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6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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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14 18: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月14日在芜湖总部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1313人,持股203250630股,占比11.2532%[2] - 公司7名董事,4人出席,3名独立董事未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5.2662%[4] - 发行规模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比例超94%[4][5][7]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7-14 18:15
会议情况 -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应到、实到董事均为7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议案,表决全票同意[1] - 审议通过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议案,表决全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表决全票同意[3]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8:15
募集资金管理 - 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作他用[8] -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使用规定 - 按制度执行申请、审批等流程[11] - 公开发行用于核准用途,非公开发行用于约定用途[11] - 不得转借、弥补亏损等[11] 变更与披露 - 公开发行变更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3]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14] 生效与管理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改[16]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4 18:15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债券上市挂牌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临时报告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事项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需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况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18] - 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18] - 承担他人债务或对同一担保对象实际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8] -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增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19] - 作出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5%等决定[19] 其他披露要求 - 按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12] - 年度财务报告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由事务所和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14]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延期公告[14]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整改情况[15] -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文件[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审议、公告、报送、归档等流程[22][23]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4] - 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符合相关条件[2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不符合规定或事由消除及时披露[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主管部门[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6] 资料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5年[31]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3] - 与特定对象沟通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33]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6] 特定事项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认购等公司债券及时报告并披露[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在重要提示说明情况[30]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其他事项 - 关注债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核查传闻并发布澄清公告[37] - 下属子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38] - 对违规责任人可采取降低薪酬等处罚措施[40]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13
增持计划概况 -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1]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11日,拟实施期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 [2] - 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增持前持股数量为176,959,400股(未披露占总股本比例) [2] 增持实施进展 - 截至公告日(2025年7月11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实际增持数量为0股,增持金额为0元 [2] - 已筹集到位资金5,000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专项增持贷款4,500万元,自有资金500万元 [2] - 因股价波动较大,控股股东暂未实施增持,后期将分批次进行 [2] 资金安排 - 后续增持资金将优先使用中国银行专项贷款4,500万元,辅以自有资金500万元 [2] - 增持主体未提前终止计划,仍处于原定实施期内 [3] 股东结构影响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增持主体身份为直接持股的控股股东,非一致行动人或董监高成员 [2]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进展公告
2025-07-11 18:32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四川融鑫2025年4月11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5000 - 10000万元[2] - 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已筹集5000万元,含贷款4500万、自有资金500万[2] - 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176,959,400股,比例9.80%[5] - 截至公告日增持数量0股,金额0,比例0%[6] - 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到下限比例50%[8]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12
会议议程 - 现场股东会主要议程包括宣布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推选计票人与监票人、宣读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现场投票表决、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宣读决议及董事签署文件 [1][4] 债券发行条件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2] 债券发行方案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 -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分一次或多次发行 [3] -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 [3] - 采用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3]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3] - 增信措施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5] -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5] - 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内 [5] 授权事项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签署法律文件、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开立资金账户及根据监管意见调整方案 [5] -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债券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5]
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07-07 16:00
公司债券发行 - 拟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不超5亿元公司债券[9] - 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10] - 期限不超5年,可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12] - 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13] - 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14] -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满足条件将申请上交所挂牌[18] 其他 -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19] - 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拟偿债和补充流动资金[17]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21]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至发行全部事项办理完毕[22]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9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及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1][2][4][5]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相关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 - 发行债券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拟申请在上交所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2] 债券发行方案 - **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具体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 - **发行条款**:面值100元平价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固定利率按年计息 [2][3] -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经上交所审核后可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2][3][4] - **授权安排**:股东会拟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债券发行事宜,包括确定发行条款、签署相关文件及信息披露等,决议有效期24个月 [4]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25-035) [5]
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9
股东会召开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地点在芜湖总部会议室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交易系统平台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 [2] - 议案已通过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告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 [2] 投票规则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结果为准,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合并计算 [3][4] 参会对象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代码600255)可出席 [4][9] - 个人股东需凭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异地股东可传真或信函登记 [5][9]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唐梦颖,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53-5847323、邮箱ir@ahxinke.cn [6][9] - 会期半天,股东需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9]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填写"同意/反对/弃权"意向,未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