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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 将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12-26 06:12
联合打击行动成效 - 2024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2]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2] - 截至2024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4] 打击重点与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涉及信贷、保险、信用卡等多个金融领域,具体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以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和非法代理维权等[2]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监管部门组织了专项稽查[4]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4] 监管协作与机制创新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4] - 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1] -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推动综合治理[6] 未来监管措施与方向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1][5]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1][6]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1][6] 对消费者的警示 - 公安机关提醒消费者对“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3] - 消费者应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纠纷[3]
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证券报· 2025-12-26 05:11
联合打击行动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1] - 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在此期间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2] - 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3] 典型案例与涉及领域 - 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涉及信贷、保险、信用卡等多个金融领域,业务模式多元 [2] - 具体犯罪行为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以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和非法代理维权等 [2] - 涵盖的罪名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 [2] 监管协作与机制创新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与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 [3]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通过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 [3]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稽查 [3] 未来监管工作重点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4] - 将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1][4] - 将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 [4]
金融领域“黑灰产”涉案近300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26 02:25
专项打击行动成果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覆盖17个重点省市 [1]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1] - 该行动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 “黑灰产”犯罪活动新特点 - 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 [4] - 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法规和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反催收”等团队,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 [4] - 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行为识别发现难度很大 [5] - “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金融管理秩序,滋生各类违法犯罪 [5] 打击工作面临的难点 - 行为辨识难:活动借助网络技术,产品多层嵌套,身份识别难,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上下游产业链分工明确且相互独立,国际化趋势明显,隐蔽性强 [2] - 性质认定难:行为法律关系复杂,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定性难度较大 [2] - 信息追踪难:非法中介利用新媒体平台引流,通过点对点或专属群诱导客户消费牟利,传播呈网络化趋势,源头有效遏制难度大 [2] 应对措施与未来方向 - 公安机关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推动形成非法中介的行为界定标准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移送标准 [3] - 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互通涉及非法中介活动的数据信息,对职业代理人等中介活动特征进行群体画像,做好异常特征筛查 [3] - 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针对非法中介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警示行业切断非法中介业务渠道,进行联合惩戒 [3] - 伴随行业整治和刑事打击深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将更加隐蔽,手法更加复杂多变 [5] -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 [5]
中国公安部通报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成效 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5-12-25 13: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显著,自2023年6月至11月期间,立案查处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人民币,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1]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产业化、职业化、隐蔽化的完整产业链条,严重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并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打击与治理 [2][3] 打击行动成效 - 行动时间与范围:2023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工作 [1] - 立案与涉案金额: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人民币 [1] - 打击成果: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1] “黑灰产”犯罪特征与挑战 - 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 [2] - 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法规与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形成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 [2] - 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使得相关行为识别发现难度很大 [3] - 危害与定性:“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滋生各类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 [3] 后续监管与协作方向 -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并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的治理 [3]
公安部通报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成效 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5-12-25 13:22
