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搜索文档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承债式收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3-08-29 16:31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债式收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湛江中纸已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 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2]180 号)以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 包装新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湛环建[2023]38 号)。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湛江中纸 100%股权,湛江中纸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承 债式收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24,701.14 万元收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全 资子公司湛江中纸纸业 ...
冠豪高新(60043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6 00:0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冠豪高新[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455.7178万元[155]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15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155]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谢先龙[155] 财务表现 - 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4.49亿元,同比下降9.60%;净利润为-5.03亿元,同比下降133.65%[9] - 公司的总资产为102.95亿元,净资产为47.75亿元,较上年度末分别增长4.00%和下降9.70%[9] - 公司半年度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7%,较上年同期减少4.02个百分点[10]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858.35万元,同比下降9.60%,利润总额-13890.34万元,同比下降15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2.26万元,同比下降133.65%[19] - 公司营业收入为34.49亿人民币,同比下降9.60%[24] - 公司研发费用为19.0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4.29%[2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0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55.83%[24]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0.39%[25]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5亿人民币,同比下降639.63%[24]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特种纸、高档涂布白卡纸、造纸化工品、彩色印刷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其中特种纸产品主要包括热敏纸、热升华转印纸、不干胶标签等[12] - 公司无碳复写纸主要应用于税务、邮政、银行以及商业等行业领域,持续被各省市税务局及印钞造币公司选定为普通财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碳纸主要供应商[13] - 公司正投资建设1条年产30万吨高档涂布白卡纸生产线,预计2024年5月试产[13] 环保情况 - 冠豪高新和湛江冠豪在2023年上半年均达标排放废水和废气,符合环保要求[42] - 红塔仁恒2023年上半年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6.11mg/l,达标排放[43] - 华新彩印2023年上半年废水氨氮排放浓度为0.688mg/L,达标排放[43] - 金鸡化工2023年上半年废水氨氮排放浓度为11.022mg/l,达标排放[43] - 浙江冠豪2023年上半年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372mg/l,达标排放[43] 关联交易及合作承诺 - 公司及关联方确认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1] - 公司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进行分红[1] - 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涉及购买木浆、煤炭等原料和销售产品[1] - 公司向中国纸业购买木浆、煤炭原料金额为14,131.04万元,向诚通能源购买煤炭原料金额为427.71万元[1] 公司治理 - 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34] -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提高员工激励措施[36][40]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15 19:14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13,290,64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4.003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08-15 19: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要求,通过查验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诚通财务公司的定 期财务报告,对诚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 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诚通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7 月经《中国银监 会关于批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 复》(银监复『2011』42 号)批准,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2014 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 限公司转让持有本公司 20%股权给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7 月,北京银监局以京银监复〔2017〕390 号文批准公司将注册资 本从 10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9:12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 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董事会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5 19:12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 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诚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严格监管,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 司与诚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 诚通财务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诚通财务的关联存款 风险可控,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 虹、刘岩、王义福均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独立董事:陈家易、王能光、黄娟 2023 年 8 月 15 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冠豪 高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08-15 19:12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 拟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回购预案发布之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表示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预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8-15 19:12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债权申报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分别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 》, 相关内容详见 公 司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 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冠豪 高新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冠豪高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5 19:12
z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516 号 致: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08-10 15:5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广东·广州 2023 年 8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 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 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权益;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 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会议室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