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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
证券日报网· 2025-08-01 20:44
证券日报网讯华星创业(300025)8月1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和发 展战略,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拓展企业发展新渠道,努力扩大业务盈利空间。公司将继续深耕移动 通信技术服务,继续围绕运营商、主设备商等客户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同时积极拓展与运营商、主设 备商等客户在政企、数字经济等其他领域的业务合作。低空经济为通信行业带来了多方面的机遇,依托 多年在通信行业领域积累的经验,积极追踪新的行业机遇。公司将继续对于元宇宙、虚拟现实和数字人 等数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对相关业务进行拓展。 ...
华星创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51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执行董事会决议 [1][2] -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5名,与财务负责人、技术总监等共同构成总经理经营班子 [1][4] -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 [1][3] 高管任职要求 - 总经理及高管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或领薪 [2][5] - 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需遵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 [2][6][14] - 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时不得任职,违规聘任无效且需解除职务 [2][8] 总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计划/投资方案 [2][10] -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协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2][10] - 决定职工聘任解聘及薪资福利,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2][10][12] 高管行为约束 - 禁止挪用资金、违规担保、侵占商业机会及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4][14]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 [5][14] - 离职后若加入竞争公司或影响重大项目,需承担违约金及赔偿金 [8][32] 会议与决策机制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讨论董事会决议实施及日常经营重大问题 [6][20][22]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议题讨论内容及决定事项 [6][26][10] - 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可临时处置非职权事项,但需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4][12] 高管变更程序 - 解聘总经理需召开临时董事会且过半数董事同意 [8][28] - 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交报告,离职前需完成审计并继续履职 [8][30][31] - 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辞职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9][33] 报告制度 - 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及重大诉讼情况 [13][35] - 发生重大事故、处罚或突发事件时需及时提交临时报告 [13][36] - 董事会要求时需在5日内按要求补充报告 [12][37]
华星创业: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 [1] - 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7名不变,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1] 公司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董事会选举的代表董事,并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 [3] - 新增党组织条款,规定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修改股份财务资助条款,明确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4]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与取消监事会相衔接 [6][7]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明确八项禁止行为和维持控制权稳定的要求 [20][21] 公司治理机制 - 股东会职权调整,删除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 [22][23] - 明确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29][30] - 完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股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 [32][33] - 调整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审计委员会取代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能 [25][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范围扩大至会计凭证,复制权明确写入章程 [10] - 股东诉讼权条款调整,审计委员会取代原监事会的诉讼职能 [13][14]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的规定 [21] - 明确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和承诺 [21]
华星创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诚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中华 人民 ...
华星创业: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 ...
华星创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少于 ...
华星创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星创 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华星创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 作经验。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 - 1 - ...
华星创业: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之规定,所有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有权向公 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 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人员。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 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 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 ...
华星创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 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原则上须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