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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01088) - 持续关连交易 - 2026-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
2025-10-24 20:16
交易协议 - 公司2022年10月28日与太原铁路局订立2023 - 2025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3][5] - 2025年7月25日董事会将2023 - 2025年协议下2025年度总收入年度上限由74亿元提升至150亿元[3][5]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批准订立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3][5] - 2026 - 2028年协议于2026年1月1日生效,至2028年12月31日届满[3][5][7] 交易内容 - 2026 - 2028年协议订约方为公司与代表国铁集团的太原铁路局[6] - 2026 - 2028年协议下双方相互提供运输服务、出售煤炭及其他产品服务[3][5][6] - 运输服务价格按政府定价、指导价、行业规则、市场价等顺序确定[8] - 煤炭出售价格以单价乘以实际重量计算,单价参考多因素厘定[9] 业绩数据 - 2023 - 2025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提供运输服务收入2023年为0亿元,2024年为0.01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7.48亿元[13] - 2023 - 2025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出售煤炭收入2023年为23.10亿元,2024年为23.66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15.20亿元[13] - 2023 - 2025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收入2023年为0.07亿元,2024年为0.1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1.75亿元,2024年同比增长约143%[13][16] - 2023 - 2025年国铁集团向本集团提供运输服务支出2023年为100.88亿元,2024年为102.44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71.78亿元[13] - 2023 - 2025年国铁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支出2023年为4.06亿元,2024年为3.89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为1.33亿元[13] 未来展望 - 2026 - 2028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收入建议年度上限每年为120亿元[14] - 2026 - 2028年国铁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支出建议年度上限每年为250亿元[14] - 预计2026 - 2028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提供运输服务年收入约60亿元[15] - 预计2026 - 2028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出售煤炭年收入约30亿元[16] - 预计2026 - 2028年本集团向国铁集团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年收入约20亿元[16] 其他数据 - 2023 - 2025年国铁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金额呈上升趋势,过往年均支出约101亿元,年均运输量约1.4亿吨,平均运价约73元/吨,预计年均运输量增至约2.1亿吨,年运输服务支出约153亿元[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4,384兆瓦,发电分部耗煤量约4,370万吨,预计煤炭采购相关支出约20亿元,参考平均采购价约493元/吨[1] - 2023 - 2024年公司与国铁集团其他产品及服务年均支出约4亿元,预计未来支出约10亿元[1] - 考虑潜在资产收购交易整合效应,与国铁集团相关年度支出或约45亿元[1] 公司管理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小组等职责,以年度上限为持续关联交易管理重点[18] - 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小组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持续关联交易管理流程,要求附属公司每月上报执行情况[19] - 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等多部门及董事会等参与监督合规,加密价格监测及交易预测审阅频率[20] 其他信息 - 公司持有朔黄铁路约52.72%股权[27] - 2026 - 2028年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因适用百分比率有一项超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23] - 董事会批准2026 - 2028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项下建议的年度上限[24]
中国神华(01088) - 2025 Q3 - 季度业绩
2025-10-24 20:14
收入和利润(同比) - 2025年1-9月收入为2131.5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6%[7][14] - 2025年1-9月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期利润为413.6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7]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收入为750.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1%[7]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为146.6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8%[7] - 公司总收入同比下降16.6%,从2024年1-9月的2554.75亿元人民币降至2025年同期的2131.51亿元人民币[42] - 公司税后净利润同比下降11.8%,从2024年1-9月的563.93亿元人民币降至2025年同期的497.19亿元人民币[42] -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基本盈利为2.082元人民币,低于2024年同期的2.415元人民币[43] 成本和费用(同比) - 2025年1-9月经营成本为1454.7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2%[14] - 2025年1-9月研发费用为13.4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1%[14] - 2025年1-9月经营成本为53,180百万元,同比下降12.5%,主要因售电量下降及燃煤采购价格下降[38] 现金流活动 - 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2.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9%[7] - 经营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19.9%至65,253百万元,主要因煤炭、发电等业务收入下降[16]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收窄83.0%至8,880百万元,主因公司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及上年同期新增定期存款较多[16] - 融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54.5%至74,652百万元,主因公司偿还债务及支付股息同比增加[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652.5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814.74亿元下降19.9%[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88.8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净流出522.49亿元显著收窄83.0%[48]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746.5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83.04亿元增加54.5%[50] 