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834062)

搜索文档
科润智控(8340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6 21:17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6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9]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通知与费用 - 召集人应提前发股东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15]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12]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3]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股东会决议[34]
科润智控(8340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6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制度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3]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组织实施人[4] - 未经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进行内幕交易[17] - 公司可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或发告知书明确义务责任[19] 违规处理 - 违规知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视情节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18] - 公司须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并追究责任[20] 其他说明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实施[23][24]
科润智控(8340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6 21:17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薪酬确定与考核 - 董高薪酬结合公司经营等情况综合考核确定[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8]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挂钩考核[10]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10] 薪酬调整与违规处理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2] - 重大变化可调整薪酬标准,报董事会批准[14] - 严重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2]
科润智控(83406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6 21:17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非职工董事时,股份表决权可集中使用[3] - 按选举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7] - 投票总数超累积票数或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8] - 当选董事按得票排序,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一半[9]
科润智控(83406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7-16 21:17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知识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7]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六种不良记录[7][8]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有过往不良情形提名人应披露[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5]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7]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21] - 特定情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21] - 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与公告同时披露[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5]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异议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相关部门[26]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科润智控(834062)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07-16 21: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经理工作制度》[2] 人员任期与聘任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8] - 财务负责人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17]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室提前三天征集办公会议题并报总经理审批[20] 绩效与薪酬 - 经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24] - 经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科润智控(8340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6 21:17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5-097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2.16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科润智控(8340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7-16 21:17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 ...
科润智控(83406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6 21:1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决策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不同,分别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或总经理审批[6][7] 计算原则 - 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制度[7] 决策流程 - 总经理萌发意向提议案,超权限事项经多层审议生效[8]
科润智控(83406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16 21:17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9票同意[2]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4]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可网络投票,同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4]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交易日[6] - 多次有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按股份数计表决权总数[8] - 累积投票制超票数或超应选人数投票视为弃权[8] - 对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议案外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9] - 网络和现场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9]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参与投票,计算结果时剔除[9]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