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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
国家能源局· 2026-01-09 17:24
政策文件概述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旨在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1] 工业绿色微电网定义与目标 - 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以向工业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为主要目的,集成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可融合工业生产过程、与电网友好互动并实现协同自治的综合能源系统 [2] - 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促进工业用能低碳转型、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领域,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适配新型电力系统的主动选择 [2] 建设原则 - 推动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统筹用好本地太阳能、风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等多种能源,构建供电、供氢、供热(冷)、供气等协同联动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 [2] - 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科学分析工业用户负荷,合理规划微电网规模及风电、光伏与新型储能的配比,鼓励使用高比例清洁能源 [2] - 加强与电网友好互动,具备电力电量自平衡能力及电网调峰、调频、需求侧响应等双向服务潜力,探索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3][4] - 具备工业负荷调节能力,用电量大的工业用户合理安排生产时序、优化工艺流程、培育可调节负荷,通过移峰填谷、需量管理降低用能成本 [4] - 提高数智化系统运行管理水平,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功率预测、优化调度和市场交易等高水平管理功能 [4] 建设主要内容 - 工业绿色微电网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设施或系统 [5] - **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每年就近就地自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 [5] - **工业余能利用**:充分利用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余热、余压、余气资源,建设中高品位余热优先就近供给,剩余用于发电、储能或供热(冷) [7] - **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在清洁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建设“制氢+用氢”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规模化提纯,合理部署多元储氢、氢燃料电池等设施,探索打通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链 [8] - **新型储能应用**:根据可再生能源消纳、频率/电压支撑、热/冷负荷调节等需求,配置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压缩空气、飞轮储能、超级电容、熔盐储热、冰蓄冷等储能方式,推动钠离子电池、钒钛电池等创新应用 [9][10] - **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配置电能转换装置,具备交/直流电能传输、分配及智能控制功能;存在配变重过载问题的,可配置中低压柔性互联装置,实现电力灵活调度、电能质量优化 [10] - **数字化能碳管理**: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能源精准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和可视化呈现,系统具备发电管理、负荷管理、储能管理、功率和电价预测等功能 [11][12] 建设模式 - **自筹自建型**:由工业企业或园区独立投资建设并自主运营,适用于用能集中、负荷稳定的单一企业或园区,优先就地消纳清洁能源,科学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可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项目 [13] - **第三方共建型**:由工业企业或园区联合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等模式开展项目,第三方负责系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调控及日常维护,并提供节能诊断、融资等服务 [13][14] 应用场景 - **高载能应用场景(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工业负荷大规模、高能耗、连续高强度运转,微电网应利用厂区内余热、余压、余气资源,提供大规模绿色电力,构建“余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型储能”多能互补模式,部署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多能流综合平衡 [14][15] - **灵活性应用场景(机械、轻工、纺织、汽车、电池制造等)**:工业负荷灵活、离散,可随生产计划灵活安排用能,微电网应具备清洁能源出力与负荷预测、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合理配置可中断负荷管理平台和储能设施,灵活调整排产计划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并降低用能成本 [15] - **规模化可调节应用场景(电解铝、多晶硅、水电解制氢等)**:工业负荷连续且对短时电力波动耐受性强,可实现功率快速升降,微电网应发挥负荷灵活性优势,作为规模化实时调节资源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例如利用水电解制氢系统宽幅调节特性缓解电网压力 [16][17] - **高可靠应用场景(算力设施等)**:工业负荷高可靠、不可中断,对电能质量要求高,微电网应具备电能质量治理、故障快速切除和备用电源支撑能力,构建“主网供电+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不间断电源”多级容错架构,实现电源零间隙切换 [17] 建设要求 - 严格执行现行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政策标准要求,明确与大电网的安全及经济责任边界,遵守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控制、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标准 [18] - 加快先进技术应用,推进清洁高效发电、清洁能源发电构网与组网、先进储能装备与可靠性评价、微电网规划设计仿真、柔性负荷调控、微电网经济运行与优化调度等技术,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 [18][19] - 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建立覆盖全环节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核心装备技术参数核查,严格遵循储能系统热失控防护、电力电子装置电磁兼容等要求,构建网络安全风险预案 [19] - 实现经济合理可行,强化成本效益分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展电力市场辅助服务、绿色电力交易、电能交易等多元收益渠道,缩短投资回收期 [19]
韩文亚:绿色转型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经济日报· 2026-01-09 08:03
