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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斯股份(83241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舆情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7]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8] 处理机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采集和上报[9]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2] - 重大舆情处理措施包括调查、沟通、发公告等[13]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处分或追责[16]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及解释[18]
路斯股份(8324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00: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选聘规则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不低于40%[14] - 审计人员承担业务有期限限制[16] - 聘期一年,可续聘[15] - 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7] 选聘方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0] - 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1] 改聘与披露 - 四种情况应改聘,更换需在四季度前完成[19]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9] - 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19]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关注五种情形[22][23]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严重违规不再选聘[24]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6]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2]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9] 聘任解聘规定 - 聘任、解聘等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9]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1] 职责与生效条件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12] - 辞任完成移交和披露后生效[9]
路斯股份(83241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0:00
内部审计制度 - 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2] - 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 - 范围包括财务、内控、专项审计[10] 内部审计部门 - 对公司业务等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3] - 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4]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等[16] 其他机制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1]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5] 其他要求 - 及所属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经费保障[23]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7] 制度管理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路斯股份(8324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事项 - 审议关联交易等七类事项,部分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8] - 提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8]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8]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13]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5]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8]
路斯股份(8324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9] 项目论证与资金使用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信息披露 - 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5]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6] 资金使用审议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6] - 投资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披露信息[17] 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原自有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1] - 投资项目中自有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六个月内完成[21] 违规责任 - 擅自变更投向,责任董事可能赔偿、被罢免及担责[23] - 违规使用造成损失,公司可追偿并要求赔偿[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5]
路斯股份(83241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资金占用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4][6]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是防范和清欠资金占用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0][11] 整改与追责 - 存在资金占用应及时整改,原则以现金清偿[13] - 若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讨并追责[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7]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委员会细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3]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激励公示 - 公司应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13] - 应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3] 会议规则 - 非紧急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一人一票[19]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2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1]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独董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22]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应含相关信息[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 会议记录应载明独董意见等并签名[24]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等内容[25] - 相关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5]
路斯股份(8324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利润提取与分配比例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11]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其他规定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也可中期分红[13] - 调整政策需董事会论证,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9] - 权益分派方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需审批除外[21]
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提名委员会细则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22日生效[2] - 成员3名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7]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委托、履职、会议记录等规定[21][23][24] - 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通过日生效[2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7] - 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