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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6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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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2025-08-25 17: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 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证券律师、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三条 公司不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5 17:3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包括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各级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业务,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7: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 或者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 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7:3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控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 议组织和材料准备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 予配合。内控审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流程 - 特定信息申请需填登记表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7] - 董事会秘书两交易日内审核是否符合条件[7] 决定与保存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需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7] 后续处理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相关信息[9] - 不符合条件或违规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11]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7:3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17:3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书面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 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与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 行沟通,尤其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形 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5 17:3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3] -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情况[4] 审计沟通与审阅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其沟通、评估并审阅报表形成意见[4][5]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报表形成意见[5] 审计后续工作 - 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开会表决、提交审核并提交总结和选聘建议[5] 会计师选聘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能力和资格并按制度选聘[7] 规程生效 - 工作规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时亦同[10]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3]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9] 流程要求 - 公司重大事项需填报相关登记表和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2] - 违规者按情节处罚或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