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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国资央企将深化拓展“AI+”专项行动
新浪财经· 2025-12-22 07:12
核心观点 - 国务院国资委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在“十五五”期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产业体系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方向跃迁,并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龙头牵引作用 [1][4] - 国资央企将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任务,在“卡脖子”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突破,特别是在投入大、周期长、其他企业缺乏意愿或能力的领域,担负起“根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责任 [1][4] -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着力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以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3][6]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深入开展新一轮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深化拓展“AI+”专项行动 [2][5] - 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 [2][5] - 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带头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5] - 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强化高端产品供给,推动实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2][5] 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培育 - 深入实施焕新、启航行动,突出工程和场景牵引 [2][6] - 找准未来五年体量足够大、增速足够快、前景足够好的新赛道,坚持“梯次培育、分类施策” [2][6] - 接续发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发展平台经济 [2][6] - 超前谋划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绿色船舶、6G等前沿赛道,推动企业发展动能持续转换 [2][6] 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 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用足用好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 [3][6] - 研究构建覆盖种子期、天使期、成长期、母基金等全链条的产业投融资体系 [3][6] - 健全科学、专业、高效的产业投资决策机制,打造高水平国有资本运作平台 [3][6] - 壮大发展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3][6]
【热点思考】算法协商:数字时代劳动关系治理的新范式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文章核心观点 - 算法协商是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重要实践,推动平台企业劳动关系治理从单方控制向多元共治转型,构建数字时代劳动关系治理新范式 [1] - 算法协商旨在解决平台算法带来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通过集体协商机制推动算法向善改进,实现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共赢发展 [1][3] 算法控制的形成与劳动者权益困境 - 平台通过算法实现对劳动者的“无形支配”,订单分配、薪酬计算、绩效考核等核心规则由平台单方面制定,隐蔽性强且规则不透明,许多劳动者反映“算法规则不透明、调整不知情” [2] - 平台通过“层层转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使劳动者失去法定维权基础,同时分散的劳动者缺乏集体议价能力 [2] - 现行法律对算法规则规制存在空白,动态定价、抽成比例等核心算法无需第三方审查,形成“技术中立”表象下的监管盲区 [2] 算法协商的核心价值与成效 - **保障劳动者知情权与参与权**:有平台企业通过算法协商,签署专项协议,明确“定期公示算法变动”,并在官网增设“算法公开”入口进行可视化解读,公开AI安全防控及判责算法后,平台风险单量下降30%,司机申诉率下降近30% [3] -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通过算法协商,多家平台优化派单机制、取消“超时扣款”,网约车行业推出强制休息提醒功能,在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同时未影响平台运营效率 [4] - **提升平台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算法协商提升劳动者对规则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人员稳定性,有平台通过协商明确约定每单派费不低于加盟商单均派件收入的25%,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提升劳动者职业归属感 [5] 算法协商的实践进展与覆盖范围 - 2025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提出推动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开展协商 [1] - 全国工会系统重点推动平台企业开展算法协商,目前已有15家头部平台企业纳入工作范围,协商成果预计将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逾2000万人 [1] 算法协商的实践路径与支撑体系 - **工会的组织与引领**:各级工会通过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组织分散的劳动者,推动头部平台示范,例如上海市总工会确保一线劳动者协商代表比例不低于80%,广东省总工会采用“上代下”方式围绕“定价不透明、抽成模糊”等确定协商重点 [6] -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平台企业需建立“技术研发+协商协调”协同机制,在算法迭代前主动征求劳动者代表意见,并将协商成果转化为刚性制度,如明确最低工资标准、设立恶劣天气补贴等 [6] - **制度保障与第三方监督**:需在立法层面明确算法协商的法定地位,纳入集体合同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细化算法场景下的工作时长、休息休假等具体标准,在监管层面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工会、人社及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合规审查,重点核查抽成比例、奖惩规则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7]
