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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较大幅度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最高100万元
证券日报网· 2025-09-30 23:08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回应市场关切,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 - 社会和市场有关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见建议,此次修订旨在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市场关切 [3] 制度核心修订内容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 [4] - 完善奖励条件,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 [4] - 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 [4]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2][4] 吹哨人保护与办理机制 - 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2][5]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 [2][5][6]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将视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依法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理 [7] 奖励程序与监督机制 - 优化奖励程序,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2][6] - 中国证监会根据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情况和当年部门预算情况批量实施奖励工作,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6]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7]
最高奖励100万元!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 2025-09-30 21:53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回应 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 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修订内容来看,一是修改制度名称。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 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在行文上对举报制度相关表述作出适应性安排, 并与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举报条款作了法源上的必要衔接。 二是完善奖励条件。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 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 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予以奖励。同时补 充了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和妨碍、阻碍违法 ...
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最高奖励100万元!
证券日报网· 2025-09-30 21:09
本报记者 吴晓璐 9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 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 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简称《举报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简称《吹哨人奖励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为激励吹哨人及时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 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2.完善奖励条件。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 围。 3.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 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4.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 5.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 速览要点: 1.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 回应市场关切 2014年 ...
证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较大幅度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
财联社· 2025-09-30 21:02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 [2] - 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1][2] - 中央高度重视资本市场举报制度建设,有奖举报条款已正式写入《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 [2] 制度名称与定义更新 -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3] - 新增概念定义,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并符合国际惯例 [3] 奖励条件完善 - 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4]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4]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1][4] - 补充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和妨碍查处的不予奖励 [1][4] 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金额的比例由1%提升至3% [1][5]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1][5]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1][5]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实施奖励需联系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8]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不得以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8] - 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8] 线索处理与奖励程序优化 - 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线索处理单位可请内部知情人员协助调查 [6] - 奖励程序将根据符合条件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和部门预算情况批量实施 [7]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7] 监督问责机制健全 - 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9] -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
两部门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日报网· 2025-09-30 20:59
制度修订背景与目的 - 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并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1] - 修订旨在落实中央对完善举报制度的新部署新要求 回应市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的关切 以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需要 [1] 制度核心修订内容 - 将制度名称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并符合国际惯例 [2] - 扩大奖励案件范围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危害金融安全 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并将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2] - 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升至3%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2]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 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 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2] 办理要求与程序优化 - 明确依法秉公 分级负责 严格保密的工作原则 设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 [3] - 优化奖励程序 中国证监会根据符合条件案件数量及预算情况批量实施奖励 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办理吹哨人登记 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3] - 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 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在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 [3] 吹哨人保护与监督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吹哨人 [4] - 发行人 上市公司等机构打击报复吹哨人的 将视为公司治理缺陷依法处理 合规风控等岗位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4] - 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对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 影响查处工作的行为依法依规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4][5]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文: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
证券时报· 2025-09-30 20:55
