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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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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欧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51.8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1-20 0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宿迁欧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近日成立 [1] - 法定代表人为王优 [1] - 注册资本为51.8万人民币 [1] 公司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与建设工程设计 [1] - 一般项目涵盖照明器具制造与销售、灯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 [1] - 业务范围扩展至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等多个领域 [1] - 还包括互联网销售(除需要许可的商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等服务 [1]
豪尔赛前董事长被“判三缓四”,检察院抗诉:判轻了
深圳商报· 2025-11-17 14:21
法律事件进展 - 豪尔赛公司及前董事长戴宝林因单位行贿罪被一审判决,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戴宝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1][2] - 一审判决追缴豪尔赛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2151.612439万元,上缴国库 [2]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认为适用缓刑确有错误且量刑畸轻,案件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 [1][2] 公司管理层变动 - 前董事长戴宝林于2024年12月12日被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2025年4月22日解除留置,2025年6月19日被正式逮捕 [3] - 戴宝林目前已被解除留置,且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管理层职务,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3] 公司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亿元,同比下滑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0.26亿元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31.34%,归母净利润74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3] - 前三季度营收下滑主要受基建及地产领域投资节奏调整影响,照明工程行业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大型项目订单减少 [3]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研发、照明产品销售 [3]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 [3]
双会高票通过:名家汇重整推进关键闭环达成
全景网· 2025-11-14 12:31
重整程序进展 - 公司重整计划在出资人组会议上以99.7393%的赞成率获得通过 [1]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及普通债权组均以超过95%的赞成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1] 资本运作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 产业投资人与11家财务投资人合计投入超过12亿元现金,资金将用于偿付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2] - 产业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分别承诺36个月与12个月的股份锁定期 [2] 债务清偿安排 - 有财产担保债权的优先部分以现金全额清偿,剩余部分纳入普通债权受偿 [3] - 职工债权与税款债权均按全额现金清偿安排 [3] - 普通债权采用"现金+股票+应收账款"组合清偿模式,小额债权全额现金清偿,中大额债权通过股票分配或应收账款抵偿,整体清偿率达到100% [3] 未来发展战略 - 公司计划实施"短期维稳、中期转型、长期创新"三步走战略,中期将聚焦从传统照明工程向"智慧照明+物联网平台+场景化解决方案"转型 [4] - 业务升级重点锁定三大领域:植物照明赛道将研发全光谱LED植物灯,切入智慧农业与垂直农场产业链;特种照明领域将拓展工业检测、医疗消杀市场;同时推进产品智能化升级 [4] - 公司将构建"技术研发+先进制造+运营服务+资本运作"的全链条生态体系 [4]
单位行贿 豪尔赛与前董事长共判罚金千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11-06 22:16
法律判决与财务影响 - 公司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人民币700万元罚金 被告人戴宝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人民币300万元罚金 所有罚金均已缴纳 [1] - 法院对监察委员会扣押的公司所退违法所得人民币2151.61万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1] - 上述罚金及退缴违法所得合计约2851.61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 [1] 公司治理与监管介入 - 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长戴宝林被逮捕及公司被立案调查的事项 直至2025年8月8日才通过《起诉书》部分公开信息 [4] - 2025年8月19日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戴宝林 现任董事长戴聪棋等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指出公司存在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缺陷 [4] - 戴宝林于2025年6月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董事长等职务 公司随后选举其子戴聪棋为新任董事长 此人事变动与案件进展时间高度吻合 [4] 经营业绩与行业环境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5亿元 同比下降29.79% 归母净利润为-2631.38万元 同比转亏 扣非后净亏损3163.23万元 [5] - 业绩变动主要受基建及地产领域投资节奏调整影响 照明工程行业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 大型项目订单减少 同时行业竞争加剧 成本上行 利润空间下降 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5] - 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曾计划转让一道新能源0.71%股权 但因交易生效条件未达成的原因此事项于2025年6月终止 [5] 业务调整与未来展望 - 公司于2025年5月变更经营范围 新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业务 计划通过新能源板块豪能汇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6] - 公司承诺将以此判决为鉴 加强内部管控与规范运作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质量 [2]
破发连亏股豪尔赛犯单位行贿罪被罚 2019上市募8.89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1-06 14:28
法律判决与财务影响 - 公司及前董事长戴宝林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戴宝林个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1][2] - 公司被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51.612439万元,罚金与违法所得总额为2851.612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 [2][3] - 公司判断该判决不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1.38万元,同比下滑523.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63.23万元,同比下滑317.90% [4][5]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1.07亿元,同比增长31.34%,但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65亿元,同比下降29.79% [5] - 2021年至2024年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分别为0.13亿元、-1.56亿元、0.18亿元、-1.79亿元 [5] 公司上市与募资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价格23.66元/股,发行数量375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9亿元,净额8.01亿元 [3][4] - 募集资金中6.5亿元用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其余用于研发中心、监控系统和营销网络升级 [4] - 上市后股价于2019年10月31日创下45.35元高点后持续震荡走低,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3]
豪尔赛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前董事长获刑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5-11-06 00:29
司法判决与处罚 - 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前董事长戴宝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公司违法所得被追缴[2] - 公司已缴纳罚金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3.90%,罚金及被扣押违法所得共计2851.61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4] - 公司判断该判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4] 信息披露违规与监管处罚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前董事长被留置、逮捕等重大事件,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6] - 因同一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7] 公司控制权与人事变动 - 前董事长戴宝林于2025年6月辞职,随后通过表决权委托,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其子戴聪棋及配偶刘清梅[8] - 变更后,戴宝林已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任职,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8] 公司财务与市场表现 - 公司2019年营收和净利润达历史高点,分别为11.57亿元和2.16亿元,但2020年起业绩出现下滑和亏损[9]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65亿元,同比下降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2631.38万元[9] - 截至新闻发布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6.87元/股,总市值为25.37亿元[9]