政策方向与战略定位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释放出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政策信号 [1] - “双碳”目标的推进是对传统高碳发展范式的根本性变革,需要命令控制型规制、技术赋能型创新驱动和价格发现型市场激励三类政策工具协同配合 [1] - 绿色转型已从专项行动升级为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核心战略,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3] 能源转型与产业基础 - 截至2025年10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22.2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近60% [1] - 全社会用电量中,每3千瓦时就有超过1千瓦时来自绿色电力 [1] - 行业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向世界提供了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 [1] 绿色产业体系发展 -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10年居全球首位,并已建成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2] - 已培育6430家绿色工厂、491家绿色工业园区和72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2] - 绿色低碳产业规模达到11万亿元左右 [2] - 零碳园区建设为工业领域脱碳提供了综合性解决方案 [2] 碳市场与碳管理机制 - 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减排)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主减排) [2] - 2025年,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从电力扩展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全国60%以上的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2] - 已发布10余项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覆盖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多个关键领域 [2] - 27个省份出台了碳普惠政策,推动公众绿色行为可量化、可兑换 [2] 国际合作与全球影响 - 与43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5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备忘录,为全球生态文明转型贡献中国方案 [2] - 行业是全球低碳能源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1]
绿色转型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经济日报· 2026-01-09 05:45
政策方向与战略定位 -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之一,释放出“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政策信号 [1] - “双碳”目标的推进是对传统高碳发展范式的根本性变革,需要命令控制型规制、技术赋能型创新驱动和价格发现型市场激励三类政策工具协同配合 [1] - 绿色转型已从专项行动升级为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核心战略,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 [3] 能源转型与产业基础 - 截至2025年10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22.2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近60% [1] - 全社会用电量中,每3千瓦时就有超过1千瓦时来自绿色电力 [1] - 中国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向世界提供了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 [1] 绿色产业体系与市场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10年居全球首位,已建成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2] - 已培育6430家绿色工厂、491家绿色工业园区和72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低碳产业规模达到11万亿元左右 [2] - 零碳园区建设为工业领域脱碳提供了综合性解决方案 [2] 碳市场与碳管理机制 - 中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减排)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主减排) [2] - 2025年,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从电力行业扩展至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覆盖了全国60%以上的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2] - 已发布10余项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覆盖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的多个关键领域 [2] - 27个省份出台了碳普惠政策,推动公众绿色行为可量化、可兑换 [2] 国际合作与全球贡献 - 中国与43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5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备忘录,为全球生态文明转型贡献中国方案 [2] - 中国新能源产业链成为全球低碳能源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1]
国家能源局印发文件加强规范绿证管理
新浪财经· 2026-01-09 05:02
政策发布与核心机制 - 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 [1] - 绿证核发机构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月对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1] 绿证核发类型与范围 -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1] - 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1] - 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1] - 对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投产的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1] - 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 [1]
国家能源局发布绿证新规:风光绿证可交易,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
新浪财经· 2026-01-07 18:52
