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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 东睦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2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04人,包括9名高管及295名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骨干 [1]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0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3% [1]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 [1] 高管授予明细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获授数量未披露,占授予总量比例未列明 [1] - 职工董事兼总经理助理获授数量未披露,占授予总量比例未列明 [1] -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获授数量未披露,占授予总量比例未列明 [1] 激励计划实施规则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 [1] - 授予数量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情形时将相应调整 [1] -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时,公司将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
亚星锚链: 亚星锚链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 [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43%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3.6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1.34亿元人民币大幅改善 [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94元/股,同比下降17.43%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1%,较上年同期减少0.8个百分点 [2] 业务运营情况 - 报告期内总销售量为84348吨,同比增长7.74%,其中船用链及附件销售63474吨(同比下降1.56%),系泊链销售20874吨(同比增长51.18%) [3] - 公司承接订单14.27万吨,其中船用锚链订单10.32万吨,海洋石油平台系泊链订单3.95万吨 [3] - 生产船用链及附件63474吨,同比减少1008吨,降幅1.56%;生产系泊链19524吨,同比增加6953吨,增幅55.31% [3] 资产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为16.5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0.65% [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4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减少19.44% [4] - 存货为8.7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4.75% [4] - 短期借款为1.4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下降16.36% [4] - 长期借款为4.04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大幅增长142.47% [4] 投资活动 - 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 - 证券投资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和信托产品,期末账面价值为9.45亿元人民币 [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733.39万元人民币 [2] 分红方案 - 公司拟实施中期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37.6万元人民币 [1] - 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6亿元人民币 [1] 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 公司是世界锚链行业专业化从事船用锚链、海洋系泊链和矿用链的生产企业 [3] - 公司自主研发的超高强度R5系泊链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 [3] -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22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3] - 公司主导编制的国际标准ISO20438《船舶与海洋技术系泊链》正式发布 [3] - 公司已成为英国石油公司、皇家荷兰壳牌公司、道达尔等多家油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3] 研发投入 - 研发费用为5448.2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2% [4] -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工艺和技术,多次主持并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 [3] 子公司经营情况 - 主要子公司包括亚星进出口、镇江亚星、高强度链业等 [10] - 香港亚星实现净利润1514.19万元人民币 [10] - 祥兴投资报告期亏损1735.78万元人民币 [10]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6,286户 [13] - 实际控制人陶安祥持股27.70%,陶兴持股7.49% [1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40%,为第三大股东 [13] 社会责任 - 报告期内公司向靖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靖江市东兴镇等共计捐赠37.80万元人民币 [11] - 公司帮扶老年人和困难家庭,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 [11]
亚星锚链: 亚星锚链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2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550,828.73元 [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8%至991,420,125.05元 [2] -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9.90%至132,629,111.15元 [2]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7.43%至0.1194元/股 [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0.8个百分点至3.11% [2] 股东权益与分红 - 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5,667,452.81元 [1] - 中期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总计派发38,376,000元 [1]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0.75%至5,331,566,214.92元 [2]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16,286户 [3] - 实际控制人陶安祥持股27.70%(265,793,716股),与陶兴(持股7.49%)为父子关系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40%为第三大股东 [3]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博时基金、南方中证1000ETF等机构投资者 [3] 公司基本信息 - 股票代码60189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亚星锚链" [2] - 董事会秘书肖莉莉、证券事务代表陈泳辰联系方式公开 [2]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 [2]
立霸股份: 立霸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对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开展的评价活动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提高经营效率效果 保障资产安全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其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 -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机构需配合审计部工作 [2] -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需具备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较高财务会计审计水平 经营管理知识 良好职业道德 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 - 内部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决策 与审计对象无利害关系 审计过程不受干扰 [3] 内部审计范围与内容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改善建议 [4] - 审计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度审计计划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4]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 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支出授权批准及越权审批行为 [4]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货收款 采购付款 存货管理 资金管理 投资融资 人力资源 信息披露等 [5] - 审计部需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 合同履行 项目可行性评估 委托理财授权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5] - 重要购买出售资产事项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 合同履行 资产运营状况及担保抵押等限制转让情况 [6] - 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 担保风险 被担保方诚信记录 反担保实施性及独立董事意见 [6][7] - 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审计需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 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 交易协议 定价公允性及资金占用情况 [7] - 审计部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关注专项账户管理 投资计划进度 资金用途变更及审批程序 [7] - 信息披露事务审计需关注管理制度建立 重大信息范围流程 保密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义务及承诺履行跟踪 [8]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需确定审计目标及重点 拟定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 [8] - 一般审计项目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对象 特殊业务可突击审计 [8] - 审计方法包括要求报送资料 约谈访谈 被审计对象需配合并如实回答问题 [9] - 审计部完成审计10日内起草审计报告 需以工作底稿为依据 客观公正数据准确 [9] - 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报审计委员会审议 被审计对象可提出申诉 [9] - 审计报告需明确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 被审计对象需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9]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提前两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 实施审计采用审查凭证账表调查取证等方法 编制审计报告 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跟踪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整理归档审计资料 [12] - 被审计对象需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有异议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申诉 复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12] - 审计档案至少保存10年 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 [12][13] 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报告 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及重大问题 协调审计部与外部审计单位关系 [10]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公司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审计会计资料经济资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 [10] - 内部审计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审计监控体系 开展内部审计监督事务 负责举报投诉调查取证核实 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培训考核 资料归档整理 完成董事会交办审计事项 [10][11] - 内部审计权利包括参加公司经营财务决策会议 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等资料 检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 调查取证 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改进建议 商请抽调专业人员参与专项审计 提出表扬奖励建议 [11] 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 [13]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内控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董事会 与年度报告一同披露 [1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内控审计报告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需针对审计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14] 奖惩机制 - 对忠于职守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及揭发检举违反法律法规或抵制不正之风的有功人员可给予表扬或奖励 [14] -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检举人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 诬告陷害他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厉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14] - 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免职等处分 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5]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和监事会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 [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股东大会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涉及条款同步更新 [2] - 法定代表人规定变更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系执行事务董事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与责任条款 明确其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受 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 - 公司责任条款更新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 - 股份类型明确为面额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设立时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 [4] - 财务资助条款更新 允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或股东会决议 [5] - 股份收购方式增加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7]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 明确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 - 股东权利条款扩充 增加股东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 [9]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标准 [12] - 股东诉讼权利调整 原监事会相关职责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13][14] - 股东义务条款完善 新增滥用股东权利赔偿责任和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连带责任条款 [1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强令违规担保等八项具体要求 [20] - 股东会职权调整 取消监事会相关审议事项 增加对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授权 [24]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更新 明确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4] -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调整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8]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更新 