严处重罚药品领域垄断案,查处平台企业“二选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助力构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央广网· 2025-12-17 23:4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三年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聚焦药品、公用事业、平台经济、交通及教育等关键领域 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通过“硬手段”行政处罚与“软举措”创新监管相结合 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民生成本、保护消费者与中小企业权益 [1][2][3][4] 药品领域反垄断执法 - 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 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5% 平均罚没金额超过2亿元 [1] - 执法采取从重处罚 例如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并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 对5名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60万元罚款 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2] - 通过查办垄断案件推动相关药品价格显著下降 其中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 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2] - 加强跨部门联动 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协同 加大对药品垄断的执法打击力度 [2] 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 - 公用事业是专项行动三年来查处案件最多的领域 共查处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 罚没金额1.83亿元 以纠治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 [2] - 查处典型案件如威海水务案、南京中燃案 其中威海市水务集团作为市区唯一供水企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承接工程并收费 被处罚6520万元 [2][3] - 查处协同涨价行为 例如南京10家瓶装液化气经营者通过协议协商共同提价 被依法处罚827万元 [2] - 执法有效恢复市场秩序 降低人民群众生活成本 并为中小企业经营减负、拓展发展空间 [3]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 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二选一”垄断案件 [3] - 针对平台经济垄断风险突出问题 出台《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首次提出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 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低于成本销售”“全网最低价”等 [3] - 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重要合规目标 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 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 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 以防范“算法黑箱”损害商家与消费者利益 [3][4] 交通、教育等其他民生领域执法 - 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22家驾驶培训机构、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 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分割市场等行为 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 [4] 反垄断执法“软举措”创新 - 积极探索并实施创新性“软举措” 例如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三书”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函”指《提醒敦促函》 [4] - 根据企业行为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4] - 例如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约谈货拉拉 要求其遵守反垄断法、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与新就业群体利益 [4]
市场监管总局推出柔性监管“工具箱”,引导企业主动合规
新京报· 2025-12-17 16:44
市场监管创新举措 - 市场监管部门正采用创新的“软举措”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构建“良法善治、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 [1] - 举措注重预防、引导和规范 属于非处罚性监管工具 [1] 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 市场监管总局已完成对20个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 即“竞争画像” [1] - 评估覆盖的行业包括半导体、网络支付、云服务、快递等 [1] - 评估既为监管执法提供线索 也为企业调整经营策略提供参考 [1] “三书一函”监管制度 - 总局探索推行“三书一函”制度 根据企业行为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施策 [1] - “三书”指《约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函”指《提醒敦促函》 [1] -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企业 通过提醒敦促、行政约谈等方式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1] - 此前总局公开约谈了货拉拉等平台企业 要求其履行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 保护平台经营者和新就业群体利益 [1] - 这种“预警式”监管取得了积极社会反响 [1] 反垄断合规讲堂 - 更具服务意识的举措是创办反垄断合规讲堂 自2024年启动 [2] - 讲堂以“送法上门、以案释法”为宗旨 采取总局统筹、局地联动、专家主讲、企业互动的模式 [2] - 讲堂先后走进央企、民企、外资企业与行业协会 [2] - 例如 今年第一期围绕《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行业经营者定制风险分析课 [2] - 9月和12月又分别为外资企业和中央企业进行了专场宣讲 [2] 未来监管方向 - 下一步 总局将持续完善以“风险预警+合规引导+精准监管”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2] - 目标是推动企业在“红线”前止步 在“合规”中发展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护航高质量发展 [2]
提振消费动真格了,金融市场会怎么走?
搜狐财经· 2025-12-15 10:32
