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icon
搜索文档
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2 10:1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实施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3] - 政策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4] - 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企业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 [4]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后续可视情况延长,且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4] 适用对象与投向领域 - 适用对象为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包括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共享的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 [3] - 重点支持的投向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民用大飞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科技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农、林、牧、渔等基础产业 [4] 经办银行与工作机制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5] - 财政部门与银行对接实行“总对总”模式,国家开发银行等11家银行与财政部直接对接,其他经办银行与总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接,以缩短工作链条 [6] 操作流程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放款 [7]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6年2月5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全年贴息资金申请 [7] - 经办银行按月汇总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对口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是否符合投向领域 [8] - 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7年1月31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2026年度贴息资金结算和2027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8] - 贴息资金清算申请需在2029年1月31日前提出,资金清算时间将根据政策实施期限延长情况相应调整 [9]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 [10] - 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预算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领域清单和指导贷款投向,金融监管总局等负责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10]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组织联合抽查,对存在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不得继续经办相关贴息业务 [11] - 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避免贷款重复享受贴息 [11]
已有银行主动沟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1.5个百分点
中国经营报· 2026-01-21 14:0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通知,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2] - 单户企业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况延长,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2] - 政策旨在精准支持民营经济中的投资短板,撬动中小微民营企业加大在高科技及关键领域的投入,培育新增长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3] 政策适用对象与领域 - 贴息适用对象为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2] -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重点产业链 [2] - 支持领域还涵盖科技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2] 政策执行与申请流程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办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审批并自主决策放款 [4] - 已有银行主动与企业联系沟通政策,根据计算,部分中小企业享受贴息后的年化贷款利率可能在1.00%—2.00%之间 [4] - 固定资产贷款通常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等经营升级,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专项用作项目资本金,且明确指向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的领域 [3] 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酌情组织各地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对存在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办资格 [4] - 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及其他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防止贷款重复享受贴息 [4] - 商业银行需精准把握政策边界,严格界定支持范围,并建立健全资金流向核查机制,防范资金挪用、虚构用途等套取政策性资金的行为 [5] - 补贴项目的资金审计非常严格,尤其是资金用途方面,需确保贴息资金切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升级及新质生产力相关项目建设 [1][5]
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新浪财经· 2026-01-20 12:09
政策核心内容 - 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提供财政贴息支持,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1] -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企业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2]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1年,后续可视情况延长,且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2] 适用对象与投向领域 - 政策适用对象为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1] -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重点产业链 [2] - 支持领域还涵盖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领域 [2] 经办银行与工作机制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3] - 此外,金融监管评级为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也可作为经办银行 [3] - 财政部门与银行对接实行“总对总”模式,部分大型银行与财政部直接对接,其他经办银行与总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接,以缩短工作链条,高效开展贴息资金相关工作 [4] 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放款 [5] - 贴息资金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6年2月5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全年贴息资金申请 [5] - 省级财政部门需在2026年2月28日前汇总申请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预拨资金后,省级财政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对口经办银行 [5] - 经办银行按月汇总贴息贷款情况,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新发放贷款情况以供财政部门审核 [6] - 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7年1月31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2026年度贴息资金结算和2027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6] - 相关省级财政部门需在2027年2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送财政部,以完成结算和后续资金拨付 [6] - 经办银行总部需在2029年1月31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出具清算审核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7]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口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贷款发放和贴息使用情况 [8] - 省级财政部门需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内政策实施情况报送财政部 [8] - 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预算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领域清单和指导贷款投向 [8] -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省级工作机制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向金融机构共享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名单 [8]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可组织联合抽查,对存在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办资格 [9] - 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资金流向,严禁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9]
激活有效投资 打开经济发展新空间
新浪财经· 2025-12-25 02:48
投资于物:扩大有效投资与重点领域进展 - 核心观点:扩大有效投资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之举,近期多地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支撑投资基本盘稳定 [1] - 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今年前11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但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后的项目投资同比增长0.8% [2] - 重大项目与“两重”建设:全球最大规模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一期投产,金上—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投运 [1];今年“两重”建设共安排8000亿元支持1459个项目,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 [2] - 新基建投资:前11个月,智能消费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6%,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9.2%、87.6% [3] - 基础设施潜力: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存量资本仅为发达国家的20%到30%,水利、市政和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存在短板,投资空间很大 [3] 投资于人:民生领域与人力资本投资 - 核心观点:投资于人旨在将更多资源投向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以人力资本提升和消费潜力释放驱动高质量发展 [5] - 民生基础设施投资:今年前11个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上运输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5%、8.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20.7% [5] - 城市更新投资:“十五五”时期预计将建设改造地下管网超过70万公里,新增投资需求超过5万亿元 [6] - “一老一小”投资潜力: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3.1亿人,到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有望突破30万亿元;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接近3000万,育幼服务市场广阔 [7] - 人才技能投资潜力:我国高技能人才仅占就业人口总量的7%,技能劳动者求人倍率长期保持在2以上,培训、就业等人力资源开发投资需求将不断释放 [7] 政策部署与未来方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确明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之首是“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要求“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优化实施‘两重’项目”、“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8] - 多部门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明年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财政部部署明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教育部明确第二期“新双高”建设学校增至220所 [8][9] - 地方实践:江苏高质量推进“两重”项目滚动储备,广东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浙江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 [8] - 激发民间投资:各地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打出政策“组合拳” [10];例如安徽全椒县围绕工业技改、新兴产业培育建立企业项目储备库,推动民间投资项目落地转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