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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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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或代行董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以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当独立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 东。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控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1029)
2025-10-29 17: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 券市场 "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日常实施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 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明确自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029)
2025-10-29 17: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 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公司章程》 和规章制度等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披露 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本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 披露的义务。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 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
香江控股(600162)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临沂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临体改[1993]第 28 号文批准,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山东省临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和山东省鲁政发[1995]126 号文件精 神,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于 1997 年 1 月 29 日依法办理了重新 登记手续,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006 年 11 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住所 地由山东省临沂市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依法办理了重新登记手续。 2016 年 1 月,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原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换发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 ...
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1029)
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 ...
香江控股跌2.18%,成交额1.03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118.8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24 10:09
股价与交易表现 - 10月24日盘中下跌2.18%,报2.24元/股,成交1.03亿元,换手率1.38%,总市值73.21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8.84万元,特大单买卖占比均约为1%,大单买入占比10.16%,卖出占比11.33% [1] - 今年以来股价上涨17.34%,但近20日下跌22.22%,近60日上涨26.55%,近5个交易日上涨2.75% [1] - 今年以来6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10月15日,龙虎榜净买入5315.83万元,买入总额占总成交额28.7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30日,于1998年6月9日上市,主营业务为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商贸流通运营52.81%,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31.56%,其他15.63%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住宅开发,概念板块包括京津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融资融券等 [2] 财务业绩 - 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36亿元,同比减少61.52% [2] - 2025年1-6月归母净利润为-1984.62万元,同比减少147.19% [2] 股东与分红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5.39万,较上期减少5.61%,人均流通股增加5.94%至60641股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2.62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2.45亿元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668.68万股,较上期减少2441.46万股,南方中证房地产ETF发起联接A为新进股东,持股1669.25万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