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
搜索文档
今年新增普惠托位近90万
第一财经· 2025-12-26 19:4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托育服务与儿科医疗服务供给在“十四五”期间取得显著进展,通过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协同及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了“托育难、托育贵”问题并提升了儿童就医便利性,相关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与立法工作将在“十五五”期间持续深化 [3][4][9] 托育服务发展现状与成果 - 截至2025年,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3个,超额完成4.5个的年度目标,新增普惠性托位89万个,远超66万个的既定目标 [6][7] - 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达12.6万家,托位数达666万个,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1%,“十四五”以来机构数增加6.6万家(增幅110%),托位数增加379万个(增幅132%) [7] - 中央财政已投入30亿元支持30个示范城市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5][8] - 全国全日托平均价格近五年降幅达29%,“托育难、托育贵”问题已得到缓解 [3][8] 政策支持与成本降低措施 - 多部门政策协同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包括将托育设施用地纳入划拨目录、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免征增值税、纳入贷款贴息范围等 [7] - 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省级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文件,12个省份将普惠托育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 [7][8] - 需求侧支持力度加大,全国有9个省份出台托育服务补贴制度,1315个县(市、区、旗)出台了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家庭消费券等措施 [8] 服务质量提升与体系建设 - 全国有8万家托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接受专业健康指导,为婴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监测 [3][8] - 国家卫健委计划构建“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即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连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多种形式 [9] 儿科医疗服务供给进展 - 截至当前,全国共有4845所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能提供儿科服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3][11] - 通过优化流程、推进预约诊疗及开设周末夜间门诊,患儿人均候诊时间在冬季疾病高发期有所缩短,就诊秩序平稳 [12] - 国家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区域医疗中心为依托组建全国儿科医疗协作网络,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并改善资源均衡化水平 [11] 未来规划与重点任务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妇儿健康服务 [3] - 托育服务法草案已提请首次审议,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立法并制定配套政策,以降低家庭养育负担 [3][9] - 儿科建设将持续作为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国家卫健委明确将持续完善儿科等专业医疗服务 [4] - 为解决儿科医生短缺问题,将通过完善激励政策、加强人才培养、安排转岗培训及专项资金支持来扩充儿科医师队伍 [13][14]
今年新增普惠托位近90万,国家将积极推动托育服务立法
第一财经· 2025-12-26 19:03
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现状与成果 -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补助30亿元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全国有9个省份出台了托育服务的补贴制度 [1][4] - 截至2025年,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3个,新增普惠性托位89万个,超额完成原定66万个的目标 [3] - 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达12.6万家,托位数达666万个,“十四五”以来机构数增加6.6万家增幅110%,托位数增加379万个增幅132% [3] - 全国全日托平均价格降幅达29%,“托育难”“托育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4] - 全国31个省份均出台省级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文件,12个省份将普惠托育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清单 [4] - 国家卫健委会同财政部遴选30个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补助30亿元支持发展,在增加供给、降低价格、提升质量方面取得成效 [4] - 全国有1315个县(市、区、旗)出台了托育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家庭消费券等支持措施 [4] - 托育设施用地纳入划拨用地目录,水电气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增值税法明确托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并纳入服务业贷款贴息范围 [3]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与质量提升 - 全国共有8万家托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接受专业卫生健康指导,为婴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监测 [1][5] - 全国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达254家,地市级覆盖率达到61% [3] - 下一步将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5] - 国家将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完善支持政策以降低成本 [5] - 托育服务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积极推动立法并制定配套政策 [1][5] 儿科医疗服务供给与能力建设 - 