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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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2 17:08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2日召开[2] - 出席股东6人,持表决权股份64,914,600股,占比71.60%[3] - 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3][4] 议案表决 - 多项制度及章程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均为64,914,600股,占比100%[5][7][8][10][11] 授信额度 - 2024年度拟申请不超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2] - 授信额度议案同意股数64,914,600股,占比100%[12]
合肥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6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翔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 事会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
合肥高科: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2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 |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 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 |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 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 | 届满可连选连任。 | 届满可连选连任。 |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 |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 | 务。 | 务。 |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 |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 | 高级管理人员 ...
合肥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0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 ...
合肥高科: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3-12-25 17:44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3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王玉瑛(独立董事) | 赵法川、王玉(独立董事)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三、审计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鉴于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该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 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8)。 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 ...
合肥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5 17:44
制度审议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人员职责与报备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最新资料[6] - 新任董事、监事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 业绩快报与预告 - 公司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2] - 业绩预告重大变化情形包括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损变盈利[12]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临时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需披露临时报告[21] 定期报告审核与确认 - 公司监事会需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1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定期报告内容与问题处理 - 公司年度报告应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公司中期报告应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相关文件[15]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7][22]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情况及影响[24] 股东大会通知与决议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26]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决议公告[2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0]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可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披露执行情况[35]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接受辅导时应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及进展[37]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4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达5%整数倍需披露[40] - 大股东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控股股东等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其他主体不超6个月[41] - 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除上述披露外,还需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4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需披露[44]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5] - 已披露信息存在差错等被责令改正或经董事会决定更正需披露[45] 股东告知事项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5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52]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需告知公司[5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2] 关联方与人员报送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52]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3] 报告编制与审核程序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审计并提交财务资料[55]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55]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部门协作、审核及审议等程序[5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不同类型披露有不同审批程序[56] 信息保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64] 相关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65]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70]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实际支配表决权超30%等[70]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7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72]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方情形的也算关联方[72]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9] 制度生效与发布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76]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77]
合肥高科: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9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 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建立健全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分公 ...
合肥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北京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
合肥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25 17:44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95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应选择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 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2 日 15:00。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 ...
合肥高科: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17:44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25日通过[2]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董,至少1名会计专业[6][7] - 委员经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2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6] 职责与架构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4][9]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7] - 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