公安与金融监管联合打击金融“黑灰产”的举措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1]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相关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人民币 [1] 金融“黑灰产”的运作模式与特征 - 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 [1] - 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法规与投诉规则,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反催收”等团队,形成了职业投诉人和代理人 [2] - 作案手段隐蔽化:不法分子利用各类新技术手段和智能生成工具,增加了行为识别和发现的难度 [3] 金融“黑灰产”的危害与定性 - “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3] - 此类活动滋生各类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当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 [3] 未来的监管与打击方向 -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对金融“黑灰产”的常态化打击震慑 [3] - 相关部门将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的治理工作 [3]
公安机关打掉金融领域“黑灰产”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
新华网· 2025-12-25 12:21
监管行动与打击成果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1] - 行动期间,经侦部门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1] - 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并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2] 打击重点与行业乱象 - 公安机关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进行打击[1] - “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在金融领域迅速扩张,蚕食金融机构合法利益,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2]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形成借助互联网快速蔓延的完整产业链条,成为影响当前金融秩序的行业乱象之一[1][2] 打击策略与未来方向 - 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犯罪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延伸打击幕后黑手,形成了对金融“黑灰产”的全链条打击格局[1] - 监管与公安部门的联合行动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蔓延态势,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金融市场秩序[1] - 未来金融“黑灰产”活动将更加隐蔽和复杂多变,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2]
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 工作举措成效情况
金融界· 2025-12-25 12:18
集群打击行动概况与成效 - 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6月至11月,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2] -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5] - 上海市金融监管局联动公安等部门发起集群战役15次,破获银行保险领域“黑灰产”案件117起,摧毁犯罪团伙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 [14] - 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案件29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90余个,涉案金额21亿元 [11] 金融“黑灰产”的主要特征与挑战 - 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伪造证明、代为谈判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 [9] - 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加入,形成职业投诉人、代理人 [9] - 作案手段隐蔽化:利用新技术和智能生成工具,识别发现难度大 [9] - 行为辨识难:借助网络技术,产品多层嵌套,身份识别难,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国际化趋势明显 [10] - 性质认定难:法律关系复杂,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运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0] - 信息追踪难:利用新媒体平台引流,通过点对点或专属群诱导客户,传播呈网络化趋势 [10] - 以“代理维权”为例,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设计复杂“服务”与合同陷阱;名为“解债”,实为通过庞氏骗局“骗新还旧”;迷惑性大、发展迅速,单个案件两年内在全国28个省份吸纳客户超万人次,涉案金额达9亿元 [11] 监管与执法的主要策略与措施 - 突出靶向清理与精准研判:聚焦贷款领域非法中介、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开展专项集中研判 [2] - 突出集中攻坚与全链条打击:强化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区延伸调查,深挖信息、资金、技术、人员链,打击幕后黑手 [3] - 突出行刑联动与衔接高效: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整合监管、产业和警务数据,健全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 [3] - 突出源头治理与长效长治:针对集群打击发现的制度漏洞和风险治理短板,累计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并加大宣防力度 [4] - 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夯实联合执法制度基础 [5] - 从“常态排查”转向“靶向惩治”:通过监管大数据平台自主建模分析,靶向定位疑点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提升效率 [6] - 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机构管理,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发布风险提示、公开声明等超1100份;针对入罪难问题组织座谈,系统内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1900余次,开展专题调研400余次 [7] - 从“末端处置”转向“溯源治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相关新闻稿件浏览量10万+;系统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宣教活动1700余次,通过媒体发布报道或专访300余次;优化监管政策,激励金融机构自查自纠 [8] - 上海地区实践“五个一”工作思路:实践一套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印发5份联合惩治机制性文件;打造一套数智化防控系统,构建“黑灰产”模型组;移送一批重大线索,召开200余场研判会,移送近900条重点线索;打击一批典型案件,联合发布27个典型案例;构建一个综合治理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4][15] 金融机构的防范责任与建议 - 金融机构需坚定扛牢全面风险管理特别是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风险屏障 [12] - 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优化投诉分类处置与差异化考核政策,畅通客户合理诉求渠道 [12] - 加强科技赋能:加大科技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黑灰产”风险识别能力,构建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 [12] - 转变经营理念: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找准市场定位,优化考核导向,提升自主获客能力,规范员工展业行为,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斩断“黑灰产”获利渠道 [12] 未来监管工作方向 - 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聚焦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13] - 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推动综合治理 [13] - 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提升行刑衔接质效;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13]
公安部通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