全国共有4845所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都能提供儿科服务 [1][6] - 今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要求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并通过医联体下沉等方式确保服务供给 [3][6] - 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依托,组建全国儿科医疗协作网络,整体提升儿科服务能力 [7] - 通过优化流程、推进预约诊疗、开设周末和夜间门诊,患儿人均候诊时间有所缩短,整体就诊秩序平稳 [7] - 国家卫健委指导各地强化儿科人才保障,通过完善激励政策、加强培养、安排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以扩充儿科医师队伍 [8] 未来政策方向与规划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1] - 国家卫健委主任表示“十五五”期间将持续完善儿科等专业医疗服务 [2] - 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5]
今年新增普惠性托位数超89万个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47
行业核心进展 - 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目标超额完成,全国新增普惠性托位数超89万个,远超年初设定的66万个目标 [1] - 全国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3个,超过年初设定的4.5个目标 [1] - 托育服务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积极进展,托位总数和机构数量大幅增长 [1] 行业规模与供给 - 全国托位总数达到665.7万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为332万个 [1] - 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2.6万家,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达到254家,地市级覆盖率为61% [3] - “十四五”以来,托育服务机构总数增加6.6万家,增幅达110% [3] - “十四五”以来,托位总数增加379万个,增幅达132% [3] 服务价格与成本 - 托育服务价格持续下降,全国全日托平均价格降幅达到29% [3] - 全国有9个省份出台了托育服务补贴制度,1315个县(市、区、旗)出台了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家庭消费券等支持措施,有效降低家庭送托成本 [3] 服务质量与支持体系 - 全国有8万家托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接受专业卫生健康指导 [3] - 签约机构为入托婴幼儿建立健康成长档案,开展健康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 [3]
国家卫健委:今年全国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73个
央视新闻· 2025-12-26 15:31
行业政策与目标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及“全国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列入2025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 [1] - 2025年目标旨在以民生实事为契机,推进托育服务供给稳步增长 [1] 行业发展现状与成就 - 截至今年,全国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已达到4.73个,提前超额完成目标 [1] - 今年全国新增普惠性婴幼儿托位89万个,提前超额完成普惠托育民生实事任务 [1] - 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达12.6万家,可提供托位666万个 [1] - “十四五”以来,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增加6.6万家,增幅达110% [1] 服务供给与可及性 - 群众可选服务更充裕,婴幼儿入托难现象得到改善 [1] - 全国托育服务机构达12.6万家,可提供托位666万个 [1] 服务价格变化 - “十四五”以来,全国全日托平均价格呈下降态势,降幅达29% [1] - 群众获得服务的价格下降,入托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1] 服务质量与信任度 - 实施了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国8万家托育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并接受专业卫生健康指导 [1] - 规范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提升了群众的信任度,促进了服务利用率的提高 [1]
“最柔软群体”的“硬”托育,一线园长们最关心这些立法难题
新京报· 2025-12-25 08:01
文章核心观点 - 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标志着中国托育服务行业即将迎来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和重大发展机遇 旨在通过立法解决入托率低、服务供给不足、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并推动行业向普惠、规范、高质量方向发展 [1][2][12] 立法背景与必要性 - 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 远低于OECD国家35%的平均水平 但2024年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约3000万人 超过三成家庭有入托需求 供需矛盾突出 [2] - 立法有助于规范市场各类托育机构 明确准入许可、信息公示和安全管理制度 提高托育质量并降低家长顾虑 [2][3] - 法律将为公办园托班、社区托育点、私立机构提供科学规范的管理框架 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多元协同”的新格局 [12][13] 行业供给现状与结构 - 北京市各类幼儿园可提供托位约3.3万个 其中普惠托位约2.6万个 幼儿园托位占全市托位总数超50% 幼儿园普惠托位占全市普惠托位总数近70% 表明幼儿园是当前托育服务的“主力军” [1] - 全国共有幼儿园25.33万所 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2.10万所 占比87.26% 幼儿园办托班具有天然优势且将形成巨大影响力 [12] - 未来托育服务将成为幼儿园的“标准配置” 有助于缓解“少子化”背景下的生源问题 [12] 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挑战 - **场地与设施改造难点**:现有幼儿园空间不足、建筑结构限制是主要难点 改造需设置独立睡眠区、低矮卫生设施、软化扶手、防滑地垫等 且需平衡安全标准与幼儿活动便利性 改造周期长、要求高 [4][5] - **玩教具与户外活动空间**:需配备适合低龄幼儿的无毒环保大尺寸玩教具 并保障其户外活动空间 在幼儿园面积有限的情况下与3-6岁幼儿存在空间竞争 [5] - **哺乳室设置**:接收1岁以下婴幼儿需设置哺乳室 但现有幼儿园教室结构难以隔离出独立空间 [5] 运营成本与财政支持需求 - **补贴标准呼吁提高**:立法导向普惠托育以降低家庭成本 但办托育需更高人力成本 社会机构还有房租压力 