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8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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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斯股份(83241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0:00
内部审计制度 - 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 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 - 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审计[10] 内部审计部门 - 对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3] - 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4]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等[16] 其他机制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1]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其他要求 - 及所属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经费保障[23]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7] 制度管理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路斯股份(8324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事项 - 审议关联交易等七类事项,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8] - 提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8]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13]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8]
路斯股份(8324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9]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信息披露 - 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5]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6] 资金使用审议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6] - 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信息[17] 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原自有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1] - 投资项目中自有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六个月内完成[21] 违规责任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可能赔偿、被罢免及担责[23] - 违规使用造成损失,公司可追偿并要求赔偿[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5]
路斯股份(83241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资金占用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4][6]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范和清欠资金占用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0][11] 整改与追责 - 存在资金占用应及时整改,原则以现金清偿[13] - 若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讨并追责[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7]
路斯股份(8324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路 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适用本制度。公司权益分派包括利润分配以及公 积金转增股本,其中利润分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 第二章 利润 ...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 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 ...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 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
路斯股份(8324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 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超过 50%股份,或者能够决定 ...
路斯股份(83241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5 00:00
网络投票细则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经2025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投票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间隔至少二个交易日[7] - 中小投资者定义明确[10] - 多种投票规则明确,如总议案投票、重复投票、回避投票等[10]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投票数据获取与生效 - 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11]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3]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0:00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董事 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