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构建了覆盖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等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旨在为可再生能源环境权益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制度支撑 [3][4][7] 职责分工 - 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制度设计及管理,并组织建设管理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其下属的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 [9][45] - 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配合系统建设运维,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10][46] - 各绿证交易平台需将绿证交易、核销等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10][46] -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需在每月10日前推送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并在每月22日前推送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 [10][17][46][53] - 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需在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 [10][46]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档立卡审核,并统筹管理省级绿证账户 [10][46]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督促数据归集报送,并协助处理异议 [10][46] 账户管理 - 绿证核发机构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相关主体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记录绿证全流程情况,绿证归属依据该系统判定 [11][47] - 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项目建档立卡后,系统自动为其建立绿证账户 [11][47] - 电力用户(含经营主体及自然人)可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或任一绿证交易平台注册建立唯一实名账户,交易平台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注册信息推送至国家系统 [12][47] - 允许与我国境内有可再生能源电量交换的国外用户注册账户参与绿证相关工作 [13][48] - 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开设省级绿证账户,由省级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用于接收和分配特定类型绿证 [14][49] - 账户信息变更需及时申请,账户注销前需自主处置绿证,否则账户内留存绿证将自动核销 [15][49] 绿证核发 - 绿证核发机构按月对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每1000千瓦时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4][13][16][38][49] -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项目的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4][14][39][50] - 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投产的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4][14][40][50] - 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配备储能设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对发电设施及储能设施分别计量 [4][14][41][50] - 可交易绿证的核发范围将进行动态调整 [15][51] - 包含多种发电类型的项目,需为不同设施单独装表计量 [16][52] - 核发数据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推送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提供数据相核对,发电企业也可自主上传数据 [17][18][53][54] - 绿证有效期为2年,电量生产所属自然月计为第0月,至第24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止 [6][20][42][55] - 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 [20][56] 绿证划转与交易 -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是执行绿证划转、冻结与分配的唯一渠道,任何平台不得阻碍绿证流通 [21][57] - 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和电力用户可选择任一绿证交易平台开展交易,交易平台需将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系统,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 [5][22][41][57] - 绿色电力交易电量对应的绿证随交易电量划转,且划转后不得再次交易 [22][57] - 存量常规水电项目的绿证依据电量交易方式划转:直接购买的划至买方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划至电网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绿证账户 [24][58] - 自发自用电量对应绿证不可交易,但若生产与用能分属不同主体,可按实际应用场景划转至用能主体,首次划转前需提交能源管理合同及资金结算证明 [5][25][41][58] - 跨省可再生能源交易中的绿证价格需单独明确,鼓励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省间优先发电计划,特高压通道输送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可通过协议明确绿证价格 [27][59] 绿证核销 - 绿证核销适用于超过有效期、声明绿色电力消费、完成自愿减排量(CCER)核查和登记、注销账户等情形 [23][28][60] - 电力用户购买绿证时应选择环境权益归属地,核销需在该省份内进行 [29][60] - 自2026年1月1日起,声明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在核销时,其对应电量生产年份需与绿色电力消费年份保持一致,并鼓励提高证电时间匹配精度,核销电量原则上不应超过实际用电量 [5][31][41][62] - 超过有效期的绿证将被按月监测并强制核销,核销后环境权益归属绿证持有方确定的省级行政区,由全社会共同享有 [24][30][61] - 用于完成CCER减排量核查和登记的绿证将被冻结,并在减排量登记后核销 [24][30][61] - 核销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包含持有方名称、核销数量、应用场景、消费时间地点等信息的核销信息表 [32][62] 异议处理 - 对绿证核发、划转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结果产生后3个月内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原则上交易和核销不接受异议申请 [26][33][63] - 绿证核发机构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处理异议,可根据需要冻结异议绿证,冻结期间不可交易、核销,且有效期不延长 [28][34][64][65] - 已进入处理程序的异议申请原则上不可撤销 [29][66] - 若绿证核发有误,核发机构应当纠正,因电量信息错误导致数量有误的,将根据电量生产年月调整绿证数量 [35][66] 信息管理与披露 - 绿证包含编号、项目名称及类型、电量生产年月、溯源二维码等信息,可通过系统在线查验或扫描二维码获取 [37][38][67] - 绿证核发机构需按月汇总统计全国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信息,编制监测报告,并通过系统按月披露不同生产年份和发电类型的核发量、交易量、平均交易价格、核销总量等信息 [39][40][67] - 所有相关信息需至少留存5年备查 [18][41][54][67] 绿证监管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监管 [42][67] - 对于重复申领其他同属性凭证的卖方主体及相关交易平台,将责令改正、约谈或通报,拒不改正的将暂停核发交易权限,涉及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公安机关处理 [43][68] - 将对绿证市场参与主体实施信用分级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44][6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6-01-07 17:45
