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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6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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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6 14:1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前者涵盖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后者说明了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和制度的原因、依据及章程修改情况 [1][4] 第一季度报告 主要财务数据 - 包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1] 股东信息 - 有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未涉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及前10名股东等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导致变化情况 [2] 其他提醒事项 - 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3] 季度财务报表 - 未经审计,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3月31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 - 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 - 3月),不涉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年初财务报表情况 [3]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原因及依据 -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4]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5]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22:03
会议信息 - 郑州煤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1点召开[1] - 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2][3]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订章程和规则议案,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4][5]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4]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20: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1] - 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1]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相关议案,待股东大会表决[4][5][6] - 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6]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7] - 审议通过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议案[8]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8:5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4] - 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外部董事占多数,含1名职工代表[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 决策权限 - 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投资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请股东会表决[10] - 公司经营计划和不超净资产10%的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策,累计不得超净资产50%[11]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6][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7] 其他规则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该情况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 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提出临时提案[22] - 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订,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表决[23] - 董事会决议表决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有现场举手表决等[25] - 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32]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8:5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向河南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通讯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7] - 股东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相关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会议流程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28]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的公司,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等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9]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原因导致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恢复或终止并披露[30]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1]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 董事会、股东等对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32]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3]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本规则未明确或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公司法》等执行[35] -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披露,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上网[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5]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8:59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1]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且原则上只接受一次[23] 信息披露 - 国内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9] - 公开信息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13] - 以董事会名义的临时公告提交董事会审核[14]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文稿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审阅或授权签发[14] - 证券发行核准后至结束前重要事项需向证监会说明并修改招股书或补充公告[18]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24] - 季度报告主要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26] 业绩预告与审计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2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8][29]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于重大事件[32][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于重大事件[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于重大事件[3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40][41]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42] - 董事长、总经理等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42] 相关方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46] - 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45]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7]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48] - 各单位按规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事项[48] - 信息管理负责人不能履职时指派单位5日内另行指定[52] - 各单位发布新闻稿需提前报送会签[53] - 控股和参股股东对股权变动与质押有信息传递责任[55]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误导或遗漏负法律和连带赔偿责任[55] - 子公司和部门负责人传递信息违规将被追责[55] - 公司组织机构等信息由人力资源部与综合办公室提供[56] - 劳动人事等信息由人力资源部提供[56] - 重大经营等信息由改革发展管理部提供[56] - 借贷等合同及财务数据由审计监督部和财务资产部提供[56]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60]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5 18:59
董事离职情形 - 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5] 离职流程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提交日生效[5]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 30日内完成补选[5]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解除职务 - 股东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决议作出日生效[7] 追责机制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1] - 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8:5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0] - 检查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0]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监督财务报告等体系运行[10] -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10] - 参与对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考核[10]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8]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8]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20] - 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3]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22]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22] - 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5] 其他 - 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工作细则作废[30]
郑州煤电:2025一季报净利润-0.6亿 同比下降276.47%
同花顺财报· 2025-04-25 18:4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展示公司2025年一季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及分红送配方案 [1][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5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为 -0.0494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0.0278元减少277.7%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净资产为1.5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1.37元增长9.49%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公积金为0.19元,与2024年一季报持平 [1] - 2025年一季报每股未分配利润为 -0.34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 -0.50元增长32% [1]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收入为9.67亿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11.38亿元减少15.03% [1] - 2025年一季报净利润为 -0.6亿元,较2024年一季报的0.34亿元减少276.47% [1] - 2025年一季报净资产收益率为 -3.25%,较2024年一季报的2.07%减少257%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67632.53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55.5%,较上期变化1377.91万股 [1]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6606.8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6.46%,持股不变 [2] -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637.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45%,持股不变 [2] - 国泰中证煤炭ETF持有736.4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0%,增持265.07万股 [2] - 周成持有712.6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58%,增持372.89万股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709.5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58%,增持386.18万股 [2] - 李松峰持有592.4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49%,增持165.98万股 [2] - 李美君持有553.6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45%,减持0.26万股 [2] -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A持有541.6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44%,减持20.77万股 [2] - 黄齐媚持有277.1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23%,为新进股东 [2] -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A持有265.0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22%,增持94.76万股 [2] - 刘超上个报告期持有163.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13%,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本次不分配不转赠 [2]
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2025-04-25 18:35
郑州烘电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 ELECTRIC CO.ITD .9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 ELECTRIC CO.LTD lat NTEN 日 | 关于本报告 | 01 | 强化ESG治理 | 09 | 附录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 | | --- | --- | --- | --- | --- | | 走进郑州煤电 | 03 | | | ——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索引表 | | | | | | 附录二:读者反馈表 | | 规范运作,打好治理"组合拳" | | --- | | 坚持党建引领 | | --- | | 夯实公司治理 | | 深化内控合规 | 以"智"增效,种好煤炭"责任田" 聚焦煤矿智能化建设 27 保障煤炭可持续供应 36 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 40 强化执行,筑牢安全"压舱石" | 保障职业健康 | 43 | | --- | --- | | 筑牢矿区安全 | 46 | | 安全文化建设 | 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