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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6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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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45.80% 铜箔业务聚焦高端化成效显著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5 21:3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18亿元,同比增长45.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8.91% [1] - 铜箔业务贡献营业收入5.53亿元,占总营收67.59% [1] - 铜箔销量同比增长131.33%,产品毛利率逐步改善 [1] 铜箔业务发展 - 电子电路铜箔产能10000吨/年,锂电铜箔产能5000吨/年 [3] - 在建铜箔产能达10000吨/年 [3] - 高端产品RTF、LP、HTE已实现量产 [2] - RTF-ll导入下游供应链,RTF-lll、HVLPII等高阶产品已送样测试 [2] - 锂电铜箔具备4.5μm至8μm全批量供货能力,掌握3.5μm生产技术 [2] - 锂电铜箔客户包括比亚迪、鹏辉能源、欣旺达等主流企业 [2] 行业背景与机遇 - 全球PCB产值2024-2029年预计年复合增长率达5.2% [1] - 国内电子电路铜箔贸易逆差长期超过6.9亿美元 [1] - 高端铜箔进口替代空间广阔 [1] - 新能源车与储能系统推动锂电铜箔需求 [1] 产能与成本优势 - 四川德阳生产基地依托当地硫酸资源及铜材仓储优势 [3] - 客户在川渝地区设有生产基地,有效降低生产运输成本 [3] - 产能规模扩大与产品结构优化有望改善盈利能力 [3] 其他业务进展 - 内蒙古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有序推进 [3] - 投产后将新增11880吨/年氨基酸产能 [3] - 莫能菌素产品出口表现亮眼,印度市场销量同比上升23.50% [3]
亨通股份(600226.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8.91%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21:14
营收表现 -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收8.18亿元 同比增长45.80% [1] 盈利能力 - 归母净利润1.27亿元 同比增长8.91% [1] - 扣非净利润7833万元 同比下降29.36%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元 [1]
亨通股份:9月16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5 21:13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亨通股份:8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8:26
公司董事会及会议 - 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文件 [1] 公司财务及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制造占比97.37% 其他业务占比2.63%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00亿元 [2] 行业市场动态 - A股成交连续8天破2万亿元 [2] - 券商行业启动秋招 行业巨头提供25个岗位 [2]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7: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连续未出席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方式进行[22] - 现场表决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3]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4] - 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相关表决规则[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33] - 相关人员应在记录和决议上签字[3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6]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督促执行决议,有变化应报告[37][38]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7: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通知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经同意可豁免,资料提前三日提供[11][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8]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董不得再被提名[8]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会计专业独董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0]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 不符合规定或两次未参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2,13] - 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18]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及时提供资料并通报运营情况[25] - 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25]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不得阻碍[2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报监管机构[26]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6] - 公司承担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26]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改审议[28][29]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7:31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4][5] 职责与流程 - 研究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投资评审小组做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9] - 会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小组[11]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
2025-08-25 17:3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资效 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交易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 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二)接受劳务; (三)出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劳务; (五)工程承包;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
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8月20日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7438.1224万元[10]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7502.35万股,每股面值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7438.1224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9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6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8] 公司合并、解散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