煤炭业务表现 - 2025年1-9月煤炭销售量316.5百万吨,同比下降8.4%[23] - 2025年1-9月煤炭平均销售价格487元/吨,同比下降13.7%[25] - 2025年1-9月煤炭分部收入1590.99亿元,同比下降21.1%[28] - 2025年1-9月煤炭分部毛利400.6亿元,同比下降22.3%,毛利率25.2%[28] - 2025年1-9月自产煤销售收入1169.3亿元,毛利率41.6%[30] - 2025年1-9月外购煤销售收入371.89亿元,毛利率1.3%[30] - 2025年7-9月商品煤产量85.5百万吨,同比增长2.3%[23]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为164.4元/吨,同比下降3.1%[32]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为28.0元/吨,同比下降8.5%,主要因煤矿剥离费及材料耗用下降[32] - 人工成本为50.5元/吨,同比下降7.2%[32] 发电业务表现 - 2025年1-9月总售电量153.09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5%[23] - 2025年1-9月境内燃煤发电量为155.76十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9%[33] - 2025年1-9月境内燃煤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3,520小时,同比下降9.7%[33] - 2025年1-9月境内燃煤发电平均售电价为37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5.5%[33] - 2025年1-9月公司收入为65,179百万元,同比下降9.0%,主要因售电量及平均售电价下降[38] - 2025年1-9月毛利率为18.4%,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38] - 2025年1-9月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为325.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7.8%,主要因燃煤采购价格下降[38] 其他业务分部表现 - 港口分部收入同比增长3.1%,毛利同比增长18.0%,毛利率上升6.2个百分点至49.1%[40] - 航运分部收入同比下降28.7%,毛利同比下降30.4%,毛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至10.2%[40] - 煤化工分部收入同比增长6.1%,税前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68.2%[40] - 铁路分部收入同比微增0.3%,税前利润同比增长1.3%[40] - 2025年7-9月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81.3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8%[23] 资产负债及资本开支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27.6%至48,053百万元,主要由于支付2024年度末期股息[15] - 在建工程增加33.0%至37,116百万元,反映发电、煤矿项目持续投入[15] - 短期借款大幅减少69.1%至4,326百万元,主因部分短期及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已偿还[1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00%至0,因公司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15] -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增加25.7%至44,217百万元,主因预提修理费等费用增加[15] - 合同负债增加36.8%至5,474百万元,反映预收售煤款增加[15]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80.53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664.13亿元人民币减少183.6亿元人民币[45] - 公司总借款为341.1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457.03亿元人民币减少115.86亿元人民币[45][46] - 购买物业、厂房和设备等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01.9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11.67亿元增加42.6%[48] 融资与股息 - 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为人民币449.03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50] - 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57.70亿元,并新取得借款人民币45.54亿元[50] - 分派予非控股股东的股息为人民币162.5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0.73亿元大幅增加684.1%[50] 其他利得及股东信息 - 2025年1-9月其他利得及损失为收益4.06亿元人民币,主要因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14]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25年1-9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66亿元人民币[11]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69.52%[19]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69.5789%[22] - 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1.7%,较2024年同期的30.4%上升1.3个百分点[42]
中国神华(01088)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投票结果
2025-10-24 20:14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24日举行,决议案获通过[3] - 会议时公司7名董事,4名出席[3]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2738人,代表股份占比74.927202%[4] 股份情况 - 截至股东会,公司已发行股份19,868,519,955股[3] - 赋予投票权的公司股份总数19,868,519,955股[8] 利润分配 - 拟分配中期股息每股0.98元,共计约19,471百万元[5] - 中期利润分配议案赞成票占比99.997861%[6] 授权议案 - 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议案赞成票占比96.940363%[7]
中国神华: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6.2% 煤炭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导致煤炭销售收入下降
新浪财经· 2025-10-24 19:30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4.11亿元,同比下降6.2%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390.52亿元,同比下降10% [1] 公司收入变动原因 - 煤炭销售收入下降主要由于煤炭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1] - 售电收入下降主要由于售电量及平均售电价格下降 [1]
中国神华: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9:2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中煤炭分部占比最高,为75.23% [1] - 发电分部为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9.35% [1] - 铁路行业、港口分部和煤化工分部收入占比分别为15.52%、2.51%和2.11%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8444亿元 [1]
中国神华Q3净利润降6.2%,煤价下行压力持续凸显 | 财报见闻
华尔街见闻· 2025-10-24 19:20
