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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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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盘山”为“穿山”,京西“生命线”升级,施工现场直击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6-11 20:00
在门头沟与房山交界的松树岭,一阵阵轰鸣声在山谷间回荡,巨大的隧道台车缓缓伸出"手臂",在郁郁 葱葱的山体下,朝岩壁深处推进……这是国道108三期工程门头沟段的施工现场。 作为首都西部山区"三横三纵"路网体系中关键的一"横",该工程将弯弯绕绕的盘山路变为穿山路,建成 后将优化区域交通格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带动沿线经济发展,为京西"生命线"升级。 两区交界处穿山建隧道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京西"三横三纵"路网加速建设 "我们正处于门头沟、房山的交界,潭柘寺镇西南方向。"层峦叠嶂的山体之间,市交通委门头沟公路分 局工程管理科郑新赟望向远山,"过去,连通两区的盘山路弯弯绕绕,不仅容易受到水毁,通行时间也 较长。这条新路建成后,可让市民穿山越岭走'直线',出行大大提速。" 国道108三期工程门头沟段,起于松树岭西侧,终于鲁家滩村,全长3.7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时速60公里,双向四车道,包含1座隧道、3座主线桥梁及11道涵洞。 松树岭隧道,全长2.6公里,最大埋深达156米,采用"分离式双洞"设计。走进施工现场,一座巨大的洞 口已经呈现在眼前,隧道台车隆隆作响,向前掘进。"这段山体夹藏着断裂带、溶洞,就 ...
山东路桥: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37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和5月19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 - 回购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并在回购完成后10日内注销 [1] - 首次回购878,100股,占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5.87元/股,最低5.81元/股,成交金额5,118,741元 [1]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8.68元/股的上限 [1] 回购合规性 - 首次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交所相关规定 [2] - 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期间进行回购 [2] - 回购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 [2]
新筑股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25
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意见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 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 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
新筑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和轨道交通业务资产 [1] - 公司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出售成都新筑交通科技100%股权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 [1] - 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交易性质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资产规模可能达到《重组管理办法》标准 需待审计评估后确认 [1] - 交易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交易对方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其控制的企业参与资产出售 [2]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为四川省国资委 控股股东变更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调整导致 [2] 交易进展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需完成专项审计和评估工作 [1] - 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完成后按《重组管理办法》重新计算相关指标 [1]
新筑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拟向四川蜀道轨道 ...
新筑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09 2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 断完善公司 ...
青海证监局:建立常态化现场走访机制,着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证券时报网· 2025-06-09 13:22
走访机制建立与实施 - 青海证监局推动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上市公司"三方常态化走访机制,畅通沟通渠道 [1] - 走访工作分行业、分地区、分板块开展,已覆盖辖区70%上市公司 [2] - 机制充分发挥当地政府贴近企业优势,联合证券交易所等外部资源协同推进 [2] 走访调研具体措施 - 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宣讲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和"并购六条"等增量改革政策 [3] - 支持3家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维护股价稳定,推动年中分红家数和金额创历史新高 [3] - 将市值管理纳入国企考核范围,督促3家成分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3] - 全面梳理企业经营现状、行业发展和突出问题,实现精准监管服务 [3] 问题解决成效 - 协调解决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与实际产能不匹配导致的税收风险问题 [5] - 帮助锂盐项目解决扩产用水难题 [5] - 指导上市公司召开金融推介会,协调74家金融机构参与对接 [5] - 支持上市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5年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票面利率2.5%) [5] - 协调解决路桥建设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问题,春节前收回部分款项支付工资 [5] - 协调多部门解决钢铁企业原材料不足和超低排放困难 [5] 服务发展长效机制 - 走访工作整合防假打假、监管提醒、公司治理提升、产业转型等多项职能 [4] - 建立问题跟踪台账,对即时问题立即解决,持续问题定期跟进 [4] - 通过调研专报向地方政府汇报成果,发挥中央驻青金融管理部门平台作用 [6] - 常态化走访成为识别风险、传递政策、服务企业的重要渠道 [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6-07 04:00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回购A股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68元/股,预计回购数量为576.04万股至1152.07万股,占总股本的0.37%-0.74% [2][5][8]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 [2][5][8] - 回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已获农行济南分行9000万元贷款承诺函 [9][24] 回购合规性及条件 - 公司符合股票上市满6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等监管要求 [5]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若遇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 [5][6] - 已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并明确禁止在重大事项披露窗口期等特定时段回购 [3][11] 股权结构及财务影响 - 按回购上限测算,回购股份占比0.74%,注销后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13]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633.61亿元,净资产242.94亿元,回购资金上限1亿元仅占总资产0.06%、净资产0.41% [14] - 管理层认为回购不会对经营、偿债能力及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14] 股东及高管相关情况 - 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回购决议前6个月无买卖股份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15] - 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计划减持将及时披露 [15] 实施进展及信息披露 - 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于2025年4-6月陆续披露回购进展公告 [19][20] - 将按月披露回购进展,并在回购比例每增1%或期限过半时发布专项公告 [25][26] 可转债评级情况 - 联合资信维持公司主体及"山路转债"AAA信用评级,展望稳定 [30][31]
山东路桥: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3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4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
每周股票复盘:北新路桥(002307)2024年度报告多个高速公路进入运营收费培育期
搜狐财经· 2025-05-31 07:42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北新路桥报收于4.12元,较上周的3.94元上涨4.57% [1] - 5月30日盘中最高价报4.15元,5月26日盘中最低价报3.92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52.25亿元,在基础建设板块市值排名21/46,两市A股市值排名2766/5146 [1] 机构调研与投资者问答 - 控股股东积极履行股东义务,关注公司治理结构改进和优化 [1] - 公司暂无重组计划,正通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展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并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 [1] - 公司在市值管理方面优势显著,品牌建设成果突出,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率和质量合格率均保持100%,荣获近百项行业奖项 [1] - 公司资质覆盖路桥、建筑市政、新能源、水利、矿业等多个领域,等级较高,国内外市场布局广阔 [1] 财务状况与融资计划 - 公司解释亏损原因为2024年度个别高速公路进入运营初期收费培育期,大型基建项目收益具有长期性特点 [2][3] - 再融资工作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及长期战略布局,旨在优化资金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2] - 公司将持续优化运营并深度管控项目成本,提升各项目盈利水平 [2] 国际业务布局 - 公司暂未在乌克兰及俄罗斯地区开展工程项目,但具备承接国内外重大基建项目的能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