制度修订核心 - 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修订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并鼓励吹哨人文化 [1] - 修订重点包括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奖励条件与标准、优化奖励程序和保护机制 [1][2][3][4] 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由1%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1][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原有的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1][3] 奖励条件完善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3] - 奖励范围扩大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3]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也可获得奖励 [3] 奖励程序优化 - 建立专门机制优先核查和处理内部知情人提供的违法线索 [4]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明确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 [4] - 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 [5]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或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5] - 发行人等市场主体打击报复吹哨人将被视为公司治理缺陷并依法处理,相关岗位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6] 监督问责机制 - 健全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机制 [6] - 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影响查处工作的,将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6]
拟较大幅度提高吹哨人奖励标准,证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 2025-09-30 20:36
政策修订核心 - 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举报制度,弘扬吹哨人文化,以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要求 [1] 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金额的比例由1%提升至3% [1][2][4]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 [1][2][4] -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1][2][4]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2][4] 奖励条件与范围 - 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 [2]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 [2] - 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的不予奖励 [2] 办理流程与程序 - 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 [2][4] - 中国证监会根据案件数量、奖励测算和部门预算情况批量实施奖励,并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及安排 [4] - 奖励资金纳入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程序,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身份信息时需履行登记手续 [6]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禁止以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 [6] - 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按公司治理缺陷处理,合规风控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6] 监督问责机制 - 加强对举报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6]
【金融街发布】《吹哨人奖励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 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5-09-30 20:36
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9月30日电 据证监会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 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举报规定》),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称《吹哨人奖励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实施《举报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1 月,《举报规定》修订。近年来,一方面,中央高度重视资本市场举报制度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完 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举报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另一方面,随着证监会持续释放强监管信 号,同时有奖举报条款正式写入《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社会和市场有关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向 证监会提出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的意见建议。为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市场关切,有必要对 《举报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 《吹哨人奖励规定》修订内容: 修改制度名称 制度名称从《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
证监会:对吹哨人提供有效线索和关键证据 协助查处证券期货重大违法行为实施奖励
智通财经网· 2025-09-30 20:0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奖励机制鼓励举报重大违法行为 [1] - 规定明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关键证据、协助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的实名吹哨人实施奖励 [1][3] - 政策目标为规范举报流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1][3] 奖励资格与条件 - 奖励条件要求线索涉及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事实清楚、证据有效 [10] - 案件需经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且罚没款金额需在100万元以上 [10] - 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的线索将获得优先核查和处理 [9] 奖励金额与计算方式 - 每案奖励金额按罚没款金额的3%计算 [11]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每案奖金上限为50万元 [11] - 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举报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奖金上限提高至100万元 [11] - 最终奖励金额不超过该案实际收缴的罚没款总额 [12] 举报流程与信息管理 - 吹哨人可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络平台或邮寄地址进行实名举报 [4][5] - 线索处理单位需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和匿名管理 [21]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吹哨人,违规者将依法处理 [23][27] 不予奖励与违规处理情形 - 明确规定不予奖励的多种情形,包括冒用他人名义、线索已被发现或公开、举报人是主要责任人等 [13] - 吹哨人若捏造事实或骗取奖励,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被收回奖金 [24][28] - 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或玩忽职守的,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25][26]
打造国际证券期货争议解决新高地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启用
金融时报· 2025-09-30 10:57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设立 - 北京仲裁委员会发起设立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标志着北京在构建证券期货专业领域争议解决体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1] - 该中心的设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专业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证券期货仲裁平台 [1] 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背景与进展 - 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于2021年10月联合印发意见,支持推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 [2] - 自试点以来,上海、深圳的4家试点仲裁机构共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涉案争议金额1000多亿元人民币 [2] - 仲裁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灵活、经济高效等优势,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2] 各方支持与合作 - 中国证监会将从加强专业支持、推动仲裁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支持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建设 [3] - 北仲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六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旨在协同推进中心高标准运营,开创资本市场“多元共治”纠纷解决新格局 [3] - 北京市政府希望该中心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并在国际仲裁领域发挥更大影响力 [3] 《证券期货仲裁规则》核心内容与创新 - 北仲发布《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共17条,围绕证券期货纠纷“专业性强、涉众面广、时效性高”的特点,确立“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核心原则 [4] - 《规则》呈现六大创新亮点:拓宽适用场景、推进数智仲裁、完善调解机制、优化群体解纷、探索先行赔付、丰富规则配套 [5] - 《规则》旨在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加精准、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专业方案 [5] 发展证券仲裁的战略意义与国际趋势 - 中国大力发展证券仲裁符合大国博弈与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约15万亿美元(超100万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二 [6] - 发展证券仲裁是提升资本市场“软实力”的战略选择,并与国际趋势接轨 [6] - 美国证监会近期调整政策,允许上市公司通过仲裁解决股东争议,预示着美国大量证券纠纷可能从法院诉讼转向仲裁解决 [5] 当前仲裁实践特点与未来发展方向 - 当前中国证券仲裁实践覆盖范围有限,当事人多为私募基金、机构或成熟合格投资者,与超过2亿股民的结构相比,尚未有效覆盖最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群体 [7] - 数据显示,中国约90%以上的股民资产规模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 [7] - 未来证券仲裁应探索能够有效补充诉讼、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中国特色道路,而无须照搬美国模式 [8] - 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将建设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专业化、高水平证券期货争议解决平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