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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无止境 赋能发展 南通发布2026年“万事好通”营商环境提优举措25条
扬子晚报网· 2026-02-11 21:09
南通市营商环境政策升级 - 南通市政府发布《2026年“万事好通”营商环境提优举措》,聚焦五大维度推出25条硬核举措,旨在通过系统集成与精准赋能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为经营主体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并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1] 政策背景与过往成效 - 南通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并出台《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已连续3年入选央视年度营商环境创新城市[1] - 2025年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政务服务全域推行企业投资促产“一件事”,全省率先落地“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1] - 2025年市场环境创新人机协同智能评标模式,多项实践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 - 2025年法治保障方面,跨部门综合集成监管获全国推广,企业商业秘密“全链条”保护模式领跑长三角[1] - 2025年涉外服务方面,“中吉乌”公铁多式联运班列首发,推动南通品牌出海步伐持续加快[1] 2026年提优举措核心内容 - 政务环境方面,突出数智赋能,打造“1+N”涉企服务综合平台,新增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推行AI智能导办帮办并上线生态环境“智能预选址”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智办”转变[2] - 法治环境方面,聚焦柔性护企,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更新“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强化府院联动与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构建安全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体系[2] - 工程环境方面,实现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全覆盖,推行市县联合“线上审图”,运用AI巡查、无人机巡检等非现场监管方式以减少对企业施工干扰,加速项目落地[3] - 发展环境方面,强化要素支撑,实施青年留通聚通与青年科技人才“U35培育”计划,扩面提标人才房票政策[3] - 发展环境方面,加大金融、用地、能源保障力度,目标全年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保持在130亿元以上[3] - 发展环境方面,打造普惠算力服务平台,培育40个人工智能标杆应用场景,以加快构建AI发展生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要素支撑[3] - 社会环境方面,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建立政企“面对面”恳谈会机制,设立“12345惠企通”专区以闭环处置企业诉求[3] 政策实施目标与展望 - 南通市计划以2026年提优举措落地为契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服务精准高效、监管包容审慎,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3] - 下一步全市各部门将聚焦举措落地见效,强化跟踪问效,旨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并汇聚发展新动能,为南通打造长三角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保障[3]
江苏国企保供稳投显担当去年318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新华日报· 2026-01-24 08:01
2025年省属企业经营业绩与投资 - 2025年省属企业经营发展稳中向好,共完成投资1603亿元 [1] - 公司在煤电油气粮等重要物资保供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2025年国企改革与任务完成情况 -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顺利收官,全省318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1] 2025年对外开放与服务成果 - 中国-中亚贸易畅通合作平台上升为国家级平台 [1] - 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聚集态势初步显现 [1] 2025年科技创新与企业培育 - 省属企业新增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 [1] - 省属企业参与出资组建的省战新产业母基金集群累计投资项目202个,撬动社会资本形成2025亿元管理规模 [1] 2026年国资国企发展规划 - 2026年全省国资国企将坚持经营质效稳中有进,坚定不移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1] - 公司计划大力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1] - 行业将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1]
济宁确定2026年12条重点工作线
大众日报· 2026-01-21 14:36
核心观点 - 济宁市在2026年“十五五”开局之年,围绕“1395”思路布局,确立了以新型工业化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为核心的“三大定位”,并通过十二项“奋力”攻坚行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旨在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2][3] 工业经济与现代化产业 - 将工业经济作为“头号工程”,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进规模提升、结构优化与动能转换 [1] - 深化“链长制”,精准服务85家“链主”企业,实施“共链行动”60场以上,推动产业链从“单链抱团”向“多链共兴”升级 [1] - 在提升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基础上,培育更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 [1] 扩大内需与消费 - 将扩大内需作为关键发力点,着力打造鲁南消费中心城市,举办丰富促消费活动 [2] - 加快推进1250个省市县重点项目 [2] 内河航运与临港产业 - 坚定不移打造北方内河航运中心,加快港口与集疏运体系建设,培育临港产业,发展绿色智能船舶 [2] - 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4亿吨 [2] 文化旅游产业 - 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通过办好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推动文旅融合升级等措施落地 [2] - 目标实现旅游总收入超1000亿元,使文化“软实力”成为强市“硬支撑” [2] 科技创新与研发 - 强化企业主体、平台支撑和人才驱动作用,全社会研发投入瞄准120亿元 [2] - 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2] 改革开放与对外贸易 - 纵深推进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济宁优品 链通全球”行动 [2] - 进出口规模目标突破1400亿元 [2] - 持续擦亮“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 [2] 数字经济发展 - 以“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为引擎,释放数字经济潜能 [2] - 实施百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拓展5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赋能千行百业 [2] 新型城镇化与基础设施 - 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和功能品质,建成通车雄商高铁济宁段,同时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 [3] 乡村振兴与农业发展 - 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业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3] 绿色低碳转型 -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美丽济宁,打好绿色低碳转型攻坚战 [3] 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 - 全力推动高质量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健康济宁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3] 风险防范与安全发展 -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抓好安全生产、财政金融安全和社会治理,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3]
央企98种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明确
北京商报· 2025-12-21 23:5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旨在明确并追究央企人员因违规或未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 [1] - 与2018年试行版相比,新版《办法》将责任追究情形从11个方面72种增加至13个方面98种,以扩大覆盖范围 [1] - 《办法》新增了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条款,旨在保护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探索和先行先试的积极性 [1] 责任追究情形分类 - **集团管控**:明确了九种追责情形,包括违反主责主业管理规定、发展定位存在偏差,以及所属子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虚假贸易业务等 [1] - **风险管理**:明确了七种追责情形,包括未执行国资监管规定导致表外负债、过度负债引发债务危机,以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 [2] - **金融业务**:明确了六类追责行为,包括违规开展信托、租赁、保理、基金等业务导致脱实向虚,违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参与民间借贷等 [2] - **科技创新**:明确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套牌贴牌等形式骗取政府补贴或扶持的行为将被追责 [2] - **产权管理**:明确违反规定代持股权、虚假控股、控股不控权、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行为将被追责 [2] - **股权投资**:明确投资并购后整合不力导致管理失控,以及偏离主责主业和战略规划进行投资(特别是通过大额负债形成非主业资产)等行为将被追责 [2] 损失与后果认定标准 - **资产损失程度划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为重大资产损失 [3] - **其他不良后果分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类,分别对应违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以及影响范围主要在涉事企业、行业或央企整体、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 [3]
国资委完善央企追责制度!98种情形明确追责,6类情形可免责
券商中国· 2025-12-18 21:04
核心观点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新版《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旨在通过细化追责情形、明确免责条款、强化全流程监管,为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防线,标志着该制度从“试行”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 制度修订与背景 - 新版《办法》在名称中删除了“试行”二字,表明经过2018年“37号令”实施以来的实践,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已日趋健全,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 [1] - 该制度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落实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1] 责任追究情形扩展 - 追责情形从原先的11个方面72种,大幅扩展至13个方面98种,实现了范围和内容的双重拓展 [2] - 新增了对企业共性问题的关注,如完善了对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控股不控权、挂靠经营、转包和违规分包等情形的追责规定 [2] 金融业务追责情形 - 金融业务领域的追责情形被单独列出,明确了6类违规行为 [3] - 具体包括:违规投资金融机构或参与私募股权基金、违规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业务导致脱实向虚、违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或非法吸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产 [3] 科技创新追责情形 - 科技创新领域的追责情形被单独列出,重点关注5类弄虚作假行为 [3] - 具体包括:制售伪创新产品虚假完成任务、科研任务进度与成果造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科研项目与资金、通过空壳公司等形式骗补骗扶、虚报研发投入 [3] 资产损失认定标准 - 延续了“37号令”的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损失,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为较大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为重大损失 [4] 责任划分 -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分为三类: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4] 尽职合规免责条款 - 为保护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办法》明确了6类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可免责的情形 [5] - 免责情形主要包括: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因试验探索性强、技术路线或市场变化导致未达目标 [5] - 在战略投资、新兴产业布局、重大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或外部重大变化导致未达预期 [5] - 在资产盘活处置中因无法预见的政策或环境重大变化导致损失 [5] - 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或保留意见 [5] - 在决策实施中已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造成损失 [5] 工作程序与长效机制 - 规定了责任追究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或调查、处理和整改等 [6] - 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优化流程,完善内控,并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6] 信息化与监管目标 - 规定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加大技术运用力度 [6] - 监管目标是推进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的工作机制,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推动央企在依法合规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6]