因此托育生均补贴标准应高于现有幼儿园补贴标准并动态调整 [6] - **成本优化建议**:需构建“成本优化+多元补给”模式 包括规模化采购降低玩教具成本、优化师资配比、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灵活服务 [6] - **具体支持诉求**:希望政府延续并提高普惠生均补助 对前期改造给予专项补贴 编制科学托儿玩具配备标准 搭建共享培训平台以降低改造成本与培训成本 [6] - **收退费政策困境**:现行按出勤收费政策对幼儿园运营造成压力 低龄幼儿出勤率低导致退费多 但固定成本(如师资)并未减少 希望政策能兼顾幼儿园实际情况 [7] 人才队伍建设与职业发展 - **师资缺口与资质**:行业缺乏兼具保育、早教、保健与医疗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现有幼师主要掌握3-6岁幼儿发展规律 对0-3岁经验欠缺 [9][10] - **职业吸引力问题**:幼教行业存在待遇与付出不匹配、职业吸引力不高的困境 且托育师此前缺乏明确的职称评定通道 [10] - **人才培养路径**:需“高校培养+转岗培训”双轮驱动 高校扩大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招生并建立“理论+实训”体系 同时对现有幼师进行转岗培训 补充0-3岁婴幼儿发展心理学等课程 [10] - **培训实践与成效**:北京市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开展技能大赛 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学时 全市已有8000余名幼儿园教职员工参加市级培训 [11] - **职称评定新规**:草案明确将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 实行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 有助于提升职业吸引力和专业化水平 [8][10] 市场格局与发展前景 - **多元化协同发展**:法律将推动形成“公办引领、民办补充、多方参与”的良性生态 幼儿园托班依据托幼一体化优势成为主力覆盖2-3岁幼儿 社区托育点聚焦1-2岁低龄婴幼儿提供就近便捷服务 企业托育针对双职工家庭提供弹性服务 [13] - **行业整合与提质**:法律的刚性约束将淘汰不合规机构 推动资源向优质主体集中 从而显著提升托育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 [13] - **托幼衔接连续性**:公办幼儿园办托班有助于实现托幼衔接的连续性 让孩子的幼儿园生活更早走入正轨 [12]
托育服务,为带娃家庭“减负”(建言)
人民日报· 2025-12-25 06:18
行业政策与宏观发展 -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1] - “十四五”时期,全国共有12.6万家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的托位总数达到665.7万个 [1] - 我国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已达到4.73个 [1] 行业发展现状与挑战 - 职场父母面临“带娃负担”重、家庭与事业难平衡的问题 [2] - 离家近、质量高的托育机构数量偏少,部分机构存在价格偏高、托育时长不稳定等问题 [2] - 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与满足家庭多样化、便利性和普惠需求之间存在差距 [2] - 一些家庭存在“托不起”“不敢托”的困扰 [2] - 专门托育机构的社区覆盖率远低于幼儿园 [2] - 当前托育机构存在良莠不齐现象,服务质量有如“开盲盒” [3] 供给体系拓展建议 - 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丰富身边的托育供给 [2] - 支持幼儿园拓展服务,设立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大力开展“托幼一体”服务 [2] - 加大社区托育服务供给,利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老旧小区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将托育服务设施嵌入社区 [2] -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自建自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举办福利性普惠托育机构,并向社会开放 [2] 服务模式优化建议 - 引导和鼓励各类托育机构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 [3] - 服务形式除全日制、半日制、计时托外,还应包括提前托育、延时托育、假日托育等 [3] - 通过托育机构开放日、科学育儿公益讲座等,帮助家长消除认知焦虑 [3] 行业质量提升与标准化 - 建议以城市为单元建立集托育机构咨询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设计等功能的城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3] - 目标是形成“产教研”为一体的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带动基层社区托育服务和从业人员能力提升 [3] 医育结合发展路径 - 建议以“医育结合”服务为切入点,依托妇幼保健站,连接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与婴幼儿家庭 [4] - 建议建设“医育结合”的“托育联合体”,导入科学育儿理念和健康服务 [4] - 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学科资源集中的优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4]
家门口享受托育服务——江西南昌红谷滩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新浪财经· 2025-12-25 04:50
行业政策与市场发展 - 红谷滩区持续完善“15分钟托育圈”,普惠托育服务成效显著 [1] - 截至2025年,全区已建成各类托育机构81家,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26个 [1] - 托育月均费用从2660元降至2000元,降幅约24.8% [1] - 目前红谷滩区0至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43.71% [3] 商业模式与成本结构 - 托育机构通过小区门口设点提供便利服务 [1] - 收费比市场价低30%,家长每月还能从“赣服通”领取300元消费券 [1] -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通过公办公营、公建民营、公助民营等模式推动机构建设与发展 [2] 运营管理与质量保障 - 建立“卫健牵头、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2] - 检查组发现问题会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 [2] - 全区已有30家托育机构与公办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2] - 每家机构均配备1名专职健康管理员,全年常态化开展卫生保健巡查等服务 [2] - 合作医疗机构专家每月为老师培训,内容涵盖疾病预防、应急救护和科学喂养 [2] - 机构内食堂、休息室、走廊均设有监控,方便家长监督 [2] 服务内容与特色 - 提供幼儿全面体检,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 [2] - 实现“日常保健有专人、健康监测有记录、就医转诊有通道”的全链条健康保障 [2]
【社评】以法治之力助托育服务更便捷可及
