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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6 17:0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纸业务,占比75.7% [1] - 特种材料业务收入占比为18.51% [1] - 彩色印刷品业务收入占比为3.79%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01%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4亿元 [1]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2] - 明确管理目的、原则、沟通内容与方式[4][5][6][7] - 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官网开专栏并及时更新[10][11]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13][15] - 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废止旧办法[18][25] - 新办法2025年12月15日发布并自审议通过实施[25][26]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以自筹资金预投可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1] - 闲置资金买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公告[6]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管理与使用限制 - 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3] - 采用专户管理,超募资金存专户[5] - 董高不得操控改变资金用途[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超10%用于其他项目经股东会审议[15] - 节余低于100万或5%在年报披露[16]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在定期报告披露[16] 监督与核查 - 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22]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报告交易所[22] - 年度审计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并提交[23]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3] - 保荐人分析鉴证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3] - 保荐人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3] -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3] - 保荐人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23] 其他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适用本办法[26] -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施行,旧办法废止[26]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27]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关联交易定义与人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是关联人[5][6]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9类事项[7][8] 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金额标准与审议主体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法人300万元以下等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16] 独立董事要求 - 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6]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法人300万元以上等需独立董事同意[23][24]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重新履行程序[19] - 按类别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9]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19]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0][21] - 关联交易协议需修改按最新金额审议[21]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28][29] - 向关联人溢价超100%购买资产须提交股东会[32] - 需提供拟购买资产盈利预测报告[32][33] - 以特定估值法评估资产需披露多方法数据[34]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3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36]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旧制度废止[36]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制度制定与生效相关 - 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 年 2 月 1 日发布的制度同时废止[14] 信息披露处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 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出现泄露等情形应及时核实并披露[9] 流程与责任 - 相关业务部门认为需处理时填写审批表提交董事会办公室[6] - 符合条件作处理的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9] - 违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并采取惩戒措施[11] 制度解释修订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2]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业绩[12]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7]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披露[27]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9]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22] - 公司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督促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4] - 公司临时报告涉及董事会等决议按特定程序编制、审查、上传披露[25] 信息报告时间 - 公司职能部门在重大事件发生后不迟于1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文件[25] - 公司财务等部门对重大事件信息应在1天内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30] 审核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高管应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39]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0]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和资料及董事、高管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7] 时间定义与制度废止 - 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及时”为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0] - 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15日废止[50][51] 其他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等[8]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7]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43] - 公司按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41]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制度制订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资格证书[5] - 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聘任后需向交易所提交资料,通讯方式变更要及时提交变更资料[9] - 解聘需有充足理由,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解聘[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0] 职责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公司治理等事务[12][13][14] -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务[14]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15][17] 培训要求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或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19]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9] - 被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19] 其他规定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3日发布的制度同时废止[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负责实施[25] -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董事、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1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6] - 公司召开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6] - 董事会秘书履职受阻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6] - 董事会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16]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利润分配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利润提取与转增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现金分红比例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或超总资产30%[11]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于30%需详细披露[13] 政策审议与调整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9] - 公司原则上依审计财报分配,半年度特定情况可不审计[19] - 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执行情况[19] - 年度盈利未提出现金分配需说明原因等,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9] - 年度报告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20]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原2022年12月20日制度废止[22] - 本制度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23]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内幕信息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股超5%股东及其相关人员[4] - 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方针等重大变化[6] 违规处理与档案保存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至派出机构[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4] 制度发布 - 2025年12月15日发布新制度,旧制度废止[20][21]
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6 17:0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4]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2024年7月24日废止[17]