政策发布与目的 -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旨在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规范绿证核发等相关管理工作 [2][3][4] - 该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与境内有物理电量交换的境外项目参照执行 [5] 职责分工 - 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制度设计及管理,其下属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等管理工作 [7] - 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建设、运维,并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7] -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需每月10日前推送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并于每月22日前向国家系统推送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 [7][18] - 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需在项目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并统筹管理省级绿证账户 [7] 账户管理 - 绿证核发机构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相关主体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记录绿证全生命周期情况 [10] - 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后,系统自动为其建立绿证账户 [11] - 电力用户(包括国内外合法主体及自然人)可在国家系统或任一交易平台注册建立唯一实名账户,交易平台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注册信息推送至国家系统 [12][13] - 为各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开设省级绿证账户,由省级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用于接收存量常规水电绿证等并参与交易、分配或核销 [14] 绿证核发规则 - 绿证核发机构按月核发绿证,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部分结转至次月 [13] -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14] - 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发电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之前投产的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14] - 独立储能设施放电电量不核发绿证,配备储能的项目需分别计量,未分别计量的按上网电量扣减下网电量的原则核发绿证 [14] - 绿证有效期为2年,自电量生产所属自然月(计为第0月)起算,至第24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止 [20] - 2024年1月1日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 [21] 绿证划转与交易 - 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是执行绿证划转、冻结与分配的唯一渠道,任何平台不得阻碍绿证划转和流通 [23] - 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和电力用户可选择任一绿证交易平台开展交易,交易平台需将交易信息实时同步至国家系统,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 [23] - 绿色电力交易电量对应绿证随交易电量划转,划转后不得再次交易 [23] - 存量常规水电项目绿证依据电量交易方式划转:直接购买的划至买方账户,电网代理购电的划转至电网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绿证账户 [24] - 跨省可再生能源交易中包含绿证的,需单独明确绿证价格,鼓励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 [25] 绿证核销 - 绿证核销情形包括:超过有效期、声明绿色电力消费、完成自愿减排量核查和登记、注销账户等 [28] - 电力用户购买绿证时应选择环境权益归属地,核销需在该省份内进行 [29] - 绿证核发机构按月监测并核销超过有效期的绿证,核销后环境权益归属绿证持有方确定的省级行政区,并由全社会共同享有 [30] - 自2026年1月1日起,声明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核销时,绿证对应电量生产年份应与消费年份保持一致,且核销量原则上不应超过实际用电量 [31] - 核销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包含持有方名称、核销数量、应用场景、消费时间地点等信息的核销信息表 [3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绿证包含编号、项目名称及类型、电量生产年月、溯源二维码等信息,二维码可追溯电量、项目、持有者及状态信息 [36][37] - 各单位可通过国家系统在线查验或扫描二维码获取绿证信息 [38] - 绿证核发机构按月编制绿证核发和交易监测报告,并通过国家系统按月披露不同生产年份和发电类型的绿证核发量、交易量、平均交易价格、核销总量等信息 [39][40] - 系统建设运维单位需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系统安全可靠、全过程防篡改可追溯,相关信息至少留存5年备查 [41] 监管与附则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监管 [42] - 对于绿证对应电量重复申领其他同属性凭证的卖方主体,或为绿证对应电量颁发其他同属性凭证的交易平台,将责令改正、约谈或通报,拒不改正的将暂停核发交易权限,涉及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公安机关处理 [43] - 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将依法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44] -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45]
【中央媒体看甘肃】甘肃敦煌首次实现全年全域绿电供应
新浪财经· 2026-01-06 08:56
转自:新华社 图为敦煌国际会展中心同塔四回线路。新华社发 "敦煌市实现全域全年绿电供应后,将为甘肃省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借鉴,并 对西部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参考。"苟健说。 责任编辑:曹旭 新华社兰州1月5日电(记者 王紫轩)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敦煌市政府、国网敦煌市供电公司获悉,2025年敦煌市电源总装机容量达434万千瓦, 全部为风、光、水等可再生能源。敦煌市首次实现全年全域绿电供应。 国网敦煌市供电公司指挥中心主任苟健介绍,2025年,敦煌市新能源发电40亿千瓦时,本地消纳7.49亿千瓦时,剩余32.51亿千瓦时通过"西电 东送"骨干工程送往湖南。 近年来,甘肃全力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陇电外送通道。截至目前,敦煌市共有1座750千伏、5座330千伏、13座 110千伏变电站,构建起覆盖全域、衔接顺畅的新能源外送及就地消纳电网框架,实现绿电"发得出、送得走、用得好"。 绿电是在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或趋近于零的电力,主要来源为太阳能、风力等可再生能源。甘肃省风、光资源富集,生产绿电具备 先天优势。"十四五"以来, ...
