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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十一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00: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津能股份100%股份、天津热力100%股权、港益供热100%股权、津能风电98.18%股权及津能新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3] - 2024年公司出售华富宫公司46.33%股权,金额为23309.91万元[55] 交易方案 - 交易由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组成[4][5][6]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4][5][6] - 公司拟将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由交易对方指定的承接方承接[8] - 拟置入津能股份等公司股权[9] - 置出和置入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5][10] - 以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等值部分置换,差额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11] 发行股份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14] - 发行对象为天津能源集团、津能投资和天津燃气集团[1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2.6850元/股、2.3268元/股、2.1027元/股,其80%分别为2.1480元/股、1.8614元/股、1.6822元/股,发行价格为2.15元/股[16] - 交易对方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条件下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 - 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条件为上证指数或证监会房地产行业指数及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较首次董事会前一日收盘点数或收盘价涨跌幅超20%[25] - 公司可在可调价期间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20、60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28] 募集配套资金 - 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35] - 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6]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9] - 补充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40][41] 其他 - 公司十一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斐女士回避表决[37][38][39][41][42][43][44][46][47][48][49][50][51][52] - 预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47] - 本次重组符合相关规定[49][50] - 公司股价在重组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出现异常波动[51] -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交易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截至首次召开董事会前12个月无其他需纳入累计的情形[57] - 公司在本次重组中采取必要且充分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保密制度[57] -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现阶段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提交法律文件合法、有效[57]
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十一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00:0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001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十一届 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 关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张亮先生主 持,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能股份")100%股份、天津市热力 有限公司 ...
津投城开(600322) - 津投城开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5-01-01 00:00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5-003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 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 | 600322 | 津投城开 | 股 A | 复牌 | | | 2024/12/31 | 2025/1/2 | 一、停牌情况与披露交易预案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持有的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天津港益供热有 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 司的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 阶段,存在 ...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12-30 17:53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106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涉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149,43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已经撤诉,不会对公司本 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 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朱文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一:天津市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天津内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7: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4日公告通知,由董事会召集[2] - 12月30日14:00现场会议在天津召开,9:15 - 15:00网络投票[3]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或代表1人,代表109,000,000股,占比9.8580%[4] 事项投票情况 - 某事项9:15 - 9:25数量20,729,506,占比1.8747%[5] - 某事项赞成票127,876,962,占比98.5719%等[5] - 另一事项赞成票18,876,962,占比91.0632%等[5]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17:53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公告编号:2024-105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9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9,729,50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1.732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 决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代董事长张亮先生主持。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二)股东 ...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将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的公告
2024-12-26 20:05
财务调整 -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将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议案[1] - 调整房产总面积26,591.23㎡,账面净值69,769,234.04元[2] - 自该日起部分房产核算科目由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3] 调整影响 - 本次调整是报表项目调整,核算方法不变,不追溯调整[5] - 转换利于增加整体收益,不影响持续经营和股东利益[5] 合规认定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变更编制符合规定[6]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12-26 20:0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1 - 3月推进转让天蓟公司60%股权,首次挂牌底价29915.736万元[1] - 2024年12月26日终止转让天蓟公司60%股权[2] 其他 - 交易未实施,终止无争议、违约,不影响经营财务,不损害利益[1][3]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12-26 20:05
金额数据 - 涉案金额为10496130.95元[2] - 合同签约金额为48005619元[3] 诉讼进展 - 2024年8月28日裁定保全被告10496130.95元财产[3] - 9月10日被告二、三收到传票,9月27日开庭[4] - 12月25日申请解除保全,法院裁定解除[5] 影响情况 - 本次诉讼已撤诉,不影响公司利润[2][6]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4-12-26 20:05
股权变动 - 天房集团3500万股被司法拍卖过户,占总股本3.17%[1][2] - 过户前天房集团持股1.09亿股,占9.86%[3] - 过户后天房集团持股7400万股,占6.69%[1][5] 股东情况 - 刘凤启、王登正各持股1200万股,占1.09%[5] - 张仪静持股1100万股,占0.99%[5] - 天津市国资委持股2.6418644亿股,占23.89%[1][6] 其他 - 拍卖不影响经营,不改变控股权[1][6] - 天房集团股份被冻结[6] - 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