政策核心思路 - 金融需更直接、更主动地为提振消费服务,其核心逻辑是想尽一切办法重新激活消费信心、消费能力和消费场景 [1] 政策三大主线措施 - **第一条主线:支持商品消费** 政策对大宗耐用品、数码产品、汽车以旧换新等商品消费给予细致直接的支持,要求消费贷款额度更灵活、期限拉长、利率差异化,并可适当减免提前还车贷的违约金,此举旨在让消费者敢消费,金融能跟上、撑得住且成本更低 [2] - **第二条主线:提升服务消费地位** 政策将餐饮、住宿、文旅、教育、养老、托育、文体娱乐、康养等服务消费置于更高位置,旨在解决花钱体验生活的问题 [2][3] - **第三条主线:赋能新型消费** 政策特别强调支持首发经济、数字消费、绿色消费、AI+消费、IP经济、内容消费、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型消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平台、商家深度合作,服务下沉至更多“长尾用户” [5] 金融协同具体举措 - 针对服务消费,政策提出开发更贴近消费场景的金融产品,如服务消费专项贷款、养老再贷款,并允许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融资,同时配套商业保险、健康险、年金险 [4] - 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平台及商家深度合作,将服务下沉,以支持新型消费的可持续增长 [5] 本轮政策的关键不同点 - 金融从配角转变为主力推动者,从过去的发补贴、促活动转向直接从信用扩张入手 [5] - 消费被置于带动内需和资本市场信心的核心位置,消费稳定将改善企业现金流、修复盈利预期、稳定银行资产质量,并使股市对经济的定价更乐观 [5] 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 A股消费相关板块的政策确定性提升 [6] - 金融、科技、服务业的联动机会增多 [6] - 市场预期可能从看衰需求转向重估内需 [6] - 政策、金融与场景协同发力,为市场风险偏好回升创造条件 [5][6][7]
湖南“十五五”规划建议:加快发展新一代半导体、新型显示、智能衡器计量等产业
证券时报网· 2025-12-12 18:46
数字湖南建设与数据要素发展 - 深入推进数字湖南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1] - 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构建开放共享安全的数据市场 [1] - 完善以应用为导向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守住数据安全底线 [1] - 探索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湖南路径,纵深推进“数据要素×”行动 [1] 数字产业与平台经济发展 - 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协同的产业赋能平台 [1] - 实施数字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发展新一代半导体、新型显示、智能衡器计量等产业 [1] - 打造国家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先导区 [1] - 完善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从大显身手到三方共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字重新定调平台经济
贝壳财经· 2025-12-12 15:29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平台经济的新提法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和“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 [4] - 这是首次明确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方共赢的发展导向,标志着政策从聚焦规范行为转向推动生态共赢 [5] - 平台经济已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合规经营与价值创造,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5] 平台经济发展阶段与问题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平台经济的提法不断演变:2022年“支持平台企业大显身手”,2024年“加强监管,促进健康发展”,2025年“推动共赢发展” [7] - 过去平台发展模式常是“先跑马圈地,再挤压上下游”,导致商家利润薄、劳动者无保障、消费者体验差 [7] - 当前“内卷式”竞争本质是价值创造不足下的零和博弈,表现为过度价格补贴、流量争夺与数据垄断,导致平台难盈利、商家利润薄、劳动者疲于奔命,最终三方共损 [7] - 目前平台经济三方关系呈非对称依赖,平台掌握规则制定权,经营者和劳动者处于弱势,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8] 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措施 - 2024年12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聚焦平台压价内卷、数据爬取等新型不正当竞争乱象 [10] - “内卷式”竞争在2024年首次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会议再度明确要深入整治 [11] - 深入整治的关键在于重构竞争逻辑,政策需明确反垄断边界,打击排他性协议和数据封锁,并引导平台转向技术赋能与生态共建 [11] - 平台企业需从“流量贩子”升级为“服务商”,例如为商家提供智能供应链系统,为骑手设计职业成长路径 [12] - 实现三方共赢需打破三大制约:利益分配机制不均衡、劳动权益保障不完善、竞争秩序有待规范 [12] - 破局之道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以及强化平台治理责任 [13] 灵活就业保障的意义与影响 - 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是2025年会议的新提法 [4] - 灵活就业可作为就业“蓄水池”,适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不同群体需求,快速应对经济波动带来的就业压力 [15] - 参保能将灵活就业人群的“没底”变“有底”,例如骑手有职工医疗险和养老保险,可解决后顾之忧,提升从业安全感与稳定性,减少流动性 [15] - 完善劳动权益保障可提升劳动者积极性与忠诚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运营成本,增强消费者信任,降低平台法律风险 [16] - 短期挑战是平台需增加社保支出可能压缩利润,但长期会倒逼平台从依赖低成本用工转向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 [16] - 目前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约2亿人,完善保障将推动平台经济从粗放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形成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享的良性循环 [18] - 美团计划未来五年投入100亿元构建更全面的骑手保障体系,滴滴追加20亿元专项资金聚焦“稳就业促消费”等 [17]
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经济日报· 2025-12-03 06:07
平台经济规模与地位 - 腾讯、阿里、抖音、百度等平台企业用户已超过10亿人 [1] - 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约15.5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 [1] - 移动互联网人均单日使用时长和次数分别提升至7.97小时和117.9次 [1] - 平台经济是连接商户与消费者的关键纽带,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平台经济作用与特征 - 平台经济展现出数字化消费蓬勃发展、工业互联网加速升级、实体经济加快数字化等多重特征 [2] - 在支持创新、促进增长、扩大需求、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已成为促进流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1][2] - 平台经济集聚大量创新资源,成为推动通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变革的关键力量、前沿技术的试验场和策源地 [2] - 平台用工成为重要新就业形态 [2] 平台经济面临的挑战 - 平台企业容易出现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现象 [2] - 具体风险挑战包括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侵犯用户隐私、资本无序扩张等 [2] - 全球视野下平台经济易出现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例如美国互联网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在国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2] 平台经济监管与发展方向 - 需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在明确规则、划清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同时注重企业商业模式创新 [3] - 监管层面需加强对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等机制 [3] - 应组建跨部门的专业执法队伍,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 [3] - 平台企业应将发展方向聚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为参与各方创造更大价值 [3]