央视网· 2025-12-25 10:36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维护了金融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1] 打击行动成效与规模 - 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1] - 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3] - 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动公安等部门发起集群战役15次,破获银行保险领域“黑灰产”案件117起,摧毁犯罪团伙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 [11] - 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各类金融领域“黑灰产”案件29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90余个,涉案金额21亿元 [10] 金融“黑灰产”的主要特征与挑战 - **运作模式产业化**:已形成包括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伪造证明、代为谈判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 [7] - **从业人员职业化**: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加入“反催收”等团队,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 [7] - **作案手段隐蔽化**:利用新技术和智能生成工具,识别发现难度大,“反催收联盟”、“职业背债”等新形态迅速扩张 [7] - **行为辨识难**:借助网络技术,产品多层嵌套,身份识别难,犯罪手法翻新,国际化趋势明显 [8] - **性质认定难**:法律关系复杂,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运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8] - **信息追踪难**:利用新媒体平台引流,通过点对点或专属群诱导客户,传播呈网络化趋势 [8] - **“代理维权”类案件特点**: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设计复杂“服务”与合同陷阱;名为“解债”,实为通过庞氏骗局“骗新还旧”;迷惑性大、发展迅速,单个案件两年内在全国28个省份吸纳客户超万人次,涉案金额达9亿元 [9][10] 监管与执法的主要策略与措施 - **突出靶向清理、精准研判**:聚焦贷款非法中介、保险非法代理退保、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开展专项集中研判 [2] - **突出集中攻坚、打深打透**:强化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区延伸调查,深挖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实现全链条打击 [2] - **突出行刑联动、衔接高效**: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清算组织协作,整合监管、产业和警务数据,健全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 [2] - **突出执法规范、成效稳固**:坚持依法办案,固化侦查工作规范,实现类案统一证据标准 [2] - **突出源头治理、长效长治**:针对集群打击发现的制度漏洞和风险治理短板,累计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压缩不法中介活动空间 [3] - **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夯实联合执法制度基础 [3] - **从“常态排查”转向“靶向惩治”**:通过监管大数据平台自主建模分析、深挖线索,推动集群打击工作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重大案件线索 [4][5] - **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公开声明或联合倡议书超1100份;指导协同处置非法引流广告、律所违规等行为;针对入罪难问题组织六场座谈;累计与各级公安、检察机关会商1900余次,开展专题调研400余次 [5] - **从“末端处置”转向“溯源治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相关新闻稿件在总局官微浏览量10万+;系统累计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教活动1700余次,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报道或专访300余次;优化监管政策,激励金融机构自查自纠 [6] - **强化类案研究,明确认定标准**:推动研究形成非法中介的行为界定标准和司法移送标准 [8] - **深化技术应用,构筑智能防线**:互通数据信息,对职业代理人等进行群体画像,做好异常特征筛查 [8] - **构建协同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异常机构名单共享机制,进行联合惩戒 [8] - **加强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素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 [8] - **上海地区主要做法**:实践一套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印发5份机制性文件;打造一套数智化防控系统,构建“黑灰产”模型组;统一线索移送模板和证据标准,召开200余场研判会,向公安机关移送近900条重点线索;联合破获重点案件并挂牌督办,联合发布27个典型案例;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建立“退旧投新”信息核查系统等 [11][12] 对金融机构的指导与未来监管方向 - **金融机构防范措施**: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合作机构管理,优化投诉分类处置与考核政策;加强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风险识别能力;转变经营理念,树牢正确三观,提升自主获客能力,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 [11] - **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措施**:2026年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发挥执法乘数效应;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证据移送标准,提出立法建议,健全金融法治 [11]
年末业绩压力催生“财报美化”业务,资金中介提供高息资金拆借或成造假“帮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4 09:45
核心观点 - 资本市场在财报编制关键期存在公开蔓延的“财报美化”地下业务 该业务实质是资金中介为上市及拟IPO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 通过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循环划转 虚增营收 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等核心财务指标 属于涉嫌违法违规的财务造假协助行为 [1][2][16] 业务模式与操作流程 - 业务核心是短期资金拆借服务 由企业制定资金流转“路径图” 资金中介提供资金并在多个指定账户间进行空转 单笔拆借资金规模可达十亿元级别 [1][14] - 操作流程已标准化 第一步是签订合作协议与保密协议 第二步是企业按要求在指定城市(如深圳 北京 上海 杭州)开户并支付订金 大额业务(如3亿至5亿元级别)订金高达几十万元 第三步是企业提交并临时托管营业执照等核心资质 第四步是资金中介按“路径图”现场操作资金划转 打款前会先测试通道(转入500万至1000万元)并收取利息 [14][15][16] - 资金停留时长分两种模式 一种是“过零点”模式(12月31日打入 次年1月1日转出) 另一种是停留至1月4日至5日以应对审计初步核查 [16] 市场现状与参与者 - 业务在股票投资群 金融社群及百度 知乎 小红书等平台公然揽客 声称可覆盖A股全板块 服务提供方包括“北京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某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机构 [2][3] - 在“顺企网”上搜索“财报美化”有超过30个搜索结果 显示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 [5] - 主要客户群为上市公司或拟IPO公司 资金中介声称“单笔最大做过十个亿” [2] 财务影响与成本 - 业务声称能增加企业营收 降低资产负债率 帮助应对审计 [3] - 资金成本高昂 短期服务(如停留4天左右)费率约为2% 长期服务按日计费 日息在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之间 [17] - 以5亿元资金 停留4天 费率2%计算 企业需支付1000万元费用 日息千二折算成年化利率高达73% 日息千三则达109.5% 远超法定高利贷标准 [17] 审计与监管风险 - 资金中介不保证美化后的财报能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但暗示企业可向会计事务所“塞红包”以图蒙混过关 [16] - 业内财务总监及前审计负责人指出 此类大额快进快出资金在“金税四期”监管下很难瞒过审计 但小型上市公司联合小会计事务所或有可能蒙混过关 [12] - 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三家(德勤 普华永道 安永)均以“话题不方便讨论”为由拒绝就如何识别此类行为置评 [13]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持“零容忍”态度 证监会会议强调坚持严监严管 重拳惩治财务造假 [19] 法律定性 - 律师明确指出 资金中介明知企业将资金用于财务造假仍提供支持 即便不参与账务处理 也构成协助虚假陈述 涉嫌违反《证券法》及《刑法》 [1][18] - 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或共犯 情节严重可依据《刑法》第161条以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资金中介还需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18] - 此类地下交易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有中介提及“今年郑州出了个事儿 有人卷走了30个亿” [17]
网贷、信用卡“打折还贷”灰产调查:还款最低能打四折?