可再生能源产出激增席卷欧洲电网 2025年负电价频率创历史新高
智通财经网· 2026-01-05 17:04
欧洲电力市场现状与核心矛盾 - 欧洲2025年可再生能源产出激增导致电网不堪重负,推动电价跌破零值的次数创历史新高[1][3] - 负电价现象凸显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增长与停滞的需求以及持续电网限制之间的冲突[1] - 尽管可再生能源快速扩张,化石燃料仍是电力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在风能和太阳能产出波动时提供备份支持[6] 负电价的具体表现与趋势 - 德国在2025年记录了573小时的负电价,较前一年增长25%[1] - 西班牙在2024年首次经历负电价后,其频率至今已同比翻倍[1] - 当强风或充足阳光使系统充满可再生能源电力时,需求不足会推低电价至负值区域[4] - 由于可再生能源产能扩张持续快于电网、储能和消费增长,负电价模式预计将在2026年持续[4][6] 市场影响与行业机遇 - 负电价频率增加正在重塑欧洲电力市场,挤压可再生能源开发商收入的同时为其他领域创造新机遇[4] - 贸易机构正越来越多地押注电池储能,在负电价时买入电力并在电力稀缺时期卖出以获利[4] - 可再生能源对天气的依赖正转化为更频繁的供应过剩(负电价)以及供应紧张时更剧烈的价格暴涨[6] 基础设施发展滞后问题 - 用于输送电力的电网升级以及用于储存多余电量的电池储能建设,仍滞后于新发电设施的扩张步伐[4] - 输电能力受限、储能不足以及缺乏灵活的需求加剧了市场价格波动[6] - 推动更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努力面临电力需求恢复缓慢的挑战[6]
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两座百万千瓦光伏电站同步投产
新华社· 2025-12-31 11:04
项目投产与规模 - 雅砻江索绒光伏电站和茶布朗光伏电站于12月31日同步投产发电,装机容量均为100万千瓦 [1] - 两座电站投产后,每年可贡献清洁电能约39亿千瓦时 [1] - 两座电站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2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0万吨 [1] 项目布局与结构 - 索绒光伏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 [1] - 茶布朗光伏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 [1] - 索绒光伏电站与柯拉一、二期光伏电站及两河口水电站,共同构成“300万千瓦水电+300万千瓦光伏”的水光互补项目 [1] 基地建设进展 - 雅砻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1] - 随着两座新电站投产,该基地已投产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近2300万千瓦 [1] - 该基地目前在建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约1200万千瓦 [1]
国家能源局:11月核发绿证2.58亿个
中国能源报· 2025-12-26 19:35
2025年11月全国绿证核发与交易数据总结 - 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8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0.97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50亿个,占比58.25% [1] - 2025年1月至11月累计核发绿证27.36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7.43亿个 [1] 绿证核发结构分析 - 按发电类型划分,2025年11月核发绿证数量为:风电7596万个、太阳能发电5804万个、常规水电10822万个、生物质发电1331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80万个 [2] - 2025年1月至11月累计核发绿证数量为:风电94625万个、太阳能发电62464万个、常规水电99426万个、生物质发电15404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673万个 [2] 绿证交易情况 - 2025年11月全国交易绿证1.32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39万个 [4] - 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累计交易绿证7.28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28亿个 [4] 绿证交易结构分析 - 按发电类型划分,2025年11月交易绿证数量为:风电5475万个、太阳能发电6897万个、生物质发电314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527万个 [5] - 2025年1月至11月累计交易绿证数量为:风电34701万个、太阳能发电33160万个、生物质发电3099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820万个 [5] 绿证交易价格分析 - 电量生产年为2024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为4.28元/个,交易数量为1844万个,价格环比上涨66.80% [7] - 电量生产年为2025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为5.16元/个,交易数量为6458万个,价格环比下降1.19% [7] 行业拓展机遇 - 中国能源报等机构正公开征集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领域的中国优质供应商,以编制《阿拉伯国家采购需求对接中国优质供应商名录(2026-2030)》 [9] - 征集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履约信誉良好、创新能力领先以及国际化水平完善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