榆林科创新城投资基金完成设立
搜狐财经· 2025-11-17 11:02
基金设立与规模 - 榆煤基金联合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及榆林科创新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榆林科创新城产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 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及资金实缴工作 [1] - 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 [1] 投资方向与策略 - 基金主要投向位于榆林市科创新城的重大项目 [1] - 基金投资领域涵盖产业转型发展相关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1] - 具体投资方向包括高端制造、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大健康、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航空航天、智能无人、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领域 [1]
江苏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中展现担当作为强化区域协同,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新华日报· 2025-09-30 07:30
核心观点 - 江苏省通过高站位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体现其作为经济大省的责任与担当 [1] 基础设施建设 -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显著增加,"十四五"时期预计完成投资超1万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1.6倍 [3] - 交通网络密集度领先,已建成过江通道20座,高速铁路里程达2594公里且面积密度居各省区第一,三级及以上航道2664公里居全国首位 [3] 生态环境质量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8月全省PM2.5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2.4% [4] - 绿色空间充足,城市绿地率超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16平方米,并颁布实施了领先全国的省级生态环境标准 [4] 对外开放与"一带一路" - 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开放能级提升,开通6条国际班列线路,过境运量全国领先,整车出口突破35万辆 [5] - 产业集聚效应增强,去年以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连云港设立企业31家,投资4.5亿美元,连云港市企业在共建国家投资项目35个,投资额4.36亿美元 [5] 长三角一体化与长江经济带 - 长三角经济总量从2018年的21.15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33.17万亿元,占全国比重达24.7% [6] - 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共建长三角实验室网络,组建两批24家创新联合体,形成154项制度创新成果 [6] - 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生态岸线占比从58.3%提升至64.5%,绿色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 [6] 区域协调发展 - 内部板块协同发展,2024年扬子江城市群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76.7%,沿海地区生产总值达2.49万亿元,同比增长5.9% [7] - 南京都市圈效应显著,周边城市在南京设立科创飞地28家,实现200项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铁路设区市节点通达率100% [7] - 徐州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经济总量占区域比重保持在20%以上,并通过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打造增长极 [7][8] 沿海地区发展 - 沿海地区是全省发展潜力和后劲所在,海洋经济占比超过全省一半约52%,今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7%,超过1.25万亿元 [8] - 未来沿海地区将向"新"发展和向"绿"发展,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打造零碳园区和绿色工厂,并补强交通短板 [8]
蓄势扩能!乌鲁木齐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6%
中国经济网· 2025-07-25 11:04
经济表现 - 乌鲁木齐市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10.5亿元,同比增长4.6%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4% [1] - 经济总量从1955年的1.7亿元跃升至2024年的4502亿元 [4] 产业发展 - 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规模突破1500亿元 [2] - 现代服务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包括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和八大生活性服务业 [2] - 已形成2个千亿级产业(现代物流、旅游),4个500亿级产业(化工、新材料、金融服务、住房出行),8个百亿级产业(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现代商务等) [2] 招商引资与开放 - 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900多个,引进到位资金2047亿元 [2] - 拥有21条中欧(中亚)班线,通达19个国家,258条航线连接国内外百余座城市 [3] - 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完成263项改革试点任务的88.6%,推出72项改革创新成果,落地78项全国全疆首单业务 [3] - 乌鲁木齐片区累计新设企业1.1万家 [3] 区位优势 - 集聚全疆30%的高新技术企业、60%的科研院所、80%的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50%的上市企业 [1] - 拥有全疆最大的铁路编组站、全国第二个国际公路运输集结中心 [3] - 天山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年旅客吞吐能力达4800万人次,货邮吞吐能力达55万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