虎嗅APP· 2025-12-18 19:33
文章核心观点 - 一种以“高折扣还款”为诱饵的灰色服务在二手交易平台蔓延,声称能为网贷、信用卡欠款提供四至六折的结清服务,但其商业模式违背基本金融逻辑,涉嫌多重违规,并给借款人带来法律、信息与财产三重风险 [4][10][19] 灰色服务模式与宣传 - 在闲鱼等平台存在大量广告,宣称“所有平台欠款减免四至六成,仅还四至五成结清”,并承诺出具结清证明、APP账单清零 [4][6] - 商家提供的价目表显示,不同平台折扣力度不同:五大国有银行信用卡可减免40%,多数股份制银行及主流网贷平台可减免50%,部分银行及网贷平台甚至可减免60% [7][8] - 商家举例说明折扣力度:欠平安银行2万元减免60%后只需还8000元,欠招商银行3万元减免50%后只需还1.5万元 [8] - 商家声称代还1万元仅需支付4000~6000元,折扣力度远超常规理解 [4][11] 服务流程与声称的运作路径 - 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照片、手机卡和征信报告,并签订委托合同,服务周期长达18个月 [9][10][21] - 商家解释实现高折扣的三种路径:申请减免用卡费用、与催收公司合作获取返点、银行将逾期客户债权低价转让给不良资产管理公司 [10] 涉及的运营主体与背景调查 - 提供服务的商家声称其服务归属于久和法律咨询服务(成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注册资本200万元 [13] - 成都久和的第一大股东由中律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78% [13] - 中律集团自称是国资委监管的集团企业,员工接近10万人,拥有近200家区域运营中心 [14] - 调查显示,中律集团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两名股东均为民营企业,与“国资委监管”的说法存在明显出入 [14] - 中律集团声称拥有“法律+不良资产+金融调解”全产业链,旗下包括多家律所、资产管理公司及调解中心 [16] - 但相关被列出的关联机构(如云南滇耀律师事务所、北京格理律师事务所、国金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调呗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均否认或仅承认与中律集团存在普通合作关系,无股权关联 [16][17] 专家分析与风险定性 - 专家指出,四至六折结清债务远超合理范畴,违背基本经济与金融逻辑,正规金融体系里很难实现 [10][11] - 所谓与催收公司分成、内部渠道减免等说辞缺乏事实依据,催收公司无权决定本金减免,银行也不会将核心减免权限外包给无资质机构 [11] - 中律集团开展此类业务涉嫌三重违规:虚构国资背景误导公众、未经金融许可介入债务处置、操作缺乏合规依据实为非法中介活动 [18] - 该模式风险极高,若代还资金来源于犯罪所得,代还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环节,借款人存在被认定为共犯的风险 [20] - 要求签订的长期委托合同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扰乱金融秩序而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借款人面临“钱债两空”的风险 [20] - 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手机卡并签署长期合同,面临极高的隐私泄露、SIM卡劫持及资金安全风险,且在18个月委托期内完全丧失债务处置主动权 [21] 监管态度与行业治理建议 -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已发布风险提示,警示“债务减免”“代理维权”等非法金融中介活动 [21][22] - 治理建议包括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深化科技赋能进行智能识别与预警、加强公众教育提升风险意识 [23] - 建议借款人主动与正规金融机构协商合法解决方案,或寻求当地正规法律咨询机构帮助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