8] - 审计档案分为特别档案(永久保存)和一般档案(至少保存10年) [8] - 跨年度审计项目需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 档案移交时间不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 [8] 违规行为与处罚 - 对拒绝提供资料、阻挠审计工作、弄虚作假、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行为 审计部门可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2] - 对利用职权谋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失真或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 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2]
恒宝股份: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4.30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71亿元下降8.6% [4] - 净利润为4,354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290万元下降17.7% [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99元,较2024年同期的0.0904元下降44.8% [4] 资产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23.76亿元,较期初24.21亿元下降1.9% [1] - 货币资金为5.74亿元,较期初6.19亿元下降7.4%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80亿元,较期初7.48亿元下降9.2% [1] - 应收账款为1.67亿元,较期初1.24亿元增长34.5% [1] - 存货为2.09亿元,较期初2.71亿元下降22.9% [1] - 负债合计为2.34亿元,较期初2.72亿元下降14.0% [2] - 所有者权益为21.42亿元,较期初21.49亿元下降0.3% [2]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397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98万元显著改善 [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94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5,537万元由正转负 [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243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1.28亿元由正转负 [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58亿元,较期初6.03亿元下降7.4% [6] 成本费用结构 - 营业成本为3.0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09亿元下降0.9% [4] - 研发费用为4,494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4,746万元下降5.3% [4] - 销售费用为2,646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2,436万元增长8.6% [4] - 管理费用为3,283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3,011万元增长9.0% [4] - 财务费用为-71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6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 [4] 业务与行业背景 -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6] - 主营业务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行业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安全解决方案 [16] - 主要产品包括磁条卡、密码卡和IC卡等卡类产品及相关操作系统软件(COS)和票证产品 [16] - 公司成立于2000年,200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104 [13]
恒宝股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义务 [2] - 公司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除强制性披露外,公司需主动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障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2] 信息披露内容与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等)、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 [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8] - 临时报告涵盖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如收购出售资产、重大担保、诉讼仲裁)及其他重要事项(如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重大变化) [9][13][14]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日常事务部门,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 [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8][19] - 信息报告人需在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书面或口头说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23][24] 信息披露标准与特殊处理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披露 [10] -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或净利润/亏损绝对值占上年净利润/亏损10%以上且金额超100万元 [11] - 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信息未泄漏、内幕人士书面保密、证券交易无异常波动条件,暂缓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 [4][5] 信息披露方式与质量保障 - 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其他媒体刊载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 [32] - 公司需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定期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2] - 信息披露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保管,借阅需办理手续并及时归还 [31] 保密与违规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接触信息人员需严格保密,聘用合同需约定保密义务 [33][34] - 若信息泄露或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需立即按规披露相关信息 [34]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并造成损失者,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时合并处罚 [34]
恒宝股份: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条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条例》以规范资金往来并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资金占用类型 管理职责 工作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1][2][3][4][5][6][8] 资金占用定义与范围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如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担保形成债权等)[1] - 条例适用于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大股东与子公司资金往来参照执行 [1] 防范原则 - 严禁以垫支工资、福利、广告等费用或预付投资款方式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 [2]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避免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明确禁止直接或间接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多种方式 [2]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资金安全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2]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资金占用行为的监督机构 [2] 工作措施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权限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依规决策实施 [3] - 对外担保行为需规范控制风险 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3] - 经营性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 无法履行时需协商解除并退回预付款 [3] - 财务部和审计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向董事会上报审查情况 [4][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关注资金挪用行为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 拒不纠正时需向监管机构报告并披露 [5] - 发生资金占用时需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及披露 [5] 责任追究与处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时 董事会可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董事 [6] - 董事需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6] -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或投资者损失时 公司可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6] 附则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8]
恒宝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 确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 [1] -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 [1] 股东会类型及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符合条件时2个月内召开 [2] - 无法按期召开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 召开股东会必须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人员资格 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机制 - 董事会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或不同意时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5] - 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审计委员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6][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具有明确议题 [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 [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持股情况及处罚记录等 [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提供网络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8][9]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需出示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9]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特殊情况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0]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若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则必须采用 [11] - 表决需逐项进行 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11][12] - 表决结果需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12]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 [13]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3]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议程 出席人员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13] - 记录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等签名确认 并与签到册等资料一并保存不少于10年 [14][15] -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因故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 [15] - 派现 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 [15]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5]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则无效 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6]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 深交所可对股票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 [16] - 议事程序或信息披露违规 证监会可责令改正 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17]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 [17][18]
恒宝股份: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56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 [1] - 实行回避表决机制并需聘请专业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1] - 关联人签署协议时需回避干预公司决策且不得代表多方签署 [1]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持股超5%或存在特殊关系的法人组织 [2] - 关联自然人涵盖持股超5%股东、董事及高管及其特定亲属 [2] - 过去12个月内曾符合关联条件或签署协议后12个月内将符合者视同关联人 [3][4] 关联交易范围 - 涵盖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购销、投资、担保等17类交易 [5][6]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参股公司按比例达到披露标准需披露 [4] 决策权限划分 - 股东会审批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 [6] - 董事会审批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且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6] - 未达董事会标准交易由董事长批准 若涉其利益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6] 累计计算规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需累计计算审批 [7] - 已履行审批披露义务的交易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7]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披露 无金额需提交股东会 [8]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 实际超预计部分需补充审议 [8] - 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8] 协议与定价要求 - 协议需明确交易价格、定价依据、总量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9] - 未定具体价格时需披露实际价与市场价差异原因 [9] 表决回避机制 - 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 [9][10] -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 [10] 信息披露规范 - 需披露交易对方、标的、关联关系、协议内容及定价依据等要素 [11] - 符合豁免条件的交易可免于关联表决披露 如公开招标、单方面获益等 [11] 规则效力与执行 - 规则由董事会提出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13]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2]
恒宝股份: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4.41%
新浪财经· 2025-08-26 22:1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3亿元 同比下降8.6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35.41万元 较上年同期6359.61万元下降44.4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99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