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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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4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件核心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4,671,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7% [3] -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52,70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3% [2] -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份被冻结的通知 [4] 本次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 本次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860,323,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63.60%,占公司总股本的37.55% [2] - 本次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2,461,927,100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182.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4% [2] - 本次股份冻结涉及一笔司法标记,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为5,203,004.00元,需冻结1,540,000股 [4]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受限情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878,001,90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63%,占公司总股本的38.32% [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476,7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47%,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 [3] - 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合计1,354,771,90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09%,占公司总股本的59.12% [3] 累计轮候冻结情况 -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2,822,022,51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8.62%,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6% [3][5] - 一致行动人周海江累计被轮候冻结2,063,491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54%,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3][5] 公司经营与独立性声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7]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7] - 公司认为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7]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3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截至公告日,杭州咸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908,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9% [2] - 截至公告日,杭州万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 [2] - 截至公告日,杭州弘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6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 [2] - 截至公告日,杭州德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7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 [2] - 截至公告日,杭州易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8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2] - 上述五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原监事、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它们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并参与本次减持收益分配 [3]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五家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12,281,7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93,93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4] -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87,8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 [4] - 集中竞价减持拟于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 [4] - 大宗交易减持拟于相同期间内进行,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 [4]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 股东历史承诺与一致性 -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数量、期限、减持方式等已作出承诺 [7] - 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将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减持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8] - 承诺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 [8]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之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0] 减持计划实施安排 -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各有限合伙企业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 -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停牌,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6] - 相关股东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安排 [7]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3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5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1][2] - 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5][6] H股全球发售及上市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H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之议案》 同意公司H股全球发售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安排 [2] - 相关安排包括批准H股全球发售安排 批准刊发及签署招股说明书等全球发售文件 批准处理H股发行程序 并授权相关人士处理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务 [2]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此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之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5][9][10] - 修订背景是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 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进展情况 [5][10]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此次章程修订相关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11]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11]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3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6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4] 公司自查与核实情况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未发生重大变化 [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等 [5] - 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6] - 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且相关方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000万元到-109,000万元 [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1
公司投资进展 - 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拟出资人民币49,990万元参与设立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约占基金募集规模的49.99%,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1] - 该专项投资基金旨在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取得H3C Technologies Co.,Limited(即新华三)部分股权,以期通过新华三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1] -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通知,专项投资基金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2] 基金合伙人结构变动 - 原有限合伙人合肥华芯启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协议,将其出资份额分别转让给中金接续元亨(郑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渝富数智经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重庆渝富高精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 公司与上述三家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全体合伙人已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 [2]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1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近期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 [1] - 公告披露了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表格 [1] - 公告特别注明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1]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概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以及其控制的玄元科新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阿巴马元享红利8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持股份存在质押情况 [2] - 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100%持有上述提及的两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公司经营与质押风险说明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3] - 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目前的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3] - 相关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 - 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1
公司办公地址变更 -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变更主要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由安徽省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创新科技海岸科技六路6楼 邮政编码为519085 [1] - 公司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联系电话为0756-3390000 投资者热线为0756-3390188 传真为0756-3390238 公司邮箱为dehaorunda@electech.com.cn [1]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6日审议通过并公告了此次变更 [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1
事件概述 - 京蓝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竞价 本次被拍卖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044,575股 约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0% [1][2] - 本次拍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 竞买人为王梓旭、赖岳宽 公司未知悉竞买人之间的关系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2][3][5] 拍卖结果与股权变动 -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26年2月4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 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竞价 [3] - 截至公告日 破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670,291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 [3] - 若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 破产专户持股数量将减少至92,625,716股 持股比例将降至约3.18% [3] 后续流程与影响说明 - 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 存在不确定性 买受人需在2026年2月24日16时前缴清余款 [4][5] - 司法拍卖竞买人需遵守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监管规定 [5] - 公司强调 破产专户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2][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21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即将大规模解禁上市流通,本次解禁股份数量巨大,占公司总股本近一半,预计将对公司股票流通性和市场表现产生显著影响 [1][2][4] 首次公开发行及股份变动概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9,313,200股A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由567,939,870股增至757,253,070股 [2] - 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4,564,712股,占总股本16.4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2,688,358股,占总股本83.55% [2] - 公司曾经历多次限售股解禁:2023年8月网下配售股解禁7,954,528股(占总股本1.05%);2024年2月部分首发前股份及战略配售股解禁250,858,406股(占总股本33.13%);2024年3月战略配售剩余股解禁55,500股(占总股本0.01%)[3] - 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于2025年7月增加至760,802,721股 [4] - 截至2026年1月27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6,118,207股,占总股本50.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4,684,514股,占总股本49.25% [4] 本次限售股解禁核心信息 - 本次解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4] - 本次解禁股份数量为373,81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760,802,721股的49.13% [2][4][30] - 本次解禁涉及股东共计15户 [2][29] - 本次解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9日 [2][28]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禁的15户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多项承诺,主要包括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稳定股价、股份回购、利润分配、填补回报、信息披露、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等 [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 - 主要股东如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均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5][6][8] - 锁定期届满后,部分股东(如电化集团、津晟新材料、宁德时代等)表示存在减持可能,并承诺将通过合规方式(如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减持,且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5][6] - 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28] - 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28] 本次解禁股份具体情况 - 部分股东所持解禁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有43,283,250股被质押冻结;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11,800,000股被质押冻结;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有5,000,000股被质押冻结 [30] - 其余股东本次解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30] - 部分股东名称自上市后已发生变更,例如“湖南裕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 本次解禁股东中,无股东担任或曾于离职半年内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0]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禁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3]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33]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芳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02:19
核心观点 -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低于转股价格阈值 预计将再次触发“芳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将据此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3][9]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发行上市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计发行6,420,000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4,200.00万元 债券期限为6年 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8年9月22日 [4] - **转股安排**: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芳源转债” 代码“118020” 转股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8年9月22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18.62元/股 [4] - **历史转股价格调整**: - 2023年10月30日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转股价格由18.62元/股微调至18.63元/股 [4] - 2026年1月23日 因之前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转股价格由18.63元/股向下修正为14.00元/股 [5][6]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触发条件**: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 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7] - **修正程序**:修正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且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 - **执行流程**:公司决定修正后将发布公告 明确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并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8] 本次预计触发条件的具体说明 - **触发进展**:在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 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00元/股的85% 即低于11.90元/股 [3][9] - **后续程序**:若后续交易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阈值 将正式触发修正条件 公司将于触发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