原监事会提议召开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30]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股份 [3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优化 明确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分配规则和计票方式 [40] - 董事提名程序变更 允许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42] -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更新 增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情形 [48] - 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扩充 增加避免利益冲突要求和商业机会处理规则 [52][54] 制度更新与新增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规定进行系统性修订 [2]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海昌新材: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9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亿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71亿元,账户余额为2827.31万元,其中28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活期存款余额27.31万元 [1][4][7]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获得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2292.02万元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多个专用账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27.31万元,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2800万元结构性存款 [1][7]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承诺投资项目: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承诺投资1.811亿元,累计投入1.483亿元)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6217.10万元,累计投入2543.26万元) [4][5] - 超募资金1.007亿元全部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7340.20万元 [2][4]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或用途的情况 [3][4] 募集资金节余及处置 - 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节余4319.34万元(含利息1035.30万元),主要因成本控制及设备国产化替代 [5][6] - 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节余4831.97万元(含利息1158.13万元),主要因研发设备国产化替代及现金管理收益 [5][6] - 两个项目节余资金合计9151.31万元(含利息2193.43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1][2][6]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现金管理金额7.79亿元,获得收益2292.74万元 [4]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及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财务总监职责定位 -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 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1] - 财务总监必须专职 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公司中担任其他职务 [1] 任职资格与任免机制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并曾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1] - 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情形、因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财经法律的人员不得担任 [2] - 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三年 [1] - 辞职需提前两个月提交报告 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擅自离职需负赔偿责任 [2] 核心职权范围 - 审核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与公司负责人共同对真实性负责 [2] - 参与审定财务管理规定及重大财务决策 拟定财务预决算方案 [2] - 监督检查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2] - 对重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2] - 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 [2] - 列席董事会会议 [2] 责任与义务 - 对未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导致重大损失、未履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导致决策失误承担责任 [3] - 需向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并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 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不得参与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3] - 禁止擅自挪用公司资金或将资金借贷给他人 [3] 薪酬与奖惩机制 - 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4] - 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做出贡献应获得奖励 因监督管理不善导致财务制度问题将受处罚 [4]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追究法律责任 [4] 制度效力与执行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解释权属董事会 [4]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 按国家规定办理 [4]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公司信息管理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对外报送及使用管理 [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同时涵盖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1][3] - 信息定义为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及筹划中重大事项 [1] 管理职责与保密要求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 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2] - 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重大事项筹划期间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前泄漏内容 [2] 外部信息报送规范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2] - 依法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 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 且业绩快报内容不得少于报送信息 [3] - 需将报送依据、对象、类别、时间、业绩快报披露情况、保密提醒及登记备案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备 [3] 内幕信息管控措施 - 依法报送的信息及外部单位相关人员需作为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并书面提醒保密义务 [3]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3] - 若外部单位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 需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需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 违规处理与制度效力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公司将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4] - 若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 公司将依法追缴所得收益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5]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制定本制度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1]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与原则 - 公司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 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实际状况 [2] -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等行为 [2]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 [5]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与禁止行为 - 主要职责包括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平台 保障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等 [3][4]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3] -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3] - 禁止透露或发布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5] - 禁止歧视中小股东 违反公序良俗 影响公司证券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5]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 [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制度及程序 包括接待和推广制度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等 [6]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包括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等 [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由专人负责 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 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 [9] - 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9] - 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9]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各项活动 [10]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宣传广告材料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10] -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0] - 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广泛征询意见 [10] 投资者说明会与业绩沟通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 [11]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 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11] - 在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形下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1]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11] - 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内容进行说明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证券事务部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13] - 档案至少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交流内容 未公开披露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等 [13] - 档案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分类 将相关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14]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15]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15] - 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15] -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16]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部门[1]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并遵守公平原则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2] - 公司需及时公平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投资者可平等获取同一信息[3][4] - 披露信息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 信息披露前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4]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告文稿需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 简明扼要通俗易懂[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披露媒体 变更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6]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及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股变动情况、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等内容[9][11] - 临时报告需及时披露 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变化超过30%、重大合同、担保、关联交易、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经理变动、股东变化、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18][19] 信息披露管理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信息[12] - 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立即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子公司及时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披露文稿并审核合规性[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有权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25] - 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等其他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需配合证券部工作[26] - 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并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禁止擅自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1][32] 信息披露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情况[23][48][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保证信息披露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5][53][54]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需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59] - 公司就重大事件发布临时公告后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还需持续报告进展情况 协助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28] - 对于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人员 公司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并可提出赔偿要求[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