新浪财经· 2025-12-25 03:51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层面首次审议《托育服务法》草案 旨在通过立法规范行业 提升普惠性与可及性 以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纾解育儿焦虑 支撑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并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 行业现状与需求 - 随着“二孩”“三孩”家庭增多及双职工家庭比例上升 婴幼儿照护需求快速增长 托育服务已成为许多家庭的“刚需” [1] -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成效 托育机构数量和托位总数不断增加 [2] - 当前行业存在“叫好不叫座”现象 与“幼有善育”的期待有差距 具体表现为收费高导致“托不起”、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不敢托”、供需错配导致“不便托”等问题 [2] 政策与立法进程 - 政策层面持续回应 2019年国办发文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024年国办发文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完善支持政策 [2] - 上海、武汉等地区已先行探索地方立法工作 [2] - 国家层面《托育服务法》草案共8章76条 是行业的“促进法”、婴幼儿权益的“保障法”和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 [1] 立法草案关键举措 - **安全监管**:实行准入许可 对机构人员、场所、设备、资金等提出要求 明确从业禁止情形 要求安装视频监控 地方政府建立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3] - **专业提升**:提出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 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 对服务内容做出细致规定 [3] - **普惠导向**: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3] 立法预期影响 - 从“政策引导”到“法律护航”有利于凝聚共识、统一步调 [3] - 草案举措有望缓解“托育贵”“托育难”问题 使更多家长意识到专业育儿优势 进一步释放托育需求 [3] - 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将提升从业者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 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该行业 [3] 后续实施与展望 - 立法仅是第一步 需要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织密安全网 [4] - 需要社区、用人单位、商务楼宇、社会机构等多元力量加入以满足差异化需求 [4] -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系统工程 托育服务立法是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 期待在婚恋、住房、生育、照料、教育等环节一体发力 [4]
民生样本 年度记录丨孩子的“社交预科班” 父母的“育儿加油站”
央广网· 2025-12-24 13:01
行业:社会化托育服务 - 上海市提出明确的托育服务发展目标,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托幼一体幼儿园占比达到85%,社区托育“宝宝屋”街镇覆盖率达到85%(中心城区达到100%)[13] - 静安区将“宝宝屋”扩优提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在全区14个街镇设置25个宝宝屋,实现街镇全覆盖[13] - 行业服务模式正从简单的临时看护向专业化、精细化指导升级,强调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方法,实现从“帮你看娃”到“教你带娃”的转变[9][12][13] - 社区托育点位的选址与运营需经过严格的多部门联合审批,涉及教育、卫生健康、消防、公安等部门,确保安全合规[13][14] - 行业运营方注重服务效能,会根据实证调研和实际需求动态优化点位布局,例如静安区在2025年新增4家宝宝屋的同时,也关停了一家服务效能低的“冷门”点位[14] 公司/项目:蒋家巷宝宝屋(上海常青藤儿童发展中心承接) - 蒋家巷宝宝屋由居民楼一层两室一厅改建而成,设有游戏室、阅读室和宝宝专属“小屋”[8] - 运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2点至5点半,面向周边1至3岁婴幼儿开放,自今年3月起每周六增设一次育儿讲座[10] - 项目功能定位已从满足家长临时托、即时托需求,演变为集临时照护、亲子互动、家长交流及专业育儿指导于一体的综合平台[9][10] - 项目通过“分散式”观察指导和“集中式”讲座两种形式提供科学育儿支持,并利用问卷调查根据家长兴趣安排课程[11][12] - 项目获得家长积极反馈,被视作孩子入园前的“社交预科班”和家长的“育儿加油站”,有效帮助孩子提升社交能力与独立性[12]
托育服务,既是家事也是国事!
央视网· 2025-12-24 08:06
托育服务法草案核心内容 - 托育服务法草案共8章76条,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法治保障,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 [1] 政府职责与财政保障 - 草案明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立法形式要求各级政府将托育服务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2] - 立法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确保其在公共服务序列中的地位,并要求政府承担法律职责,如举办托育机构并对经济困难、残疾等婴幼儿群体提供国家兜底服务 [4] - 立法为政府开支提供法律授权和依据,确保相关预算支出有法可依,解除政府及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5] - 立法有助于推进和多样化政府支持托育服务的形式 [6] 行业标准与安全监管 - 草案将托育机构管理从“备案”变为“准入”,通过国家许可对机构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监管与背书,有助于家长选择和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7] - 草案从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服务流程、卫生、膳食及管理过程等多个角度提出安全条款,保障托育服务安全底线 [8] - 通过机构准入提高从业门槛,通过托育师准入资格及注册制度保障人员门槛,并对设施设备、建筑材料、空气质量、膳食食谱、收费退费及机构关停后婴幼儿安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10] 行业成本与普惠价格 - 全国托育服务平均价格约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到60%,在大城市及超大城市价格更高,导致多孩家庭养育压力较大 [11] - 立法通过财政经费投入、运营补贴、家庭送托补贴、建设补贴、提供场地设施、减免租金及水电燃气费用等普惠支持政策,帮助托育机构降低运营成本,从而降低普惠托育服务价格,使家庭能以可负担成本送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