反垄断新规明晰边界 平台迈向主动合规
搜狐财经· 2025-11-25 01:38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示范性、合作性及柔性的多元治理方式,为高度动态变化的平台经济市场搭建系统性合规指引架构 [1] - 《指引》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平台企业从被动遵循监管向主动承担治理责任转变,将合规管理内化为提升运营效能和构建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战略资产 [3][4] - 该指引的建立被视为平台经济反垄断治理迈入新时期的關鍵一步,有助于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以明晰规则引导预期,以包容监管激励创新 [5] 合规风险识别与具象化 - 《指引》通过示例方式具象化风险识别,列举了八类典型风险场景,覆盖数据传输、算法适用、服务定价、搜索排序、推荐展示、流量分配、补贴优惠等平台核心经营活动 [2] - 例如,第十四条风险示例明确将“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等于或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交易条件的行为”纳入风险识别范围,精准指向“全网最低价”等具有轴辐协议特征的商业行为 [2] - 风险具象化设计具有四大价值:明晰行为边界、提升合规精度、稳定市场预期、优化监管效能,推动合规考量前置于商业模式设计和技术研发环节 [2] 平台企业治理框架与责任内化 - 《指引》构建系统化内部治理框架,要求平台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合规管理领导职责,并保障合规部门获得充分资源支持与履职独立性,将合规提升至企业战略决策高度 [3] - 构建闭环运行的合规管理流程,系统涵盖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处置应对、改进优化及持续培训等环节,为合规体系尚不完善的中小平台提供清晰可行的实施路径 [3] - 当治理框架融入组织架构与企业文化时,合规管理从“被动合规”向“主动治理”转变,形成企业自治与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协同治理格局 [4] 平台经济治理的创新与意义 - 《指引》采用制度化安排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治理需求,建立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持续性对话渠道,使合规管理成为动态完善的治理实践 [4] - 该指引是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下的高度动态变化市场予以科学审慎治理的积极作为 [5] - 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有助于降低平台企业的合规成本并提升监管执法的实施效能 [1][2]
告别“内卷式”竞争,提升数字经济监管效能丨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5-11-18 20:45
竞争监管制度进展 - 反垄断法完成实施十余年来首次重大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制度持续完善,规则体系科学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2] - 监管执法力度、深度和广度空前提升,依法查处多起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垄断案件,在医药、公用事业、平台经济等民生重点与关键领域形成强大法律震慑[2]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有效清理和废除了一大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 - 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集中统一,央地职责分工逐步清晰协调,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显著提升[2]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监管挑战 - 数字技术复杂性削弱传统监管工具有效性,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算法成为核心协调机制,垄断行为实施更智能、更隐蔽[3] - 自学习算法通过动态调整价格更易达成协议行为,其速度与隐蔽性远超传统卡特尔,“个性化定价”难以用传统“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判定[3] - 头部企业建立涵盖社交、支付、电商、文娱、本地生活等多重业务的生态系统,内部业务间交叉补贴、数据互通成为常态,使得相关市场界定异常困难[3] - 平台利用在一个市场的支配地位为另一个市场引流或排他的行为,其竞争损害评估更为复杂[3] 制约监管效能提升的因素 - 部分领域出现“内卷式”竞争恶化市场环境,企业通过过度补贴、挤压上下游利润空间进行市场争夺,例如外卖行业通过持续过低价补贴争夺份额[4] - 数字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技术性强、模式复杂,监管专业人才供给不足,特别是在地方市场监管层面尤为匮乏[5] - 现有监管技术手段难以实时监测平台庞大数据库、快速迭代算法,缺乏有效技术工具影响监管及时性和精准性[5] - 法律法规修订需经过一定程序和时间,立法速度难以跟上新业态发展步伐,致使监管部门处理问题缺乏明确法律依据[6]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涉及市场监管、发改、商务、网信等多部门,存在职责划分不清、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6] 优化完善监管的对策建议 -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合理增加监管部门人员编制,引进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经济的复合型人才[7] - 针对共享经济、直播带货、数字金融等新兴领域及时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制定具体操作指南和案例指引[7] -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发改、商务、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动各地建立区域联动监管机制[8] - 加快推进兼具技术与行业特征的标准化监管,根据风险等级、技术复杂性、市场规模等标准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分级,将有限监管资源集中于关键行业和高风险行为[8] - 深入电商、社交、搜索、出行、金融科技等具体领域,分析其商业模式差异,出台具有行业针对性的合规指引,例如《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9] - 激活和完善经营者合规激励制度,将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与有效实施作为酌情减轻处罚因素,并对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实质性审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