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科技
搜索文档
天普股份要约收购迎撤单“最后窗口”
证券日报网· 2025-12-16 12:43
特别提示,截至提示性公告发布时,天普股份股票收盘价为148.12元/股,显著高于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23.98元/股。如投资者在要约期限内选择接受要约,并未在可撤回期前撤回预受,则相关股份将以远低 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价格145.00元/股为例,若按要约价格成交,投资者 每股将承受约121.02元的损失。 本报讯(记者吴奕萱见习记者王楠)12月16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 (605255)")发布了关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条款,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潜在投资风险。 根据公告安排,在2025年12月16日(即到期前三个交易日)前,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撤回已申报的预受 要约。逾期未撤回的预受股份将自动按照要约价格成交。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认真审慎判断本次要约收 购的定价合理性与市场环境,合理安排投资决策。 根据公告披露内容,中昊芯英拟以每股23.98元的价格向天普股份股东发起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 购的期限自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为期30个自然日。在 ...
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7:12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 - 总股本134,08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12,000元(含税)[1] 股权登记与实施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0 [1] - 除权(息)日为2025/6/11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11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1] - 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135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135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所得税,税前每股0.15元 [5]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金龙路5号 [5] -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邮箱tip@tipnb.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