002963,被判处罚金700万,前董事长获刑3年
中国基金报· 2025-11-06 00:24
司法判决与财务影响 - 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前董事长戴宝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公司违法所得被追缴[2] - 已缴纳罚金及被扣押违法所得共计2851.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4] - 公司判断该判决不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3][5] 案件时间线与监管处罚 - 案件始于2024年12月12日,戴宝林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于2025年6月19日被正式逮捕[7]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戴宝林被留置、逮捕等重大事件,于2025年8月19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7][8] 公司控制权与人事变动 - 戴宝林于2025年6月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所有职务,后受聘为名誉董事长[10] - 2025年7月29日,戴宝林将其持有的23.36%公司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其子戴聪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11][12] 公司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司曾是照明工程行业标杆,承接过53项地标建筑照明工程,2019年营收和净利润曾达11.57亿元和2.16亿元的历史高点[12]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2.65亿元,同比下降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2631.38万元,同比转亏[12] - 截至11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6.87元/股,总市值为25.37亿元[13]
002963,被判处罚金700万,前董事长获刑3年
中国基金报· 2025-11-06 00:20
法律判决与财务影响 - 公司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700万元,前董事长戴宝林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公司违法所得被追缴[2] - 公司已缴纳罚金及被扣押的违法所得共计2851.6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6] - 公司判断该判决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5][8]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及前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曾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受到监管处罚[4] - 从前董事长戴宝林被立案调查、留置到被逮捕的关键节点,公司均未及时披露信息,导致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8月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10][11] - 公司表示将以此为鉴,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8] 控股权变更与人事变动 - 前董事长戴宝林于2025年6月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职,后受聘为名誉董事长[13] - 2025年7月,戴宝林将其持有的23.36%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其子戴聪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戴聪棋和刘清梅[14] - 变更后,戴宝林已不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任职,亦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4] 经营业绩表现 - 公司2019年上市时营收和净利润达历史高点,分别为11.57亿元和2.16亿元,但2020年起业绩出现下滑和亏损[1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65亿元,同比下降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2631.38万元,同比转亏[15] -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价报收16.87元/股,总市值为25.37亿元[16]
60岁前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深圳商报· 2025-11-05 23:14
法律判决与财务影响 - 公司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3.90% [3] - 公司需被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151.612439万元,罚金和所退违法所得共计2851.612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5.90% [3] -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为953.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 [3] 公司管理层变动 - 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宝林于2024年12月12日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于2025年4月22日解除留置,并于2025年6月19日被执行逮捕 [4] - 截至目前,戴宝林已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任职,且已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 公司经营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亿元,同比下滑29.79%,归母净利润亏损0.26亿元 [5]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31.34%,归母净利润740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5] - 前三季度营收下滑主要受基建及地产领域投资节奏调整影响,照明工程行业需求出现阶段性波动,大型项目订单减少 [5] 公司主营业务与市场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研发、照明产品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 [5] - 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16.87元/股,当日上涨1.2%,总市值为25.37亿元 [5][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5 03:06
公司重整概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债权人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3] - 2024年7月30日,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预重整管理人 [3]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过书面方式召开,选定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 [3] - 2025年9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4] 重整投资协议核心条款 - 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及11家财务投资人拟共同支付1,203,44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亿零叁佰肆拾肆万元整)的投资资金,获得公司664,000,000股的转增股票 [54] - 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拟出资294,000,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肆佰万元整),获得200,000,000股转增股票 [54] - 11家财务投资人拟合计出资909,440,000.00元(大写玖亿零玖佰肆拾肆万元整),获得464,000,000股转增股票 [54] - 财务投资人需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总额的10%支付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广东省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投资款 [56] - 财务投资人承诺自标的股票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标的股票 [57] 资本结构变动与控制权影响 - 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695,596,56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0.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730,000,000股股票 [55] - 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至1,425,596,569股 [61] - 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新余领九将持有公司14.03%的股权,11家财务投资人将合计持有公司32.55%的股权 [61] - 重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新余领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吴立群 [61] 股份定价依据 - 本次财务投资人受让股份的对价定价为1.96元/股,该价格依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一百二十个股票交易日均价3.92元/股的50%确定 [60]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63] - 若公司后续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 [63] - 新股东的加入,有利于恢复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