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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中路451号、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3 05:32
房屋征收补偿款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收到江西中路451号首期房屋征收补偿款3,799,949.33元及计息费38,750.95元,香港路130号首期房屋征收补偿款9,971,594.31元及计息费111,264.19元,合计13,921,558.78元 [2] - 江西中路451号房屋征收补偿款总额为27,087,814元及计息费242,285.45元,香港路130号房屋征收补偿款总额为101,259,895元及计息费905,713.51元 [3]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本次收到的13,921,558.78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13,921,558.78元 [2][5] - 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2][5] 征收背景及进展 - 江西中路451号和香港路130号房屋被纳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5日的征收范围 [3] - 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及计息费 [4]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 -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交运股份:2025一季报净利润-0.54亿 同比增长23.9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16:05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4年一季报的-0.0700元改善至2025年一季报的-0.0500元,同比增长28.57% [1] - 每股净资产从2024年一季报的5.33元降至2025年一季报的0元,同比下降100%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从2024年一季报的1.59元降至2025年一季报的1.22元,同比下降23.27% [1] - 营业收入从2024年一季报的9.53亿元增长至2025年一季报的10.7亿元,同比增长12.28% [1] - 净利润从2024年一季报的-0.71亿元改善至2025年一季报的-0.54亿元,同比增长23.94% [1] - 净资产收益率从2024年一季报的-1.28%改善至2025年一季报的-1.06%,同比增长17.19%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57163.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55.57%,较上期增加898.95万股 [1]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有37376.75万股,占总股本36.34%,持股数量未变 [2] - 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有10282.62万股,占总股本10.00%,持股数量未变 [2] - 刘伟持股数量增加222.07万股至1428.10万股,占总股本1.39% [2] - 吴宏斌、程一青、刘志强、陈卫星为新进股东,分别持有557.33万股、487.93万股、348.74万股、317.81万股 [2] - 秦晖玉、周越、陈雅静、朱玉树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本次公司不分配不转赠 [3]
交运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5442.21万元
快讯· 2025-04-29 15:34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10 7亿元 同比增长12 22%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5442 21万元 去年同期净亏损7060 9万元 [1]
中欧铁空联运班列运行10天发运货物突破3000吨
中国新闻网· 2025-04-28 21:54
运输模式创新 - 国内首趟中欧铁空联运班列采用"国内铁路+国际航空"新型运输方式 实现国内铁路66小时直达新疆三坪站后转国际航空发往欧洲 [1] - 较传统公路转空运模式时效提升30%以上 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以上 [1] - 铁路干线稳定性强不受天气道路影响 一体化安检避免途中开箱复查 货损率显著下降 [2] 运营数据表现 - 开通10天累计发运3列 运输货物突破3000吨 [1] - 高附加值品类占比超七成 包括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跨境电商包裹等 [2] - 新疆机场中转货量较公路集货模式增长近3倍 欧洲航线装载率提升至95%以上 [2] 时效与成本优化 - 大湾区至新疆段铁路运输时效从72小时缩短至66小时 未来目标压缩至60小时内 [2] - 某供应链公司通过新模式减少货物搬运次数 节省近30%综合物流成本 [2] - 新疆升级为辐射欧亚的物流集散中心 与大湾区形成制造集散辐射供应链闭环 [2] 未来发展计划 - 大湾区计划加密班次至每周3列左右 [4] - 拓展新能源汽车冷链货物等"新三样"运输品类 [4]
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24
总则 -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涵盖银行授信、贷款、信用证、保理等债务类型[2] - 担保管理适用公司及所属企业,要求遵循平等、合法、审慎原则,严禁对外担保(除控参股公司)及个人担保,全资子公司担保可免反担保[3][4] 担保基本要求 - 担保形式排除企业为自身融资的抵押/质押行为,此类行为需与融资方案同步报告[5] - 被担保人需具备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超股比担保需小股东或第三方提供足额反担保,无股权关系的所属企业间禁止互保[6] - 严禁对外无股权关系企业担保、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及为基金提供担保[7] - 公司可收取担保费,财务部门为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协同运营、法务、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审查[8][9] 担保审批权限与程序 - 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报集团备案,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批准[15][16] - 董事会审批需过半数董事通过且三分之二出席董事同意,特殊担保需集团风险评估[17][18] - 担保事项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核程序[19] 担保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需书面形式且条款明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依决议签署,需包含债权人、债务金额、期限、担保范围等核心条款[20][21][22] - 需完善抵押/质押登记等法律手续[23] 日常监管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门需建立担保台账,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现风险需及时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24][25][26] - 担保信息披露需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逾期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27][28] - 信息保密要求严格,违规泄露需追责[29]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违规担保造成损失需追责,相关人员失职或擅自担责需承担相应责任[30][31] - 经济损失需及时止损并追究责任人[32] 附则 - 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本办法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33][34]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