财务业绩摘要 - 第三季度单季归母净利润144.1亿元,同比下降6.2% [1] - 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390.5亿元,同比下降10.0% [1] - 前三季度营收2131.5亿元,同比下降16.6% [1] - 前三季度毛利率36.1%,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1] - 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652.5亿元,同比下降19.9% [1]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1.965元,加权平均ROE为9.35% [1] 煤炭业务表现 - 前三季度煤炭销售量3.165亿吨,同比下降8.4% [1] - 前三季度煤炭平均售价487元/吨,同比下降13.7% [1] - 前三季度自产煤毛利率39.7%,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 [1] 发电业务表现 - 前三季度售电量1,5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5% [1] - 前三季度平均售电价382元/兆瓦时,同比下降4.5% [1] - 前三季度发电业务毛利率19.2%,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 [1] 装机容量情况 - 公司总装机容量48,681兆瓦,新增装机1,217兆瓦 [1] - 燃煤发电装机占比93.2% [1]
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4 19:1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并于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由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 十八日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二一年三 月二十六日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二五 年十月二十四日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及《国家能源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细则》(国家能源制 度〔2024〕17 号)、《国家能源集团内幕信息管理与内幕交易 综合防控办法》(国家能源制度〔2024〕18 号)的要求,为落 实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神华)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 防止内幕交易对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不利影响,制定 本办法。 — 1 — ...
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4 19:17
制度修订与责任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于2005年首次审议通过,历经多次修订[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 - 董事和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12] - 公司本部各部门和子分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1] 披露时间与流程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ESG报告[20] - 定期报告经公司党委会等前置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披露[21] - 公会审议后至少提前10天送达董事审阅财报[31] - 预计宣布股息等需在董事会召开至少7个交易日前披露会议日期[31] 披露文件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公司不得委托非规定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2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8]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36]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报送[32]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37]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重大”标准涉及指标占比为5%[40][42] - 重大交易包括12类事项[44]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满足条件需披露[4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净利润变化满足条件需业绩预告[47][48] - 公司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处理[48]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7] - 公司参加投标合同金额达标准未取得中标文件需提示公告[45] - 诉讼和仲裁等事项满足条件需披露[50] - 董事等人员无法正常履职等情况需披露[51] - 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52] 违规责任与处理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将被处罚,致投资者损失需赔偿[65]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因失职或违规致重大差错可追究责任[66][67] - 公司内部人员违规按规定处分,外部单位或人员违规向监管机构报告[68]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由信息披露主管部门承担解释工作并提修订建议[70] - 本办法制定、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0][71] 信息提供限制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违规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60][61] - 公司相关人员接待投资者涉及内幕信息等须拒绝回答[61]
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4 19:17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买卖本公司股份,是指本公司员工 使用登记在其名下账户和利用他人账户买卖本公司股份。本 公司员工委托他人使用登记在其名下账户买卖本公司股份, 视作员工本人所为。 本公司员工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员工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员工。其他员工是指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 所有员工,即与本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参股公司、 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并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本办法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经公 ...
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2025-10-24 19:16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集团公司")为联 交所上市规则所界定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连人士。国铁 集团公司授权其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局")代表国铁 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签订 2026 年至 2028 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持续关 连交易框架协议》")并确定其项下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该持续关连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二)前次持续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 年 10 月 28 日,国铁集团公司授权太原铁路局代表国铁集团公司与本 公司签订 2023 年至 2025 年《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及其下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