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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网络消费权益有保障
搜狐财经· 2025-07-03 18:3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直播营销欺诈、七日无理由退货争议、促销规则误导、格式条款歧义及个人信息过度收集等网络 消费领域痛点,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规则边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促销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同样受到司法关注。某家具公司开展床垫促销活动,宣称前50名付定金者可享半价优惠。消费者张某提前支付定金并获客服确认 有机会享受优惠,但最终未被列入优惠名单。法院认为,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误导行为,判决商家返还张某一半价款。此案督促经营者规范促销规则,避 免以模糊规则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演唱会门票等特殊商品的退票争议,司法裁判强调格式条款的解释应有利于消费者。消费者方某在某票务平台购买两张演唱会门票,因行程变更申请退 票,其中一张被平台以"已享受一次退票权益"为由拒绝退还20%票款。法院审理认为,平台对退票规则的解释存在歧义,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判决 平台退还剩余票款。此案要求经营者明确格式条款内容,防止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司法裁判对过度收集行为亮剑。消费者马某在使用某词典APP时,发现其自动勾选隐私政策并强制收集手机号,遂诉至法院。法院认 定,AP ...
护航网络消费市场,让“消费马车”跑得更快更稳
人民网· 2025-06-17 08:32
在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主播承诺的"假一赔十"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网络店铺销售的商品在页面中 显示"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能否得到法律支持?使用APP时遭遇隐私政策"霸王条款"怎么办?……与 传统消费相比,网络消费的快速发展,对进一步完善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网络直播营销具有'即时互动﹢场景化'的优势,但实践中容易出现虚假宣传、'货不对板'问 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判决有助于规范经营者在直播带货中的宣传行为,对 虚假宣传行为予以否定,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运营。 为了吸引消费者、提升消费额,除了向消费者作出高于法定标准赔偿承诺促使消费者消费外,电商 平台及经营者还经常开展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 在张某与某家具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某家具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时提前打开定金支付渠 道,张某支付定金后即告知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张某有机会享受优惠,张某随后支付了尾款。后 来,该公司公示的优惠名单中并无张某,该公司认为,张某未在活动时间内下单,不符合优惠条件。张 某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返还商品一半的价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 ...
网上“买买买”,权益保护要跟上(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5-06-17 06:13
洪 琥绘 (《讽刺与幽默》供图) 网络消费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较大便利,已成为群众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消费快速发展对进一步完善 消费模式、提升消费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上"买买买",消费者要的是放心与舒心。人民法院依法制裁经营者违背销售承诺、破坏消费预期的侵 权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兜底保障。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网 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和新问题,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手串直播营销中,消费者遭遇"货不对板"—— 经营者高于法定标准的"假一赔十"承诺必须履行吗? 【典型案例】 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在某次直播营销中,该店铺的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系大叶 紫檀)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 串1件,支付价款1000元。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小叶紫檀材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10 倍价款1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该票务平台在票务须知中载明的退票条件,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 ...
针对网络消费那些“坑”,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维护消费者权益
新华社· 2025-06-16 16:29
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分析 七天无理由退货争议 - 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未提供合理理由或证据证明商品不宜退货时法院判决商家需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1] - 商家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需保障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权益 [1] 促销活动误导行为 - 家具公司提前接受定金支付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实际促销时间导致消费者错过优惠资格法院认定公司存在误导行为需承担一半价款返还责任 [2] - 客服人员在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未及时指出时间不符促销规则反而暗示消费者可能享受优惠加剧了误导后果 [2] 演唱会门票退票规则争议 - 票务平台规定同一购票账户仅享一次退票权益但法院认为该条款不适用于首次购票后退多张票的情况需全额退还剩余20%票款 [3] - 退票规则存在歧义时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以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3] 网络消费司法保障趋势 -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并强调将探索网络消费变化趋势以法治方式支持行业高质量发展 [3]
最高法案例:经营者不得任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
新京报· 2025-06-16 15:09
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不应支持 法院判决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接受退货 [1]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但经营者需合理说明理由 [1] - 本案中经营者虽标注不支持退货但未说明手提包属于不宜退货性质 也未举证退货会导致商品价值大幅贬损 [1]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解读 - 网络购物消费者通常无法实际体验商品 选择依赖于经营者介绍和展示 可能产生不符合预期的情况 [2]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赋予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权利以适应在线消费特点 [2] - 经营者对不宜退货商品可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退货制度 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2] 司法实践影响 - 法院未支持经营者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行为 保障了消费者法定退货权利 [1][2] - 该判决有助于提振消费者信心和安全感 规范网络购物市场秩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